发布时间: 2024-10-22 09:11 来源: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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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行动。人社部门牵头会同政法委、法院、经信、司法、财政、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联合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一是在区仲裁院内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联调中心,由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仲裁、工伤认定、社保稽核等相关股室和区总工会、工商联、教育、卫健等部门共同参与并配备专职调解员3人、兼职调解员15人。二是在区人民法院内设劳动人事争议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工作人员2人。三是在全区16个乡镇(街道)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由乡镇(街道)负责劳动保障、司法、工会、企业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干部兼任调解员257人。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推动劳动纠纷不出厂区、园区、社区。
实施内部融合和外部联动一站式劳动维权行动。整合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工伤认定、社保稽核、失业待遇、信访维稳等内部职能,设立全区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窗口,实行“一门”进入、“一窗”受理,线上线下统一登记、统一派单,部门和镇街联动,坚持调解优先,推动劳动纠纷快速化解,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源头治理。截至9月底,接待登记劳动保障维权案件277件,调解结案213件,为416名劳动者追讨各类报酬补贴共计500余万元。
实施普法宣传和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服务行动。主动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商(协)会、工业园区以及镇街社区,组织仲裁员、调解员、监察网格员走出去,上门开展普法宣传培训;深入企业常态化开展仲裁员(调解员)志愿服务、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服务等活动,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截至9月底,开展法治宣传培训活动27次,仲裁员(调解员)志愿服务企业800余人次,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服务企业1230户。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