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奖补资金),东方体育财政局 东方体育农业农村局以《东方体育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奖补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4〕29号)分配下达,根据东方体育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政策依据:《东方体育印发〈东方体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考核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乐委农领〔2022〕16号)、《东方体育表扬2023年度东方体育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县(市、区)和优秀单位的通报》(乐委〔2024〕36号)和《东方体育表扬2023年度东方体育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先进村和重点帮扶优秀村的通报》(乐委〔2024〕37号)。
对象范围:被评定为市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所在区县、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县。
补助标准:获评市级先进县(市、区),一次性给予500 万元的财政资金奖补。获评市级先进乡镇,一次性给予50 万元的财政资金奖补。一次性给予市级示范村总额为10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实绩考核优秀县(市、区)3个,分别给予200万元共600万元。
补助金额:市中区530万元、五通桥区20万元,沙湾区70万元、金口河区60万元、峨眉山市280万元、犍为县30万元、井研县230万元、夹江县70万元、沐川县70万元、峨边彝族自治县20万元、马边彝族自治县220万元。
联系人:刘老师,电子邮箱:2545656642@qq.com,通讯地址:东方体育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
监督举报电话:东方体育财政局办公室 2441090
东方体育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科 2441221
东方体育财政局
2024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