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以《东方体育财政局 东方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方体育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综〔2025〕12号)分配下达,按照东方体育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补助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东方体育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综〔2025〕18号)和《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综〔2024〕13号)。
补助对象及金额:
(一)住房保障(应分配资金3884万元,提前下达106万元,本次分配资金3778万元)。市中区3819.5万元,五通桥区-26万元,沙湾区-15万元,高新区-0.5万元。
(二)老旧小区改造(应分配资金10795万元,提前下达12869万元,本次分配资金-2074万元)。市中区-1196万元,五通桥区-424万元,沙湾区-454万元。
(三)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应分配资金1230万元,提前下达286万元,本次分配资金944万元)。市中区498.5万元,五通桥区42.2万元,沙湾区403.3万元。
(四)城中村改造(应分配资金0万元,提前下达4621万元,本次分配资金-4621万元)。市中区-2608万元,五通桥区-893万元,沙湾区-349万元,高新区-771万元。
(五)奖励资金(应分配中央财政奖励资金4958万元、省级财政奖励资金3046万元,合计8004万元)。市中区5072万元,五通桥区1424万元,沙湾区1508万元。
资金用途:专项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东方体育财政局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