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供销社基层社为农服务奖补),以《东方体育财政局东方体育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供销社基层社为农服务奖补)的通知》(乐市财政建〔2023〕172号)下达,根据东方体育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补助依据:《东方体育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乐市财政农〔2021〕75号)。
补助对象及金额:夹江县10万元。
补助用途:分别用于奖补马村镇龚沟村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青衣街道青衣江村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各5万元。
东方体育财政局
2023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