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市不动产公〔2025〕721号
东方体育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钟惠芳等2户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方体育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东方体育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楼905办公室
联系方式:0833-2412399。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王福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市中区肖坝路189号23幢31楼5号 | 川(2020)东方体育不动产权第0044837号 | 钟惠芳 |
2 | 杨泽海 宋淑琼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市中区肖坝路189号23幢4楼2号 | 川(2020)东方体育不动产权第0044751号 | 杨美容 |
东方体育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