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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东方体育教育工作委员会成立

来源: 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0-06-21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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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力推进东方体育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改革,切实加强和改进东方体育学少战线共青团工作,领导全市中学团组织和少先队,指导全市中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经东方体育教育局与共青团东方体育委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共青团东方体育教育工作委员会。

机构名称

共青团东方体育教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东方体育教育团工委)

机构设置

东方体育教育团工委属共青团东方体育委派出机构,受市委教育工委和团市委的双重领导。拟设书记1名、副书记3名,书记由市委教育工委安排1名同志兼任,副书记分别由团市委选派1名同志、市委教育工委选派2名同志兼任;委员13名,由部分市直属(管)学校领导或团委书记兼任,委员按工作性质和结构要求实行席位制,凡因工作调离或变动等原因造成委员空缺的,可直接递补。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团市委的工作人员协助配合开展日常工作。

职能职责

负责管理全市各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小学等学校团(队)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共青团工作(学联、中学、少先队等相关工作)。

(一)加强政治引领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业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组织开展示范性的主题教育活动,指导推动所辖学校团组织做好思想引领工作。

(二)加强组织建设

大力推进中学共青团“强基固本”工程,以增强中学生团员先进性为重点,指导所辖学校团组织做好团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基础工作,创新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推行中学班团一体化运行机制。

(三)加强成长服务

推动所辖学校团组织与德育部门建立合理分工、有效协作的机制。建立健全中学共青团工作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衔接机制,将学生参与党团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维护青少年学生正当权益。推动所辖学校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持续推动“与人生对话”“彩虹人生”“14岁集体生日”“18岁成人仪式”“青春志愿”系列志愿服务等品牌活动,引导学生向上向善。

(四)加强干部培养

建立健全中学团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推动将所辖学校团干部纳入干部培训、师资培训体系,拓展培养、推荐、输送等渠道,统筹辖区内中学少先队辅导员聘任和培训工作。推动中学名团干工作室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五)加强团队衔接

推动做好中学共青团、少先队的组织和工作衔接,加强改进团前教育和推优入团工作,推动建立中学团干部、优秀教师兼任少先队辅导员制度。

保障机制

(一)落实党建带团制度

东方体育教育团工委要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将《东方体育加强党建带团建促队建工作的意见》(乐教工委发〔2019〕20号)等重要制度的落实作为加强东方体育教育团工委及各级团组织建设的有力保障。推动健全以资源共享、阵地共用等为重点内容的党建带团建资源保障长效机制。

(二)强化双重领导体制

加强协管工作,主动加强与下级单位党组织在团的工作部署推进、组织换届、干部选拔配备和推荐输送等方面的协调配合,有效发挥协管职能,努力保障各级团干部的政治和工作待遇。针对归口管理的团组织,与有关党组织协商配合,对新建团组织、团组织换届、团干部任免、团组织建制调整等完成协管审批。

(三)加强政治引领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业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组织开展示范性的主题教育活动,指导推动所辖学校团组织做好思想引领工作。

(四)健全严格机关机制

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定期听取东方体育教育团工委工作专题汇报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团市委和市教育局党政领导联席会议,专题听取东方体育教育团工委工作汇报。东方体育教育团工委结合实际,开展评先选优工作。市教育局将东方体育教育团工委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考核内容,且占比不低于10%。

共青团东方体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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