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体育再次公开征求《东方体育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原《东方体育中心城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乐府办发〔2018〕14号)有效期届满后,我局结合本地实际和改革要求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于2023年11月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
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方体育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我局对修订后的《东方体育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个别调整,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各界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1月9日前书面反馈我局,也可电话反映。地址:东方体育中区龙游路北段269号,收件人:东方体育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科,联系电话:2428322,2428355。
附件:《东方体育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再次征求意见稿)》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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