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体育儿童福利院2023年度购买社会服务使用情况公示

2024-06-21 来源: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年度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3号),省民政厅《东方体育印发<四川省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民发〔2019〕119号)、省民政厅等十二部委联合印发《东方体育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民发〔2019〕9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市儿童福利院负责收养、安置全市范围孤儿、弃婴(童),提供“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安置”等专业化保障服务,为儿童提供康复医疗、心理辅导、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化服务,为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通过引入相应专业机构满足儿童养育及成长发展需求。

资助对象:市儿童福利院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等及部分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资助内容:开展上门巡诊、康复训练、知识讲座等医疗康复服务;特殊教育、技能培训、兴趣培养等教育服务;运用专业社工技术提供个案服务、小组活动、主题活动、成长规划、调研调查等社工服务;心理测量和心理团辅服务。

项目周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资金额度:57.6万元(市本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陈蕾

联系方式:0833-2269005

项目完成情况:全部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项目实施接受市民政、审计、纪检组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

(一)医疗服务项目。与市中区妇幼保健院签订《医疗服务合同》,每周三次上门巡诊,服务儿童近5000人次,住院医疗23人次。

(二)康复服务项目。引入了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康复中心专业机构,重点针对院内重度残疾儿童和发育迟缓儿童11人,采用专业康复训练+康护日常巩固的模式开展康复训练。目前完成康复评估29人次,专业康复训练和指导服务97次,服务654人次,2名康护人员提供日常巩固性训练和养育护理服务2555人次,建立并完善儿童康复训练档案11份

(三)教育服务项目。该项目围绕拓展儿童素质教育,提升儿童综合素质目标,对儿童学习需求进行评估并制定个性化方案,开设特殊学前教育、兴趣培养、作业辅导、技能培训等相关课程800余节,服务儿童1300余人次,建立儿童学习成长档案28份。1名儿童推选为全市少代会代表,20余名儿童分别获一等奖学金,“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称号,30余名儿童取得艺术等级考级证书。该项目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吸收专业特长的志愿者50余人参与服务,建立了一支服务儿童福利机构的高素质较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

(四)社工项目助力成长。该项目增加2名驻点社工人才融入儿童全方位抚养过程,促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安置一体化的发展。成立“儿童自我管理委员会”小组,开展主题活动10余场,完成儿童需求评估54份,协助全市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调研督查走访儿童48人,从心理帮扶、法治教育、监护照料等方面落实儿童关爱实事20余件,对院内工作人员开展社工专业督导和培训2次。

(五)心理服务助力成长。引入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发挥其专业医师、心理咨询师优势,针对我院儿童开展心理测评、团辅活动和个案辅导等服务,服务儿童200人次。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东方体育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乐市民政发〔2022〕66号)

东方体育儿童福利院

2024年6月21日

2023年度东方体育儿童福利院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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