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遗保护条例》,参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四川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结合东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我们起草了《东方体育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大家踊跃提出宝贵意见,协助我们做好非遗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工作。相关修改意见请反馈至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非遗科。联系人:魏康佳,联系电话:0833-2115207,邮箱1269150619@qq.com。
本意见征集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6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