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体育对乐山华城耳鼻喉专科医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01-02 16:11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华城耳鼻喉专科医院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2130080

地    址:东方体育市中区嘉州大道嘉州大厦东方体育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华城耳鼻喉专科医院

(二)建设地点:东方体育市中区柏杨西路260号

(三)建设单位:乐山华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租赁乐山华能石化有限公司和个人(江国桐、敖源岭、彭黛茜)的现有建筑物开展医疗服务,设置床位100张,设置医疗科室包括内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麻醉科、急诊室、预防保健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属三级耳鼻喉专科医院。项目配套建设DR室等涉放射性部分不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另行开展环评。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项目使用乐山华能石化有限公司和个人所属房屋进行装修和医疗设备安装,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杜绝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回填,严禁随意倾倒。

2、营运期污染防治:(1)项目不设洗衣房,浆洗业务外委处理。酸碱废水单独用塑料桶收集后采用酸碱中和法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医疗废水统一处理;检验废液单独收集于指定容器后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医废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依托现有1座化粪池和拟新建1座一级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地埋式)。项目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处理。(2)污水处理设施远离人员活动区,便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气经收集后由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周围进行绿化植树。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烟尘处理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为独立房间,定期进行医疗废物暂存间存储设施、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病房定期采用84消毒液进行消毒,同时加强通风换气。(3)医疗废物、废药物及药品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医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医疗废水预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经消毒处理后送至有医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项目按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4)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中央空调外机、配电设备和医疗设备等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物隔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东方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东方体育数据局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
政务新媒体矩阵
乐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