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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体育生态环境局东方体育乐山日报社业务用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日报社业务用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8日-2019年3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2130080 地 址:东方体育市中区嘉州大道嘉州大厦东方体育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日报社业务用房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东方体育市中区海棠路818号 (三)建设单位:乐山日报社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国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东方体育中区海棠路818号,项目在乐山日报社原有印刷厂内扩建业务用房,主要建设内容:建设2层业务用房1栋,占地面积3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0平方米,新增1套印刷设备,设置印刷区、油墨储藏室、更衣室、储藏区、危废及一般固废暂存区、原料区、办公用房及配套的辅助设施。制版机、切纸机、折页机、装订机等均依托现有设施。项目不新增印刷产能,不新增用地,总投资1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占总投资的18.69%。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印刷废气经印刷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采用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装置处理工艺。 2、印刷设备清洗废水(含有机溶剂废水)设置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送东方体育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3、实施地面分区防渗,危废暂存区、油墨储藏室及印刷区实施重点防渗。 4、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厂房封闭等措施,降低夜间生产噪声影响。 5、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分类分质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