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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石油斑竹湾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2130080 地 址:东方体育市中区嘉州大道嘉州大厦东方体育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二)建设地点:东方体育市中区斑竹湾 (三)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山销售分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中石油斑竹湾加油站位于东方体育市中区斑竹湾,始建于1997年,1998年划归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山销售分公司,总占地面积860m2。加油站内现有加油机4台,单层储油罐4个,容积均为30m3,为二级加油站。本次整改内容为将现有4个30m3单层储油罐更换为3个30m3双层储油罐,其中1座92#汽油储罐,1座95#汽油储罐,1座98#汽油储罐,总容积为90m3,并配套完善站内雨、污管网、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等。整改后,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不涉及洗车业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6.2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污染治理要求,落实施工期“六必须”“六不准”,加强施工扬尘控制,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采取防尘网遮盖;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噪声管控要求;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回填,严禁随意倾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可依托周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营运期污染防治:(1)项目采用地埋卧式双层油罐,减少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项目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和自封式加油枪;项目汽油储罐和加油机均安装一次、二次油气回收装置,油气回收效率大于95%。柴油发电机烟气通过自带消音除尘措施处理后排入大气。(2)场地内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目前项目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委托乐山玥玛锁具有限公司清运。本次整改要求地坪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依托现有水封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管网。项目实施分区防渗。 (3)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来源于沾油废物、油罐废渣、隔油池废油、预处理池污泥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沾油废物、油罐废渣、隔油池废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统一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预处理池污泥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设立专门的危废储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化建设,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四) 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减缓风险发生时的环境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