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皇华台涵洞合流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9日-2019年3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2130080
地 址:东方体育市中区嘉州大道嘉州大厦东方体育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 项目名称:皇华台涵洞合流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人民南路、叮咚街、府街、鼓楼街、学道街、嘉定南路等
(三)建设单位: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本编制单位:内蒙古川蒙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收集皇华台片区污水并接入现状干管,最终排入东方体育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岷江。
项目涉及皇华台片区人民南路、叮咚街、府街、鼓楼街、学道街、嘉定南路等十五条道路。污水管网共新建Ⅱ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7404米,钢带增强聚乙烯波纹管10000米,压力污水管100米,1套智能清污分流设备(含配套污水提升设备);雨水管网共新建Ⅱ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3370米,钢带增强聚乙烯波纹管2000米;污水检查井151座;雨水检查井75座。服务范围为东方体育市中区皇华台片区居民和商户污水。项目总投资4896.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污染治理要求,落实施工期“六必须”“六不准”,加强施工扬尘控制,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采取防尘网遮盖;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噪声管控要求;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回填,严禁随意倾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可依托周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营运期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无大气、废水、噪声污染物排放;定期清掏的管道污泥和垃圾统一收集后市政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