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高新区犍为新型工业基地静脉产业园固废项目(乐山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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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东方体育市中区嘉州大道嘉州大厦东方体育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高新区犍为新型工业基地静脉产业园固废项目(乐山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二期)
(二)建设地点:犍为县孝姑镇田佳村7、8、9组
(三)建设单位:乐山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犍为县孝姑镇田佳村7、8、9组,在一期项目(2019年9月取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批复,批复文号:川环建环〔2019〕95号)东北侧,新征用地118525 m2(177.8亩),建设乐山高新区犍为新型工业基地静脉产业园固废项目(东方体育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二期)。主要建设内容:扩建安全填埋场一座,新增总库容约106万m3,有效库容约91万m3,服务年限约40年。包括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系统(采用双人工衬层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含初级收集系统、次级收集系统)、地下水收集和导排系统、排气系统、雨污分流系统等,配套新建渗滤液调节池1座,容积5700 m3。项目总投资17561.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5万元,占总投资的0.63%。
二期项目实施后,公司全厂填埋场总有效库容增至111万m3,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别、工艺、处置规模不变。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认真落实和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完善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作业区雨水纳入初期雨水、渗滤液处理依托一期项目处理设施。填埋场实施分区防渗、复合防渗;采取严格地下水导排措施,定期对地下水开展环境监测。填埋区废气经导气井导出后排空;填埋作业区加装喷雾抑尘设施,并对部分裸露的固废采取防尘网进行临时覆盖。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处置。危险废物储存依托一期项目危废暂存间;反渗透浓液送蒸发结晶装置处置,蒸发结晶后用HDPE桶密封后送填埋场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