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体育对东方体育市中区凌云河九峰大石桥截污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9-03-21 17:08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东方体育市中区凌云河九峰大石桥截污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21日-2019年3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环保窗口)

   :0833-2130080

    :东方体育市中区嘉州大道嘉州大厦东方体育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东方体育市中区凌云河九峰大石桥截污管网工程

(二)建设地点:东方体育市中区凌云路河靠近明月路(起点:103°46'36.04"东,29°32'39.20"北;止点:103°47'0.20"东,29°32'44.21"北)

(三)建设单位:东方体育市中区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为政府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东方体育市中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东方体育<凌云河九峰大石桥截污管网项目按照抢险救灾工程方式实施的请示>的议定事项通知》(乐中府常〔2018〕41号)),已建成投入使用。项目起点为凌云路与明月路交汇大石桥处,沿凌云河南侧至乐山心悦旅馆桥头处,经倒虹吸过河,再沿凌云河北侧至月路村6组村民聚居点处,新建钢筋混凝土承插管1118m,污水混凝土截流井3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服务范围为明月路南侧居民污水和凌云河北侧沿河部分居民污水,服务面积6.32ha,污水最终接入凌云路城市截污干管,送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无遗留环境问题。

2、项目营运期无大气、废水污染物排放;项目设置的提升泵站采用地埋密闭式,定期清掏的管道污泥统一收集后市政清运处置。

3、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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