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国网四川乐山沐川县供电公司110kV沐川站2号主变综合能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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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国网四川乐山沐川县供电公司110kV沐川站2号主变综合能效提升改造工程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1507号现有110kV沐川变电站内
三、建设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沐川县供电分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
(1)更换110kV主变压器一台,容量由31.5MVA更换为50MVA,更换110kV侧、35kV侧引下线及10kV侧电缆;
(2)更换2号主变110kV中性点成套装置;
(3)更换2号主变35kV中性点单极隔离开关;
(4)更换2号主变110kV主变进线间隔隔离开关2组、断路器1台、电流互感器3只;
(5)新增2号主变10kV主变进线柜1台;
(6)拆除站内原有事故油池并新建1座有效容积为20m3的事故油池。
经改造完成后,该变电站的规模为:110kV配电装置采用AIS户外布置,主变容量1×50MVA+1×40MVA、110kV出线2回、10kV无功补偿(2×4008+1×4008)kvar。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将主要采用以下环保措施:
(1)水环境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变电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声环境
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合理安排运输线路及时间、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声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运营期通过类比分析,对周围声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
(3)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运输等。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执行《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东方体育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乐府发〔2019〕4号)中的相关要求,减少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新建线路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包装材料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清运至附近垃圾处理站,施工建渣由建设单位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处置。
(5)电磁环境
本项目周围环境敏感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