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务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编制全市城乡水务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市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制定全市和跨县(市、区)中长期供水计划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用水调度预案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利用和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规划;监测江河湖库水质、水量;审查排污口的设置和改扩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功能区划;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监督管理城镇自备井。
(五)组织编制乐山中心城区供水规划;指导各县(市)区供水规划,指导全市供水行业服务标准的实施,监督城镇(乡)供水运营工作;组织指导城市非居民用水超计划或超定额加价收费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镇(乡)供水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作;指导城镇(乡)供水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全市应急供水管理工作。
(六)组织拟订水务行业经济调节措施,研究提出水务行业有关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指导编制全市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受委托监管市级水务行业国有资产。
(七)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审批,初审、转报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小型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承担东方体育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指导水土流失监测、综合防治和水利工程绿化工作。
(十)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防汛抗旱和水务应急管理工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承担东方体育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地方水电站、电网建设管理,实施技术监督;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十二)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务行政复议的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
(十三)指导全市江河、湖泊、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有关水务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市重大水务项目的对外合作和交流。
(十五)指导全市水务行业发展、改革、稳定工作及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承担东方体育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预可研和可研阶段相关工作,指导编制及审核上报“停建通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承办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协议签订、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及综合设计(设代)委托工作,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各阶段验收;负责审核下达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年度计划,审核上报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年度计划,监督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省、市下放管理权限的岷江航电4级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涉及的环境保护工作。
(十八)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审核上报和动态管理;指导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扶规划,负责后扶项目库建设和后扶计划、项目管理;承担外迁移民(含瀑布沟电站移民)后续帮扶;协同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十九)承办东方体育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东方体育市中区龙游路东段203号联系方式:0833-2428200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833-2427360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 姓名:马跃 职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要职责:主持市水务局全面工作。 |
| 姓名:马杰 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农村水利、供水和水利扶贫工作及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农村水利科、供水管理科、市水利管理处、市沫江堰管理处。联系市水投公司。 |
| 姓名:杨华峰 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防治水土流失、防汛抗旱和水行政审批工作及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水土保持科、水旱灾害防御科、行政审批科、乐山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联系乐山水文中心。市水务局新闻发言人。 |
| 姓名:杨鹄 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主要职责:负责河(湖)长制、河道采砂、水政法制、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和河湖管理工作及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河长办、河道管理科、水政法制科、市河湖管理站、市水电设计院。 |
| 姓名:杨岸 职务:局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政务运行、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组织人事、群团、防邪、保密、巡视巡察、内部审计、驻村和对口帮扶及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局属企事业单位改革有关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办)、机关纪委。 |
| 姓名:秦桂莹 职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主要职责: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及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移民规划安置科、移民后期扶持科、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服务中心。 |
| 姓名:沈虹 职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主要职责:负责水务发展规划、水利基本建设、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规划建设科、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
| 姓名:杨洁茹 职务:副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水资源、国资财务及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负责全市水利资产清理和盘活利用相关工作。分管水资源科、国资财务科。协助马杰同志工作。 |
| 姓名:田铁钢 职务:二级调研员 主要职责:协助杨鹄同志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
| 姓名:孙其文 职务:四级调研员 主要职责:协助沈虹同志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
| 姓名:四级调研员 职务:陈军超 主要职责:协助杨华峰同志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起草机关综合性文稿;负责文秘、机要、文印、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档案管理、会务、来信来访、接待、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和后勤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建设管理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指导全市水务系统开展政务调研和经验交流;完成年鉴约稿,编写水利行业大事记。
(二)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中层干部及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推荐、选拔、任免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考核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技术岗位职工的培训、考核和鉴定工作;组织水务行业科技、科研和对外合作事宜;指导水务行业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和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全市水务行业发展、改革、稳定工作和队伍建设;承担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三)国资财务科。
组织编制水务行业财务中长期规划、年度预算及计划;拟订全市水务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负责水务行业国有资产财务统计;对局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管理;受委托监管市级水务行业国有资产。
(四)行政审批科。
组织实施水行政审批工作;承办水行政审批项目的咨询、受理、告知和送达;牵头或参与有关项目联审、代办工作;负责水行政审批项目的评审汇总、归集上报、信息发布和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务系统行政审批工作并监督检查。
(五)规划建设科。
负责编制水务行业综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流域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审查或初审转报;负责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市、区)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和验收;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的实施;对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受监督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承办水务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六)农村水利科。
组织制定全市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中小型水库水环境治理和农业节水工作;拟订全市农业用水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管理和保护水利工程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灌区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农村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生产运行和安全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的安全鉴定、病害治理和安全监督;组织指导小型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七)水土保持科。
组织制定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市级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负责市级审批项目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绿化工作。
(八)水资源科(东方体育节约用水办公室)。
指导全市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市非居民用水超计划或超定额加价收费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功能区划;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查排污口的设置和改扩建;组织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监测江河湖库水质、水量;指导全市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规划工作;编制跨县(市、区)水量分配计划并监督实施;发布东方体育水资源公报。
(九)供水管理科。
组织编制乐山中心城区供水规划,指导各县(市、区)供水规划;指导全市供水行业服务标准的实施,监督城镇(乡)供水运营工作;指导城镇(乡)供水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全市城镇(乡)供水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作;指导全市应急供水管理工作。
(十)河道管理科。
指导全市江河、湖泊、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指导全市河道管护范围的划定、确权和定界;负责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同意书、工程建设方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位置和界限审查,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监督管理全市河道采砂工作,指导县(市、区)颁发河道采砂许可证、征收河道砂石资源费、管理河道采砂现场;指导制定重点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
(十一)水旱灾害防御科。
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洪涝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洪泛区、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旱灾情统计。指导全市山洪灾害防御、水工程水毁修复工作。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和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方面违规行为的处罚和强制。
(十二)水工程调度与水情科。
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工程调度与水情监测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旱情监测站网规划、主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防预警工作。指导全市主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调度演练。负责水旱情监测和水工程调度方面违规行为的处罚和强制。
(十三)移民规划安置科。
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预可研和可研阶段相关工作,指导编制及审核上报“停建通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承办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协议签订、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及综合设计(设代)委托工作,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各阶段验收;负责审核下达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年度计划,审核上报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年度计划,监督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省、市下放管理权限的岷江航电4级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涉及的环境保护工作。
(十四)移民后期扶持科。
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审核上报和动态管理;指导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扶规划,负责后扶项目库建设和后扶计划、项目管理;承担外迁移民(含瀑布沟电站移民)后续帮扶;协同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办公地址:东方体育市中区龙游路东段203号 联系方式:0833-2428200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直属单位
(一)东方体育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参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和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管理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参加受监督水利工程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掌握辖区内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和安全监督工作情况,监督受监督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二)东方体育水利管理处。负责全市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安全度汛、调度运用和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规划等。
(三)东方体育河湖管理站。负责河长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事务性工作;承办地方电力事务性工作。
(四)乐山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东方体育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服务中心)。为水土保持提供监测保障和技术支持,按上级水保监测要求,对列入国家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水土保持动态变化进行监测,汇总管理监测数据,编制监测报告。
(五)东方体育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承担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承担一般项目:水资源管理;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文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节能管理服务。
(六)东方体育沫江堰管理处。为沫江堰农业灌溉区服务提供保障 工程管理、灌溉、防洪、水费征收、电站和电力提灌站的运行管理、水工程建设改造。
三、东方体育挂牌机构
(一)东方体育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河湖长制具体工作,拟制河湖长制相关制度,开展河湖长制协调、监督、考核、培训、宣传工作;统筹编制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负责编制河湖名录、一河(湖)一档工作;组织河湖健康评价、河湖长制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市级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县级河湖长及河长制办公室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任务;落实上级和本级总河长、河湖长交办事项。
(二)东方体育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主要职责:承担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工作。
四、其它工作职责
(一)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市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市环保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保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环保局协商一致。
(二)城市建设管理中有关涉水职责的分工:市水务局牵头编制中心城区防汛规划及预案,市住建局参与并负责组织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应急抢险工作。市住建局牵头编制城市供排水管网布局的规划,市水务局参与。中心城区供排水管网、防洪设施和排涝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东方体育水务局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按照《中共东方体育委办公室东方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东方体育印发<东方体育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乐委办【2017】19号)和《中共东方体育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东方体育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乐编发【2017】67号)精神,现将东方体育水务局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3.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定重要江河湖库的水功能区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
4.严格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落实情况的管理和考核。
5.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指导江河、湖库及河口、滩涂治理和开发。
6.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7.负责强化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严禁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批准采砂活动,已存在的,要逐步取缔。
东方体育水务局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综合协调科室为水资源科,联系人水资源科科长。
办公地址:东方体育市中区龙游路东段203号
联系方式:0833-2428200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