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08-10 10:2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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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6年8月4日-8月9日我局对5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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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614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井研县井研中学迁建项目 |
乐市环验[2016]48号 |
2016.8.4 |
2 |
阿罗觉巴磷矿开采项目 |
乐市环验[2016]49号 |
2016.8.4 |
3 |
峨眉山域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峨眉山域驰LNG加气站项目 |
乐市环验[2016]50号 |
2016.8.5 |
4 |
四川省新万兴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项目 |
乐市环验[2016]35号 |
2016.8.9 |
5 |
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年回收4100t氯硅烷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乐市环验[2016]51号 |
2016.8.9 |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