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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方体育委办公室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东方体育印发《2018年全市十项民生工程及25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09 09: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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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民生工作思路,市委、东方体育决定2018年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突出办好25件民生实事。全市十项民生工程及25件民生实事各级财政共计划安排资金497349万元。

十项民生工程

一、就业促进工程(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残联)

(一)工作目标

1.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0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4%;2015级民族地区“9+3”免费职业教育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劳务品牌培训0.38万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培训0.03万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0.6万人;对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

2.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21万人。

3.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1.98万人。

(二)项目资金

1.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计划安排14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2500万元,市级安排1500万元。

2.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计划安排2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20万元。

3.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计划安排900万元,其中市级安排70万元,县级830万元。

二、扶贫解困工程(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局、市总工会、市残联)

(一)工作目标

1.农村扶贫解困。扶持30709名农村扶贫对象脱贫。

2.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医疗救助,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3.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万人次,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0.18万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64万件;新建59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

4.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奖扶金;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6240元或7800元扶助金;给予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育龄夫妇每户3000元一次性奖励金。

5.困难职工救助。为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每人每年提供300元至1000元生活和医疗救助。

6.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扶持4200名农村残疾人发展农业生产;为3341名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

7.贫困家庭残疾人健康救助。对全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400例,为200名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41名贫困家庭听力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二)项目资金

1.农村扶贫解困。计划安排6877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41000万元,市级安排9770万元,县级18000万元。

2.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计划安排73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5400万元,市级安排600万元,县级1300万元。

3.法律援助。计划安排173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61万元,市级安排50万元,县级62万元。

4.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安排9862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8122万元,市级安排340万元,县级1400万元。

5.困难职工救助。计划安排2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200万元。

6.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计划安排930万元,其中市级安排64万元,县级866万元。

7.贫困家庭残疾人健康救助。计划安排50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305万元,市级安排16万元,县级184万元。

三、民族地区帮扶工程(责任单位:市扶贫移民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一)工作目标

1.彝家新寨住房建设。新(改)建小凉山彝家新寨住房1970户。

2.民族自治地区全面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在实施九年免费义务教育基础上,全面免除民族自治地区2个县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3年保教费和公办高中在校学生3年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对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参照公办学校补助标准执行。

3.小凉山禁毒专项治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达到80%。

(二)项目资金

1.彝家新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788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6895万元,市级安排16万元,县级969万元。

2.民族自治地区全面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安排9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700万元,县级200万元。

3.小凉山禁毒专项治理。计划安排6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60万元。

四、教育助学工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旅游体育委、市总工会、团市委)

(一)工作目标

1.学前教育。减免民族待遇县(区)1400名在园幼儿保教费;减免非民族地区8500名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保教费。

2.义务教育全免费。对25.1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在义务教育“三免”基础上,为3.0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3.职业教育。中职学校招生1.24万人,免除除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外的2.75万名中职学生学费。

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1.1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免除0.95万名非民族自治地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为0.76万名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为3391名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为272名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提供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1500名2016年及以后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资助1134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职工子女上学1800人;依据捐方意愿选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资助业余训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运动员119人。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6.59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6.“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71名教师到“三区”支教,为推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项目资金

1.学前教育。计划安排926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420万元,市级安排47万元,县级459万元。

2.义务教育全免费。计划安排229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22100万元,市级安排120万元,县级680万元。

3.职业教育。计划安排4503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4320万元,市级安排180万元,县级3万元。

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计划安排5891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4314万元,市级安排474万元,县级1103万元。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计划安排368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3300万元,市级安排80万元,县级300万元。

6.“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计划安排12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20万元。

五、社会保障工程(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一)工作目标

1.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等因素,制定发布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各县(市、区)切实做到以户为单位、按标施保、应补尽补、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2.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为全市84240名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员,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残疾独居老年人,居家养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7%,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

4.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做好省级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

5.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建设378个城乡社区儿童之家。

6.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为3609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7.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742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家庭无障碍改造。

(二)项目资金

1.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计划安排42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35000万元,市级安排1500万元,县级5500万元。

2.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计划安排2523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260万元,市级安排87万元,县级1176万元。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划安排12475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10000万元,市级安排1250万元,县级13500万元。

4.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计划安排170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补助50万元,县级120万元。

5.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计划安排756万元,其中市级安排74万元,县级682万元。

6.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计划安排32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600万元,市级安排130万元,县级1470万元。

7.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计划安排44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365万元,市级安排8万元,县级72万元。

六、医疗卫生工程(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

(一)工作目标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93%。

2.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全市实行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率保持在80%以上。

3.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向城乡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4.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药费负担。

5.食品药品安全。开展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完成食品抽检800批次、药品抽检913批次。

6.职业健康。完成6户职业健康示范企业建设。

(二)项目资金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安排17933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6139万元,市级安排167万元,县级1627万元。

2.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计划安排42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200万元,市级安排20万元,县级200万元。

3.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安排291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254万元,市级安排3万元,县级34万元。

4.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计划安排2363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680万元,市级安排1043万元,县级640万元。

5.食品药品安全。计划安排17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100万元,市级安排500万元,县级100万元。

6.职业健康。计划安排90万元,其中市级安排90万元。

七、百姓安居工程(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安监局)

(一)工作目标

1.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323户(不含彝家新寨建设)。

2.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改造危旧房棚户区8460套,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858户。

3.安全社区建设。建成省级安全社区3个。

(二)项目资金

1.农村危房改造(不含彝家新寨建设)。计划安排1588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588万元。

2.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计划安排49328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7301万元,市级安排29606万元,县级2421万元。

3.安全社区建设。计划安排10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75万元,市级安排30万元。

八、民生基础设施工程(责任单位:市交委、市水务局、市通管办)

(一)工作目标

1.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600公里。

2.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达到87。

3.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解决418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问题。

4.农村通信。完成深度贫困县13个贫困村通光纤宽带。

5.渡改桥建设。开工建设渡改桥2座,建成渡改公路桥1座。

(二)项目资金

1.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安排16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2960万元,市级1300万元,县级11740万元。

2.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计划安排18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9700万元,市级安排4900万元,县级3400万元。

3.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计划安排1047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786万元,县级261万元。

4.农村通信。计划安排13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35万元。

5.渡改桥建设。计划安排53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335万元,县级200万元。

九、生态环境工程(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一)工作目标

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92.22万亩,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175.71万亩。

(二)项目资金

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计划安排7063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7063万元。

十、文化体育工程(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旅游体育委)

(一)工作目标

1.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免费开放11个图书馆、12个文化馆、211个乡镇文化站、7个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3个博物馆纪念馆和1个美术馆。

2.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群众免费低收费开放体育锻炼81万人次。

3.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23784场次。

4.电视户户通工程。完成9745户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

5.广播村村响工程。完成37个贫困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任务。

6.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完成1个贫困县应急广播平台建设任务。

(二)项目资金

1.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计划安排2157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951万元,市级安排30万元,县级176万元。

2.体育场馆免费开放。计划安排38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330万元,市级安排50万元。

3.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计划安排476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424万元,市级安排19万元,县级33万元。

4.电视户户通工程。计划安排941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292万元,市级安排339万元,县级310万元。

5.广播村村响工程。计划安排111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11万元。

6.应急广播平台建设。计划安排1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00万元。


25件民生实事

一、新(改)建600公里农村公路(责任单位:市交委)

加快民生工程农村公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600公里。计划安排16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2960万元,市级1300万元,县级11740万元。

二、实施渡改桥工程(责任单位:市交委)

开工建设渡改桥2座,建成渡改公路桥1座。计划安排53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335万元,县级200万元。

三、改造3293户农村危房和2229户农村土坯房(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扶贫移民局)

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含彝家新寨建设),完成全市3293户改造任务。实施“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在按规定执行相关补助政策基础上,对需要贷款改造土坯房的困难农户,争取省级财政按市、县财政实际贴息部分给予50%补助,2018年完成2229户改造任务。计划安排1192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8483万元,市级安排16万元,县级3421万元。

四、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8460套(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

全市改造8460套城镇危旧房棚户区。计划安排49054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7053万元,市级安排29606万元,县级2395万元。

五、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计划安排12475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10000万元,市级安排1250万元,县级13500万元。

六、代缴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扶贫移民局)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标准给予全额代缴。计划安排35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750万元,市级安排200万元,县级1550万元。

七、全额报销贫困人口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住院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政策给予报销,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计划安排54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5400万元。

八、对贫困人口进行免费健康体检(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在基本公共卫生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7岁以下儿童进行免费健康体检的基础上,在脱贫攻坚期间对贫困人口开展1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计划安排29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48万元,市级安排2万元,县级145万元。

九、代缴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扶贫移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全市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代缴。计划安排125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790万元,市级安排25万元,县级435万元。

十、实施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持续推进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适老化改造提升,2018年改造2000张床位。计划安排2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600万元,市级安排13万元,县级387万元。

十一、支持深度贫困县寄宿制学校宿舍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支持深度贫困县寄宿制学校宿舍建设,逐步达到与就学需求相适应的寄宿条件。计划安排7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600万元,县级100万元。

十二、在民族自治地区所有行政村全面实施学前双语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在民族自治地区286个行政村实施学前双语教育。省财政按平均每村2名双语辅导员、每人每月2000元计算,市财政按每人每月1000元计算,给予劳务报酬经费补助。计划安排167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000万元,市级安排650万元,县级20万元。

十三、用好四项基金,对贫困家庭教育、医疗、产业发展的特殊困难给予救助和扶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

拓展四项基金筹资渠道,引导建立长效补充机制,保持基金合理规模。对农村贫困家庭在享受现有教育、医疗帮扶政策基础上,仍然存在的特殊困难通过教育、卫生扶贫基金给予及时救助。更好发挥产业扶持基金和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支持贫困群众产业发展作用,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

十四、建设74个贫困村文化室(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推进贫困村文化室建设,建设74个贫困村文化室,为基层群众提供文化活动场所。计划安排37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370万元。

十五、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提高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80元。计划安排279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000万元,市级安排130万元,县级1660万元。

十六、支持殡仪馆绿色环保标准化改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支持殡仪馆进行绿色环保标准化改造,补齐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满足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计划安排102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420万元,市级安排445万元,县级160万元。

十七、治理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165户农户(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对全市已排查发现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分类处置,组织开展4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165户分散农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计划安排137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375万元。

十八、实施城乡垃圾污水处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

推进城镇污水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启动实施乡村居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计划安排10600万元,其中县级10600万元。

十九、实施公共厕所新(改)建工程(责任单位:市旅游体育委、市住建局、市交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

在全市范围开展“厕所革命”,分类筹资、分项推进实施各类厕所改建工程。2018年新建公厕58所、改建公厕82所。鼓励各县(市、区)政府加大力度安排新(改)建城乡公共厕所,对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新建改建的,争取省级财政给予部分贴息。计划安排17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75万元,市级安排100万元。

二十、为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妇女购买“女性安康保险”(责任单位:市妇联)

为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妇女(16—60岁)购买“女性安康保险”。计划安排152万元,其中市级安排40万元,县级112万元。

二十一、续建停车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续建停车场5个。计划市级安排1000万元。

二十二、新建改造农贸市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新建农贸市场5个,改造3个。计划市级安排2000万元。

二十三、小街小巷环境提升整治(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

完善小街小巷市政、园林、环卫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城区亮化提升工程,开展小街小巷容貌秩序专项整治。重点抓好翠园街、通悦路、马铺路等10条人行道改造和小街小巷整治,抓好党校支路、建华巷、徐家扁街等7条道路路面整治,抓好305绕线道路路灯改造。计划市级安排2500万元。

二十四、缓堵保畅(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委)

制定智能交通规划,信号灯升级改造,新建停车行车诱导系统;建设道路监控设备,重点路口渠化改造;建设集成指挥平台,购买交通管理决策服务。计划安排9970万元,其中市级安排4945万元,县级安排5025万元。

二十五、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帮助农户线上销售特色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

支持省级深度贫困县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重点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帮助农户线上销售农特产品,实现在家门口增收致富。计划安排4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4000万元。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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