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体育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1-28 10:56      来源: 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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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东方体育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以下简称市扶贫移民局)基本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划、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019年,市扶贫移民局将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持续推进扶贫移民工作再上新台阶。始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坚持“六个精准”,扎实抓好全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1.26万贫困人口脱贫、33个贫困村退出、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马边彝族自治县摘帽的年度目标。深入推进社会扶贫和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省内对口帮扶等工作,将精准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增强贫困群众自主脱贫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推进岷江犍为航电、龙溪口航电枢纽移民安置工作,尽快开工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做好岷江东风岩航电枢纽工程前期工作。扎实抓好移民安置“三年攻坚”行动,推进安谷水电站、枕头坝一级水电站、沙湾水电站等7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及时足额兑付后期扶持资金,加快实施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二、部门概况

市扶贫移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市扶贫移民局),事业单位1个(东方体育扶贫和移民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扶贫移民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扶贫移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市扶贫移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50.5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71.6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00.52万元,其他收入15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50.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6.4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6.61万元、专项支出587.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扶贫移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0.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国家扶贫开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规划安置、脱贫攻坚、东方体育对口帮扶美姑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扶贫移民局机关、市扶贫移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扶贫移民局机关、市扶贫移民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市扶贫移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0.5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21.64万元。主要是因为坚持“零基预算”编制原则,对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准确性及相关依据进行严格评估和审核,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18万元,占7.57%;卫生健康支出13.53万元,占1.5%;农林水支出775.13万元,占86.08%;住房保障支出43.68万元,占4.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0.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8.4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9.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3.5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农林水事务(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37.63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农林水事务(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3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7.农林水事务(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0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3.6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扶贫移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3.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6.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6.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市扶贫移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扶贫移民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7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四川省扶贫开发局组织出国(境)开展乡村旅游扶贫考察。

根据四川省扶贫开发局批准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1人次,主要为赴台湾开展乡村旅游扶贫考察。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家、省级有关部门来乐检查指导和其他市(州)来乐考察调研、交流学习、工作衔接,以及各县(市、区)汇报工作等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车辆种类为越野车。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用于贫困人口识别复核、彝家新寨建设、移民搬迁安置、扶贫移民项目实施、脱贫攻坚督导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扶贫移民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6.61万元,较上预算减少2.4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扶贫移民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扶贫移民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扶贫移民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050.52万元。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附件2: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申报表.xls
附件3:2019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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