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体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东方体育乐山存车场物流园区建设项目
节能审查的批复
乐发改审批〔2020〕605号
乐山嘉兴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东方体育对乐山存车场物流园区建设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乐嘉兴〔2020〕3号)及《乐山存车场物流园区建设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方体育印发〈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发改环资〔2017〕17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广西建晟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乐山存车场物流园区建设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报告》,现就该项目节能审查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乐山存车场物流园区建设项目。
2.项目代码:2020-511100-59-01-521564。
3.项目业主:乐山嘉兴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东方体育市中区通江街道通江社区檀木嘴村。
5.项目性质:新建。
6.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905.83亩,总建筑面积约153323平方米,主要包含仓储建筑、交易批发市场、生产及生产附属房屋,以及场内道路、硬化、围墙大门等附属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室外总平工程等。
7.能源消耗种类、数量:项目年消耗电力约972.45万千瓦时,年消耗新水约37.26万立方米,项目年耗能总量折合标准煤1195.14吨(当量值,扣除耗能工质)、3063.22吨(电等价值0.315kgce/kW·h计,扣除耗能工质)
8.投资规模:总投资152532.86万元。
9.建设工期:2021年3月-2023年9月。
10.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59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1.审核类型:东方体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二、评审意见
项目《节能报告》编制依据基本准确适用,符合相关产业规划;项目选址、设计方案均体现了一定程度的节能性;但由于项目处于前期阶段,设计未达到相关深度要求,《节能报告》(修订版)中总平面布置、技术方案,工艺设备等方案的针对性一般,建议后期深化设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2017)及《四川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1/143-2020)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项目的用能总量及用能种类合理;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明令推广目录的产品及设备;项目能耗水平与同类项目基本持平;只要在设计施工中切实遵循《节能报告》(修订版)以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中提出的节能技术措施,加强节能运行管理,项目能达到预期节能效果。项目“十四五”期间建成运行,其能源消费量不纳入东方体育“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目标考核。
评审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应尽快办理与项目有关的能源供应协议,按照项目《节能报告》确定的节能技术和措施,进行工艺选择和设备选型以及项目运行期的节能管理。
三、审查意见
该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要求;节能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项目用能负荷及种类合理,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能达到预期节能效果。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审查。
你公司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和节能审查批复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节能管理,以确保节能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竣工后,须向我委报送节能具体效果情况。
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
东方体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