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体育医疗保障局
东方体育2021年度东方体育医疗保险特殊管理药品供药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东方体育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东方体育《转发<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东方体育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1〕2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东方体育医疗保障局东方体育遴选东方体育医疗保险特殊管理药品供药机构工作方案》(乐医保发〔2021〕44号)相关要求,2021年度东方体育医疗保险特殊管理药品供药机构遴选工作通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评审等工作程序,拟确定国药控股乐山医药有限公司第一大药房、国药控股乐山医药有限公司第二大药房、国药控股(乐山)川药医药有限公司滨河路店、四川高济海棠药堂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白塔街店、东方体育杏林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5家药店为东方体育2021年度医疗保险特殊管理药品供药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等形式向东方体育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上述特殊管理药品供药机构无异议的,将按照东方体育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经办规程办理定点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21日
联系地址:东方体育市中区郑坝街56号市医疗保障事务
中心待遇审核科
联系方式:刘女士,0833-2485162,1206845807@qq.com。
东方体育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