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人社局在区政府礼堂召开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会议,重点安排布置2017年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分管领导及劳动保障所(站)负责人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人社局机关党委书记郑毅主持。
会议动员全区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扎实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将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这两项民生工作组织好、实施好,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民生权益。同时,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20万份(张),强化宣传力度,全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掀起两项保险征收热潮。会上,区社保局副局长艾建军对2016年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做了总结,并对2017年两项社会保险征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要求对2017年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全面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务必于2016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报经区政府同意,2017年全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是2017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150元、二档360元。二是特殊人群个人缴费标准为: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3—4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经济困难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参加2017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150元/人给予补贴,选择一档的个人不缴费,选择二档的个人缴费210元。2、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参加2017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按二档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贴,个人不缴费。
区社保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对两项保险进行了业务培训,使经办人员尽快熟悉和掌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经办流程,确保高质量完成2017年征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