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550285/2012-00187
  •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12-12-04
  • 文??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东方体育民政局东方体育对2012年度目标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民政局:

  为确保2012年度各项民政目标任务和省、市“十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我局将于近期对全市民政系统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全市第四次民政会议精神情况。

  (二)《东方体育民政局东方体育印发2011年度民政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乐市民政发〔2012〕24号)制定的目标任务。

  (三)《中共东方体育委办公室、东方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东方体育印发<2012年全市“十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委办发〔2012〕9号)民政项目完成情况。

  (四)专项督查内容

  1、东方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东方体育印发东方体育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发〔2012〕17号)贯彻落实情况。

  2、市民政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八部门《转发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等八部门<东方体育在全国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乐市民政发〔2012〕18号)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流浪乞讨人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3、东方体育民政局《东方体育在全市民政系统遴选干部上挂锻炼的通知》(乐市民政发〔2012〕8号)贯彻落实情况。

  4、对省审计厅来乐审计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五)市民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完成情况。

  请各县(市、区)民政局就以上督查内容形成自查报告,交督查组带回。

  二、督查要求

  本次督促检查采取随机抽样、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听取汇报、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个区(市、县)的督查时间不低于1天。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各目标责任单位应针对目标任务提供详细名册,供督查组随机抽样。督查组随机抽取不少于5户入户调查对象,入户了解补助标准、补助资金、相关程序等是否达到目标任务要求。

  (二)各县(市、区)必须对量化目标任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查,非量化任务须提供相关文字、图片资料等。

  (三)项目工作必须到现场督查完工情况。

  (四)请各县(市、区)民政局对照市民生工程民政项目,准备一套相关业务档案(抽样)复印件,交督查组带回。

  三、计分办法

  督查小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按照乐市民政发〔2012〕24号中各项子目标的对应分值,对各目标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分。专项督查内容按照每项1分计算分值。

  督查打分实行扣分制,即只扣分不加分,对应加分的事项留作参考,年终考评时统一加分。此次督查结果将作为各目标责任单位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将作为2013年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考虑因素。

  四、时间安排

  12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组带队领导自定。12月中旬汇总督查情况。

  五、分组情况

  第一组:先平、周燕、廖宇,负责督查峨眉山市、沙湾区。

  第二组:朱永志、张强、毛文泉,负责督查沐川县、马边县。

  第三组:徐孝飞、戴中伟、周敏,负责督查五通桥区、井研县、犍为县。

  第四组:李贵先、欧阳旭光、杨艳,负责督查市中区、夹江县。

  第五组:宋超、周德琼、王玉琴,负责督查金口河区、峨边县。

  东方体育民政局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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