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规〔2023〕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8日
四川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pdf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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