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信件标题: | 咨询法律问题 | 信件编号: | 3115428 |
|---|---|---|---|
| 信访形式: | 心连心信箱 | 写信时间: | 2025-12-10 |
| 内容分类: | 咨询 | 回复时间: | 2025-11-19 |
| 信件内容: |
曾先生反映村里有100米没有硬化的村组主干道路,导致村民通行不便,经部门核实实为村组部分农户的入户路。部门告知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若其对自家入户路进行硬化,可在镇村组指导下,核实确认道路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限制性区域后,由受益农户共同商议,自行筹措资金实施硬化。诉求:咨询律师自己出资修建的入户道路是否可以禁止其他所有人通行?
信件回复内容
东方体育司法局回复:值班律师通过电话回访反映人,解答了道路位于公告区域或涉及相邻权利人通行需求,就不能禁止,若完全再私人土地范围内而且无公共属性,则可限制通行,至于村道是否需要修建,请咨询相关道路规划部门或村委咨询,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