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4226489x/2016-00291
  •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 2016-12-02
  • 文??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惠民帮扶中心)基本职能:推进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市级部门(单位)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并进行监督考核;组织开展重大投资项目代办和并联审批工作,并督促检查;受理未在政务服务中心单独设立窗口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负责对政务服务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对全市政务服务实施电子监控;负责对行政审批项目受理办理情况的统计、预警和监督。负责行政权力电子政务大厅平台的日常管理。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市党政机关及其任命的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政务服务行为的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负责制定全市惠民帮扶规划、帮扶项目及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东方体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有:

  1.统一编制市、县(市、区)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示范文本、格式文本和审查工作细则。形成服务指南手册和审查工作细则手册,做到同一层级同一个审批项目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及审批标准全市统一,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

  2.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要求,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受理单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受办分离。开展局长(主任)进政务大厅活动。优化流程、减少环节、缩短时限,提高现场办结率和审批效率。

  3.推动公共服务事项进大厅工作。认真落实(国办发〔2015〕86号)和(川办函〔2016〕11号)文件精神,向社会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受理、办理,推动政务服务中心转型升级。

  4.加强审批事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政府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认真承接落实,及时转接审批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转变管理方式事项的管理,逐项制定管理措施,防止变相审批。清理审批前置,逐项完善审批流程。

  5.启动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工作。全面构建以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分中心为主,涵盖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政务(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明确各参与单位的责任与工作目标,完成5项《东方体育政务服务标准》和60个内控标准的基本框架搭建和制(修)订工作,确定核心标准的专家评审内容,建设标准化工作信息平台。制定《东方体育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办理事项指导目录》。清理部门延伸到村(社区)公共事务,统一编制村(社区)公共事务目录,凡不属于村(社区)职责范围的一律取消、工作相近的一律合并、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准下放。

  6.继续开展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并联审批。清理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事项,制定主要并联审批事项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对中心城区餐饮企业并联审批实行常态化管理。完善企业登记“一照一码”并联审批工作。

  7.加大重大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力度。对重大投资项目实施看板管理,建立健全跨层级联合审批和政务服务进企业长效机制,推动“三级联审”和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常态化运行。完善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专人、专帐、联合图审、全程跟踪制、“大蓬车”集中办理制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保障机制,推动项目快速审批。继续抓好涉及行政许可的中介服务机构的清理,完善中介机构信息库。

  8.推进行政权力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以热点部门为重点,通过随机抽取行政权力办件,对权力运行情况进行逐一检查。通过专项督查、专项考核、整改通知、书面通报、干部问责等方式推动“全上网、真上网”。建立完善全程监控、预警纠错、督查督办、投诉处理、统计分析、绩效评估和按月通报等相关制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监管。

  9.加强大厅管理。完善大厅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大厅巡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明确审查内容、要点和标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突出事项受理、办理过程监督。加大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开展对窗口服务工作政民互动评议。

  10.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制定《电子视频监察办法》,规范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机制,做好“96960、96196”日值工作,建立健全记录、报告、处理、反馈工作制度,跟踪群众网上投诉、咨询、建议的办理情况。继续落实“三访三问”和民情监督员制度,畅通意见收集和反馈渠道。对咨询回复、投诉处理情况和民情监督建议意见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电子监察,实现行政效能监督全覆盖、无盲区。

  1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持续纠正和反对“四风”,认真排查岗位廉政风险。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12.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和驻村帮扶工作。科学制定帮扶方案,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定期开展送温暖活动,圆满完成驻村帮扶和惠民帮扶任务。

  1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调研工作。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适时动态更新。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和微信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扩大受众面、提高影响力。与乐山电视台合作开设“政务直通车”宣传专栏。完善信息调研制度,落实信息调研目标责任。

  二、部门概况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单位0个,下属事业单位0个。核定行政编制14人,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专项编制2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人,后勤用工控制数2人,总计19人。退休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67.5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6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15.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2.87万元,医疗卫生7.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政务服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维护经费、窗口工作人员午餐补助、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水电费、行政效能运行经费、物业管理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数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5年预算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38%,主要原因:按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节俭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政务服务系统工作检查、工作交流、培训、考核等人员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40%,主要原因为预计实施公车改革,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总编制4辆,实有公务车辆4辆。其中:轿车4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现有4辆公务车辆因工作产生的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油费、维修维护费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履行政务服务职能职责,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和日常公用支出合计156.93万元。
相关附件: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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