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4226489x/2017-00014
  •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 2017-11-29
  • 文??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推进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市级部门(单位)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并进行监督考核;组织开展重大投资项目代办和并联审批工作,并督促检查;受理未在政务服务中心单独设立窗口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负责对政务服务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对全市政务服务实施电子监控;负责对行政审批项目受理办理情况的统计、预警和监督。负责行政权力、电子政务大厅平台的日常管理。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市党政机关及其任命的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政务服务行为的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负责制定全市惠民帮扶规划、帮扶项目及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东方体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围绕“放管服”,推进审改工作。一是清理审批事项。对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确申报审定程序,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对接。对全市行政审批涉及的前置条件进行清理,清理出128项审批事项涉及的231项前置性事项,优化流程,规范办理。对市本级保留的230项行政许可项目,统一制作项目目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和格式文本,及时向群众公开。二是规范审批行为。针对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体外循环”、“虚假入驻”等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和办件抽查,着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按照国务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先后组织到省内江油、武候,广东省深圳市、佛山市、广州市荔湾区等地考察学习行政审批“一窗受理”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初步形成《东方体育“一窗受理”工作方案》,待报东方体育批准后实施。三是加强行权公开日常监管。会同市委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管办建立了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网上运行定期通报制度,并将运行情况纳入机关行政效能目标考核。配合市委编办、市政管办完成行政权力清单的编制和公布,及时按规定处置预警报警件。今年来,全市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25.39万件,在全省的排位由去年同期的末位上升到前列。四是实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从10月份起,全市开通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入试运行阶段。今后全市所有非涉密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从项目前期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纳入在线平台办理,实现网上受理、办理和监管“一条龙”服务,该平台构建起联动高效的审批模式,真正实现了由过去面对面的并联审批向“互联网+并联审批”的飞跃。五是全面推行“五证合一”。全市从10月开始,企业商事登记由过去的“三证合一”升级到“五证合一”,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围绕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挂图作战”。一是积极开展联审代办。对全市“挂图作战”和“三年攻关”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其中143个(涉及投资金额862亿元)今年开工、续建的重大项目建档,全程跟踪,协调代办。今年来,全市政务服务系统对市级重大项目全程跟踪完成审批事项1235项。二是开通政务服务“大蓬车”。组织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相关审批部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工地,开展送政务服务上门活动,为夹江新万兴碳纤维复合材料、沙湾邦达物流、乐山文旅城等项目提供行政审批服务。三是推进“挂图作战”项目审批。主动对市人民医院康养中心、乐山一职中迁建、苏稽片区文体中心新建等项目进行咨询辅导,推进完成9个“挂图作战”项目的34项审批事项。主动作为,扎实搞好纵向联审服务工作,协调省级相关部门为岷江航电老木孔枢纽和龙溪口枢纽、乐山综合垃圾处理场项目提供快速审批服务。围绕服务标准化,推进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市政务服务大厅的标准化改造。功能上,新设立公众信息查阅点12个,设立联审代办工作区、便民服务休息区和网上体验区。硬件上,将所有窗口吊牌全部更换为液晶显示屏,将指纹考勤机全部更换为脸谱考勤机,新增信息查阅触摸屏,新建行政效能电子视频监控中心。软件上,提升“乐山便民政务”服务功能,服务事项由24项增加到30项,对33个部门窗口开通二维码扫描服务,真正实现“手机扫一扫、办事更方便”。启动“乐山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项目建设,目前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计划在两年时间内,制(修)订审批标准、服务标准、办事流程等5个地方标准和100个内控标准,形成一套用标准管人管事、规范审批服务的乐山政务品牌。围绕作风建设,推进优质服务。一是严格窗口管理。落实审批窗口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开展日常巡查和电子监察,加强窗口人员遵章守纪情况考核,着力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我是服务明星”评选表彰活动,一律挂牌上岗、着工作装、佩戴党徽,争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表率。分期分批选派中层干部和窗口人员到高校轮训,今年以来,共选派2批22人次到浙江大学和南开大学培训。三是优化服务方式。建立“三访三问”制度,首次聘请15名民情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督,畅通“96960”行政效能投诉热线,与乐山电视台合作推出22期“政务直通车”节目,加强对口联系马边高石头村脱贫攻坚,不断改进和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年收入合计674.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4.72万元,占99.9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4万元,占0.04%。

  2016年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年支出合计79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89万元,占44%;项目支出442.79万元,占0.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00.2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00.12万元,下降10.01%。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建设资金较2015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9.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32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为2016年较2015年项目建设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9.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6.3万元,占91.97%;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3万元,占3.95%;医疗卫生支出7.62万元,占0.96%;住房保障支出24.6万元,占3.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69.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442.79万元,完成预算80.02%。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3.97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2.87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8.36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7.62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4.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6.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2.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预算27.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预算3.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11.3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改革后,单位公务车辆减少,严格公务车辆使用范围,减少公务车辆使用运行维护费。严格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公务接待人员和批次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8.15万元,下降79.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49万元,下降81.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万元,下降80.65%。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务车辆改革后,单位公务车辆减少;严格公务车辆使用范围,减少公务车辆使用运行维护费。严格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公务接待人员和批次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3万元,占82.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2万元,占17.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3万元。主要用于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围绕市委东方体育中心工作,开展调研、督查、指导、考核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8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72人,共计支出0.8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跨层级审批事项联审和投资建设项目在线监管平台运行情况的检查2批次,32人0.52万元;区县政务中心工作对接、落实2批次,15人0.08万元;市州政务服务中心交流学习2批次,25人0.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3万元,比2015年减少3.23万元,下降11.94%。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相关规定,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5.58万元。主要用于政务中心物业服务、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办公设备、数据传输服务、电子政务大厅运行维护、行政效能视频监控系统运行与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开展2016年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评价,自评得分74分。自评存在问题:预决算报表反映的支出情况与年末和财政国库资金对账的指标总额一致,但支出明细项目存在差异。形成原因:主要为预算指标的下达和实际的预算支出时间不能同步,导致需要临时性的使用其他预算项目的预算指标;财务核算经费支出事项与“大平台”支付凭据上的资金支付用途不符,在核算上未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整改措施: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会计核算能力和网络平台操作技能,加强对账和核算,做到预决算收支明细项目一致,真正从账表册等方面均做到专款专用。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结算的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务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务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主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务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离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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