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东方体育批准的三定方案(乐府办发〔2010〕46号),东方体育交通运输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2.拟订全市运输业和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公共交通、区域客货综合运输中长期发展目标、投资规划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交通行业投融资政策;制定全市交通建设投资计划、专项资金开支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综合统计、预测及信息引导工作。
3.承担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共交通旅客运输、物流和货物运输的行业管理,统筹物流业中运输、装卸、仓储、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环节的衔接;负责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和全市国防战备交通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假日旅客运输和抢险物资、救灾物资、重点物资、交通战备物资运输。
4.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监督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全市交通建设行业和产业项目,培育、管理交通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组织实施全市重大交通建设项目;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公路路政管理、收费路桥监督管理。
5.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水上交通管制,监督管理水上港航设施的建设养护及规费稽征、船舶检验、船舶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工作;负责船员培训和发证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港口、码头、航道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水运市场规划、运力投放管理及审批办证工作。
6.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科技创新和进步;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培训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公路养护、农村公路建设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7.监督、指导全市经营性道路运输源头安全、公路工程建设及养护安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督促法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行业重特大责任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处置,牵头负责一般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参与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编制交通行业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交通规费、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下拨、使用和监督工作;受委托监管交通国有资产;指导检查全市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审计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9.负责交通有关涉外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国际、省际、市际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10.承担市交通战备、保护通信线路和大件运输管理工作。
11.负责岷江港航电、铁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规划、预可研究、工可等前期工作,协调有关征地拆迁、建设、安全、营运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12.承担东方体育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市委、东方体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统筹推进新一轮三年攻坚。
(1)推进次枢纽建设。强化枢纽意识,高起点、高标准谋划新一轮交通三年攻坚大会战,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一轮西部开发开放和“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打造“绵阳—德阳—成都—眉山—乐山—宜宾”南北综合交通中轴线等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实施新一轮三年交通攻坚,以“两航四铁六高速”枢纽项目建设为核心,全面推进干线公路提档升级、“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全市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四川省区域中心城市,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有力保障,2019年,计划完成交通建设投资270亿元,打好“开局之役”。
(2)加强规划对接。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全市发展定位,抓住国、省交通规划调整等时机,积极对接部省交通规划,争取储备更多项目进入国、省规划,统筹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
(3)推进项目建设。一是确保建成投运一批。确保成贵铁路通车运营,力争完成连乐铁路线下工程。二是加快推进一批。加快推进成昆铁路扩能工程峨米段;岷江航电犍为枢纽、龙溪口枢纽;仁沐新高速井沐马段、峨汉高速、成乐高速扩容、乐西高速马边至昭觉段;省道103线青神至五通桥段公路、省道215线大件过境公路工程(甘江至安谷段)、省道308线改线工程、五犍沐快速公路五通桥至犍为段等项目。三是开工建设一批。开工建设岷江航电老木孔枢纽、岷江(龙溪口枢纽至宜宾合江门)航道整治一期工程;乐西高速乐山至马边段等项目。同时,加快推进东风岩枢纽、省道429线峨眉山经沙湾至五通桥段公路(峨沙五快速公路)、省道215线高新区至犍为段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具备尽早开工条件,进一步积蓄交通建设后劲。四是规划储备一批。配合做好雅眉乐自城际铁路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尽快启动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井研经资中至铜梁高速公路等项目的前期工作。
(4)破除资金瓶颈。一是积极争取专项补助。抢抓“交通强国”“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四川省交通运输三年攻坚会战等重大战略机遇,争取获得国家、省上的专项补助支持,争取资金量保持高位运行。二是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加快项目包装、完善相关要件,争取全部项目进入债券申请库。三是继续创新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搭建好多种融资平台,重点引进大型央企国企,依法依规做好项目打捆包装和公开招标工作,加快重大项目按PPP模式推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四是强化交投资源配置。通过优化交投集团资源配置,优化调整资本结构、壮大产业规模,兜底保障市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提升交投集团的融资和抗风险能力。
2.全域聚焦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1)强化安全监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厘清、明晰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通过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安全应急管理干部培训等措施,不断提升行业安全监管能力。落实分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加快交通应急指挥中心二期建设,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智能化、信息化。
(2)确保行业稳定。认真疏导、深入排查隐患、宣传政策,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特别是做好岁末年初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保支、重点时段和季节的客货运输、水上交通等涉稳风险源的管控等工作,及时把握行业稳定动态,积极开展专项行动排查和整治存在的风险,确保2019年全年交通运输行业不发生进京到省上访事件,维护交通行业和社会稳定。
(3)补齐发展短板。2019年全市交通扶贫专项计划完成投资80.72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1600公里,建设渡改公路桥4座,完成安保工程530公里。加快推进仁沐新高速井沐马段、峨汉高速、乐西高速、成昆铁路复线峨米段等贫困地区经济动脉建设,加大村道达标改造力度和县级客运枢纽、农村乡镇客运站建设力度,提高贫困地区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全力支持峨边县脱贫摘帽。
(4)提质公路养护。加大公路养护检查和考核力度,确保东方体育公路养护水平质量不断提升,路况水平继续保持全省前列。认真开展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建设,加快推动S104线市中区全福至九峰大修工程、G213线五通桥区金山镇白果桥至黄桷井大桥大修工程等大中修工程项目收尾,结合“厕所革命”做好公路附属设施的提档升级改造。
(5)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完善公交规划。加快完成东方体育中心城区公交规划修编工作,结合实际研究新开行3条中心城区环线公交线路,优化和调整9条公交线路。加速农村客运发展,进一步提升建制村通车覆盖率,不断提升城乡道路运输公共服务水平。二是推进高铁公交化。进一步协调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推进乐山至成都往返动车加密工作,积极配合成都市开展成都平原城市群铁路公交化运营工作。三是严格行业管理。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对道路货运、出租汽车和旅游包车等领域风险研判、监测预警和联合处置,切实维护行业稳定。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对运营驾驶员实行记分管理、严格监管和开展培训,保障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升,同时着重做好高铁乐山站和旅游客运市场整治,全年计划开展不低于120次打击非法运营联合专项行动,不断提高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深化网约车政策落地,大力规范网约车和治理行业乱象。
(6)推进智慧交通。大力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实行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安全管理的信息化,不断推动公路养护的可持续发展和变革;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智能化建设,结合实际对乐山交通APP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营造良好氛围。
3.重点关注工作。
一是全市交通三年攻坚大会战收尾工作。准备在一季度总结2016—2018三年交通攻坚大会战经验,对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扬,安排部署新一轮交通建设三年攻坚大会战。二是交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规划。根据近期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的要求,交通运输系统正结合实际将交通规划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相结合,提出和储备一批项目。三是启动新一轮三年攻坚工作。根据省委会议精神和市委、东方体育对交通工作的要求,交通运输系统正制定完善新一轮三年交通攻坚规划。四是客运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区县客运场站推进滞后问题,主要原因包括规划多变、推进力度不强等,市交委正加强督促。五是为交投集团匹配优质资源。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交投集团和解决交通“挂图作战”项目砂石料供应紧缺等问题,优化交投集团资产结构和强化投融资能力。近期,需继续加快推进配置存量土地给交投集团和将岷江大件航道疏浚保通工作委托给交投集团两项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东方体育市直交通运输系统部门预算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单位5个,事业单位7个。主要包括:东方体育交通运输委员会、东方体育公路管理局、东方体育航务(海事)管理局、东方体育道路运输管理局、东方体育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东方体育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东方体育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东方体育交通指挥中心、东方体育交通规划研究院、东方体育航务管理局航道队、东方体育大件码头管理所、东方体育公路机械化养护中心、东方体育公路局沙嘴渡口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预算的原则,东方体育交通运输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东方体育交通运输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65,983.7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7,887.1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261.68万元,其他收入722.0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5,983.7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163.5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04.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2.56万元,专项支出59,993.0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东方体育交通运输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2,616.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东方体育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东方体育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东方体育交通运输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23.7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9,478.35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未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付息、交投集团资本金注入等专项支出,同时公交发展专项资金纳入政府基金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1.60万元,占13.10%;卫生健康支出179.33万元,占2.32%;交通运输支出6,011.98万元,占77.84%;住房保障支出520.80万元,占6.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60.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66.1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66.4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8.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83.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96.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956.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371.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19年预算数为548.7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公路养护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333.3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航道维护(项):2019年预算数为155.3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内河航道整治、维护方面的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水路运输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1,128.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水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它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518.1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除以上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20.8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方体育交通运输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90.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86.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04.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东方体育交通运输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7,537.9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8,871.86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政府性基金只安排了交通领域专项的偿债类和部分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其余交通建设项目按一事一议报东方体育批准后另行安排。
支出项目主要有政务运转专项经费(“四办”和指挥部)、交通领域专项、交通领域专项(偿债类)。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东方体育交通运输委员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71.93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68.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71.9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1.78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执行规则》,我委因公出国(境)费用取消,如确需出国的,一事一议报外事领导小组审批。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78.50万元,增长96.14%。主要原因是“四办”及指挥部运转经费以前年度在交通建设专项资金预算和支付,按照新的预算编制要求,2019年“四办”和指挥部并入委机关政务运转项目管理,公务接待费合并后导致部门预算增加。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主要有交通建设项目咨询、论证、规划、报批、设计、评审、征地拆迁等部分前期工作所涉及的接待工作;交通建设项目招商引资相关事项的接待工作;部、省有关部门对东方体育交通建设工程指导、检查等涉及的接待工作;省、市外相关部门来东方体育开展交通文化交流学习、专题研讨等涉及的接待工作;省、市交通部门对交通建设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安全管理等交流经验、交叉检查、调查研究等接待工作;交通重大建设项目及地方重点项目筹融资涉及的接待工作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9.6万元,增长4.75%。主要原因是增加保障沙嘴渡口及岷江航电通航的公务用车运行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3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9辆,多功能乘用车19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78万元,用于交通行业管理、交通行政执法和协调项目建设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东方体育交通运输委员会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79.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79万元,增长0.47%。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而增加的人员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以及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东方体育交通运输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2.1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物业管理及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专项抽检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东方体育交通运输委员会共有车辆3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东方体育交通运输委员会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65,984.0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7,596.00万元,主要包括政务运转专项、交通领域专项项目。无需编制绩效目标的预算38,388.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政务运转项目、交通领域专项(偿债类)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公路养护支出。
1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1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航道维护(项):指内河航道整治、维护方面的支出。
2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水路运输管理(项):指水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支出。
2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它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除以上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6.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四办”,是指市岷江港航电建设管理办公室、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市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市地方公路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