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组成。
东方体育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没有纳入东方体育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东方体育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监督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县,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和建议,拟订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等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4、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治理宗教领域的非法、违法活动。
5、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宜,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6、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协助民族地区拟定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机制,健全城市民族工作功能;帮助散杂居少数民族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7、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配合承办民族地区扶贫开发事宜,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协助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8、协助开展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组织对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维护、妇女儿童状况和散杂居少数民族情况的调查研究。
9、做好少数民族界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有关服务工作。
10、依法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推广,指导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
11、承担东方体育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东方体育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市民族宗教委编制数 26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实有人数28人,其中:行政26人,工勤2人。另有用工控制数聘用人员1人。
东方体育少数民族研究所编制数 5名,实有人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90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2.0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85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94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65万元,占64%;项目支出343.85万元,占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绩效目标制定: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宗教团体办公经费补助”和“市属大中专院校彝族年活动”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目标实现:加强项目经费支出进度管理,完善预算动态监控,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预算编制准确:以预算编制为引领,以支出管理为核心,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扎实做好 2019预算执行工作,预、决算编制较为合理,规划明确。
支出控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无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嫁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情况,无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滥发工资、奖金、补贴等问题。
预算动态调整:2019年度,东方体育民族宗教委部门预算仅作了经济分类个别调整,无新增项目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执行进度: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运转的同时,较好地完成各项预算进度。
预算完成情况:2019年度,东方体育民族宗教委部门预算执行了95%。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东方体育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严格按照市委东方体育要求,服务大局,高效运转,改革创新,预算支出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对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起到了较好的参考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东方体育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从自评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专项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综合考核自评得分 95分。
(二)存在问题
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个别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不准确、 不完善,绩效指标细化、量化不够。
(三)改进建议
结合近年来我单位各项经济科目实际执行情况,将项目细化到对应的部门经济科目,提高经济科目编制准确性,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调剂。
东方体育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30日
| 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绩效指标 | 指标分值 | 计分标准 | 评分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 部门预算管理(30 分) | 预算编制(10 分) | 目标制定 | 4 | 1.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的,得 2 分,否则酌情扣分。 2.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的,得 2 分,否则酌情扣分。 | 4 |
| 目标完成 | 4 | 以项目完成数量指标为核心,评价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绩效 目标,指标得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部门项目个数/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的部门预算项目个数*4 | 4 | ||
| 编制准确 | 2 | 指标得分=(年度预算总额-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预算结余注销额)÷ 年度预算总额*2 其中:年度预算总额是指省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 央专款)总和 | 2 | ||
| 预算执行(12 分) | 支出控制 | 4 | 计算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 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 1.预决算偏差程度在 10%以内的,得 2 分。偏差度在 10%-20%之间的, 得 1 分,偏差度超过 20%的,不得分。 2.预决算偏差程度与全省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偏差度低于平均水平的, 得 2 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按照与平均水平差异扣分。 | 4 | |
| 动态调整 | 2 | 指标得分=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预算 结余注销额)*2 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与结余注销额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 2 | ||
| 执行进度 | 6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 6、9、11 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 80%、90%、95%,即 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 40%、67.5%、82.5%。 6、9、11 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量化指标的各得 2 分,未达到目标进 度的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 | 6 | ||
| 完成结果(8 分) | 预算完成 | 4 | 1.专项项目设立时经过事前绩效评估或可行性论证的,得 4 分,否则不 得分。 2.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的,得 4 分,否则酌情扣分,无管理办 法的,该指标不得分。 | 3 | |
| 违规记录 | 4 | 依据上一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 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 0.5 分,直至扣完。 | 4 | ||
| 专项预算管理(50 分) | 项目决 策(24 分) | 程序严密 | 8 | 1.专项项目设立时经过事前绩效评估或可行性论证的,得 4 分,否则不 得分。 2.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的,得 4 分,否则酌情扣分,无管理办 法的,该指标不得分。 | 8 |
| 规划合理 | 8 | 1.专项项目(除一次性项目外)制定了中长期规划的,得 2 分,否则该 三级指标整体不得分。 2.项目规划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的,得 3 分。 3.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专项中长期规划一致的,得 3 分,有一处不符合 8 | 7 | ||
| 结果符合 | 8 | 项目实际完成任务量和效果达到规划预期情况的,得满分。按项目法分 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 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 持方向进行对比。完全达到预期的得满分。未完全达到规划预期情况的, 以达到预期情况的资金量占项目总金额占比计分。指标得分=项目实施实 施结果符合规划的金额/项目总金额*8 | 6 | ||
| 项目实施(12 分) | 分配科学 | 6 | 1. 项目分配选取了科学的绩效分配方法,得 2 分; 2. 采用因素分配法的项目,项目因素选取合理的,得 4 分;采用项目 法分配的项目,评分标准和立项程序合理规范的,得 4 分;据实据效的 项目,基础数据真实,测算精准的,得 4 分。否则,酌情扣分。 | 6 | |
| 分配及时 | 6 |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 6 分,否则不得分。 | 6 | ||
| 完成结果(14 分) | 预算完成 | 4 | 专项资金实际拨付到具体项目(人)的进度达到 100%的,得 4 分,未达 到 100%的,指标得分=实际拨付金额/专项项目金额*4。 | 4 | |
| 实施绩效 | 6 | 部门专项项目属于当年财政重点评价范围的,该项得分使用项目支出评 价共性指标、特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得分换算,满分 6 分。若部门专项项 目不属于当年重点评价范围的,采用最近年度重点评价相关指标得分换 算。 | 5 | ||
| 违规记录 | 4 | 依据上一年度审计、财政检查结果,出现专项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 题的,每个问题扣 0.5 分,直至扣完。 | 4 | ||
| 绩效结果应用(20 分) | 自评质量(4 分) | 自评准确 | 4 |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 5%以内的,不扣分;在 5%-10%之间的,扣 1 分,在 10%-20%的,扣 2 分,在 20%以上的,扣 4 分。 | 4 |
| 信息公开(8 分) | 目标公开 | 4 | 按要求随同预算公开的,得 4 分。 | 4 | |
| 自评公开 | 4 | 按要求随同决算公开的,得 4 分。 | 4 | ||
| 整改反馈(8 分) | 结果整改 | 4 |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 价)提出的问题,发现一处未整改的,扣 1 分,直至扣完。 | 4 | |
| 应用反馈 | 4 |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的,得满分,否则 不得分。 | 4 | ||
| 总分 | 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