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体育东方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2019年重点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东方体育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东方体育东方体育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贯彻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拟订全市卫生计生发展和改革计划,统筹规划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省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贯彻执行国家、省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贯彻执行国家、省东方体育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东方体育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全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省基本药物目录,执行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市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活动。
8、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指导卫生计生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省、市要求,负责有关卫生计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与卫生计生外事工作。
15、负责全市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医医疗服务监管工作。
16、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国家和省级领导、重要外宾来乐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民族地区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协调小组、市公民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市重大疾病防控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8、承担东方体育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东方体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切实加强健康乐山建设,推动医疗服务、疾病防控、妇幼卫生、中医药事业、卫生监督、健康产业等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均衡、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推动医疗技术不断创新、医疗服务全面改善、患者满意度大幅提高、医卫人员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2、工作重点。一是着力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实党管意识形态责任,深入推进卫生计生宣传工作。二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三是扎实抓好健康扶贫工作,以马边县、峨边县和金口河区3个深度贫困县为重点,推进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责任、资金和项目落实。四是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巩固分级诊疗成效,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推进社会办医,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加强对口支援,推进远程诊疗,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五是持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推进疾控机构等级创建,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疾病防控。加强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等专项监督检查。继续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持续推进东方体育、峨眉山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六是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面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深化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奖特扶政策。七是加强中医药工作,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八是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增量提质。加强基建项目督导,推进中央预算内建设项目工作。加快推进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数字化医院建设和“互联网+医疗健康”。
二、部门概况
东方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下属一级预算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主要包括:东方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东方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东方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东方体育健康教育所、东方体育人民医院、东方体育中医医院、东方体育妇幼保健院、东方体育精神卫生中心、东方体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方体育卫生计生信息中心、东方体育中心血站、东方体育卫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东方体育口腔病防治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方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东方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04844.3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1298.9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597.31万元,其他收入196572.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7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4844.3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815.5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88.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7.04万元,专项支出199892.9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东方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97.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东方体育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东方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东方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东方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97.3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99.04万元。主要是因为财政调整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5.69万元,占13.37%;卫生健康支出4882.96万元,占64.27%;住房保障支出431.5万元,占5.68%;转移性支出1263.06万元,占16.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行政运行(01):2019年预算数为4.1万元,主要用于:驻东方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机关纪检组办案、差旅、会议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2019年预算数为27.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19年预算数为648.9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19年预算数为259.6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9):2019年预算数为79.6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2019年预算数为565.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19年预算数为15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01)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99):2019年预算数为11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210)公立医院(02)综合医院(01):2019年预算数为14450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210)公立医院(02)中医(民族)医院(02):2019年预算数为34994.9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210)公立医院(02)其他专科医院(08):2019年预算数为15.8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除传染病医院、职业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外的其他专科医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01):2019年预算数为855.5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卫生监督机构(02):2019年预算数为242.1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妇幼保健机构(03):2019年预算数为11523.4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精神卫生机构(04):2019年预算数为5265.6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应急救治机构(05):2019年预算数为199.21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采供血机构(06):2019年预算数为1794.9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重大公共卫生专项(09):2019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19年预算数为32.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1):2019年预算数为139.8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21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01):2019年预算数为197.1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单位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19年预算数为431.5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3.转移性支出(230)专项转移支付(03)卫生健康(10):2019年预算数为1263.0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卫生健康专项补助支出。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方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51.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62.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88.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东方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东方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8.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预算数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0.5万元,下降22.8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开展公务接待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是是持续推进厉行节约,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65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7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其他车辆48辆(主要是用于医疗救护、公民无偿献血等专用技术车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万元,用于车辆油耗费、过路过桥费、维修保养费、车险等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东方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65.7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5万元,增长28.3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东方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7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369.7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医疗设备、货物类及工程类。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东方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共有车辆6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46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80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东方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04844.34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04844.34万元,主要为儿童专科医院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生育配套项目、基本药物制度配套资金、乡村医士班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资金项目、重大疾病防控配套资金项目、卫生室配套资金项目、创国家卫生城市及病媒生物防治专项经费项目等。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行政运行(01):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指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9):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21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21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21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99):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其他用于医疗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210)公立医院(02)综合医院(01):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210)公立医院(02)中医(民族)医院(02):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210)公立医院(02)其他专科医院(08):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除传染病医院、职业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外的其他专科医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01):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卫生监督机构(02):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妇幼保健机构(03):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精神卫生机构(04):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应急救治机构(05):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采供血机构(06):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重大公共卫生专项(09):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指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21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01):指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6.转移性支出(230)专项转移支付(03)卫生健康(10):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卫生健康专项补助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