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为东方体育人民政府的正县级派出机构,是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管理机构。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暨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产业发展年”经济工作主题,紧扣全市“一带两核九组团”旅游发展战略布局,按照“四个三”的总体发展思路(即扩容提质三个加快、遗产保护三个深化、管理服务三个强化、上档升级三个狠抓),突显扩容提质改革牵引作用,精准实施“立体拜佛”计划,持续增强内生动力,加快补齐发展短板,力争成为全市“旅游主导、绿色发展”的标杆。今年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全年接待游客350万人次、门票收入2.5亿元,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各项目标。
以“再造一个大佛景区”的目标,加快推进扩容提质。一是加快构建立体式游览。围绕实现“山上+水上”、“登山+登岛”、“白天+夜晚”全方位、全天候游览,推进凤洲坝旅游开发项目建设,今年年底前完成岛上806户居民的征地拆迁工作;启动“夜游三江”二期项目建设,重点围绕大佛原貌重现开展亮化建设,围绕九龙滩安全夜航开展航道维护,并完成2艘新游船的打造,确保第五届旅博会前完工亮相。加快打造南部门户区,同步推动南游客中心及拜佛大道项目审批和征地拆迁工作,力争今年4月开工建设;完成乌尤坝禅修小镇项目居民棚改和坝上企业资产收储工作,力争今年7月启动坝上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快建设交通网络,启动绕城高速凌云互通连接线项目建设,同步推进前期手续报批和征地拆迁,力争今年8月开工建设,实现景区高速直达;持续推进猫猫冲至大石桥道路建设,力争全年完成工程量的70%,同时今年3月正式启动乐自高速出口至景区道路沿线整治,逐步形成景区内部交通环线。三是加快完善功能要素,启动嘉定坊、就日峰、花湖湾改造提升项目,今年旅博会前完成先期移交的汉嘉食府、锦江食府精品酒店建设;开展麻浩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全面优化南部片区环境;有序恢复“凌云九峰,峰各有寺”,完成佛国天堂、下观音寺佛文化产品和集凤楼素食餐厅打造工作。
以“让千年大佛再千年”为目标,持续推进遗产保护。一是深化工程保护。完成乐山大佛左侧(天洞-麻洞)危岩加固工程,积极推进乐山大佛胸腹部开裂残损区域抢救性保护前期研究及勘察设计工程,乐山大佛窟天王造像及大像碑记保护工程,乐山大佛九曲栈道稳定性勘察及加固工程,用工程手段,给予文物最科学、最有效、最及时的保护,为实现世代传承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深化专业保护。以遗产监测预警系统大数据统计分析为依托,加强与国际国内知名高等院校合作,在景区设置硕士、博士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借助顶尖专业力量开展遗产保护,并在国内外重量级期刊发表景区保护科研论文,全面提升景区保护工作在业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专家学者和专业机构前来景区科考研究。三是深化展示保护。加快推进四川首个崖墓遗址公园——柿子湾崖墓遗址公园方案审批,力争年内实现开工建设。启动麻浩崖墓博物馆改造提升工作,举办大佛博物馆珍贵文物系列临展,用现代技术进行保护性展示,切实让文物活过来,穿越时空向游客讲述乐山三千年灿烂历史。
以“打造最温暖的净土”为目标,着力推进管理提升。一是强化安全。坚持安全第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持续抓好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应急演练,确保景区安全万无一失。二是强化秩序。坚持合力治景,在总结前期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经验的基础上,启动新一轮时间更长、力度更大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发挥联合作战、兵团作战优势,进一步加强市中区和景区之间、景区各责任部门之前的资源整合和协调配合,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督查考核等制度,紧盯市场乱源,继续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整治力度,始终保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高压态势。同时坚持依法治景,加快推进《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条例》立法工作,今年10月完成草案并提请审议,彻底理顺管理、根治乱源。三是强化管理。坚持游客至上,按照去年国家旅游局暗访反馈意见,以核心景区陈旧设施改造提升为抓手,促进景区硬件水平的全面提升;以“智慧景区”二期建设为抓手,促进景区服务人性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同时围绕提质量创品牌,持续深化党员示范岗、青年志愿者、巾帼文明号等文明服务活动,不断创新和丰富服务形式、内容和手段,打造景区管理服务品牌,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旅游局验收检查。
以“打造四川旅游首选地中首选地”为目标,全力推进旅游上档升级。一是狠抓宣传营销。加快营销专业化进程,引入专业团队,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打好夜游、佛禅、民俗三张牌,抓好大佛胸腹部加固、嘉定坊重新开街、夜游三江二期等有影响力的重要事件,统筹策划节庆活动、旅游产品,确保月月有亮点、季季有高潮,并充分利用国内外传统媒体、新媒体和景区官网官博官微及外文网站、脸书等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持续提升景区的市场影响力。同时,统筹国家省市旅游营销宣传活动,通盘考虑,确保达到最佳效果,提升景区形象。二是狠抓商品产销。立足成为乐山旅游最佳“形象大使”,加快景区旅游商品品牌化进程,着力在区域特色、文化创意、经济实用、市场认可四个方面下功夫,扎实推进“大佛印象”系列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走出乐山拓展发展,在双流机场等地开设“大佛印象”旗舰店,力争成为最受游客喜爱的四川旅游商品,在市场效益上实现新的突破。三是狠抓企业培育。加快推进大佛旅投规模化进程,紧抓来乐旅游投资热潮,不遗余力推进与国内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借助其资金实力和资源实力,立足做大增量,精心打造龟城山郊野公园项目、九峰文旅小镇项目、凤州岛生态湿地等项目,立足做优存量,加快推进水上资源整合,嘉定坊、就日峰、花湖湾等资产盘活,力争培育1-2个竞争力、带动力强的优势产业,逐步走上上市发展的道路。同时指导大佛旅投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经营,管理、薪酬、考核和激励制度,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努力实现国有资本收益最大化奠定良好基础。
二、部门概况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职能局8个,管理处2个,群团组织1个配备,下属事业单位8个(其中参公事业3个,事业5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23995.9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13.4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995.9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995.9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6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3.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0万元,对企业补助130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920万元,资本性支出254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995.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化体育事业及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和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995.9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13.41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正常晋档晋级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910.93万元,占91.31%;节能环保支出165万元,占0.69%;债务付息支出1920万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8年,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2018年预算数为21910.93万元,主要用于: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3.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1520万元,主要用于归还一般债券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4. 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付息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归还其他一般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04万元。其中: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9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28.57%。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结合实际使用情况减少。
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拟安排出国(境)10人次。主要用于旅游宣传营销活动。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3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结合实际使用情况减少。。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政务接待、景区间交流等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4辆、专业技术用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0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2.4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台式计算机、空调机、普通电视设备、家具用具、打印设备、照相机及器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类)、多功能一体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399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3996万元,主要为景区管理运营工作项目、景区文物保护维修等项目、麻浩河片区环境整治及猫猫冲至大石桥道路建设项目、旅游发展及会展支出项目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是指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7.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8. 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是指用于归还一般债券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9. 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付息支出(项): 是指用于归还其他一般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