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民族、宗教、文物、林业、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旅游、交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2、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3、协助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程序上报。
4、制定乐山大佛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登记、保护和管理工作,培育壮大旅游文化产业。
5、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标志、安全警示等标牌,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6、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机制和应急预案,负责风景区的交通、环境卫生、治安、服务业管理和游览者安全等工作。
7、按照规划组织和扶助风景名胜区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和服务事业,制止和限制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事业。
8、负责出售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取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组织并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经营项目的招标和签约工作,监督进行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指导经营企业做好职工培训管理工作。
9、做好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旅游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发布旅游相关信息,维护景区正常旅游秩序。
10、依法负责景区范围内民族、宗教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11、依法对景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2、完成市委东方体育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扩容提质抓项目,文旅品牌打造有力
今年是大佛景区扩容提质“三年见成效”的交卷之年。按照年初明确的《景区2019年挂图作战项目表》和《景区2019年环境质量提升项目表》,加快推进景区扩容提质项目建设,全年共完成投资9.79亿元。一是加快推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规划体系。目前,景区总体规划修编正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启动编制工作,现初步完成九峰南片区控规编制。二是文旅项目推进有力。核心景区毗卢院、碑林等完成改造提升并向游客开放,叠翠堂改造提升启动实施,“凌云九峰、峰各有寺”盛景逐步恢复。凤洲岛旅游开发项目即将启动生态搬迁,花湖湾和就日峰改造提升、乌尤坝禅修小镇、鞍山旅游小镇正在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围绕水上旅游项目打造,加快推进景区水上旅游市场的优化整合,顺利完成景区白天水上旅游经营权公开出让。5月1日升级版“夜游三江”正式首航,满足了游客夜观大佛和睡佛的核心需求。三是基础设施不断优化。麻浩观景楼、濠上大桥、大佛剧院等处改造提升顺利完成,猫猫冲至大石桥(S104线复线)道路建设、乐自高速出口至景区道路基础设施改造进入收尾阶段,南游客中心、凌云路“景点变景区”、北门广场改造、北码头游船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启动实施。“厕所革命”持续深化,完成了旷怡亭厕所、花湖湾二号停车场厕所建设。
2、持续用力抓保护,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始终将世界遗产地保护工作放在首位,高度重视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的整体协调推进,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创新保护模式,着力实现新形势下文物工作与景区发展的互利共赢。一是筑牢遗产保护基础,文物保护规划有序推进,《乐山大佛·灵宝塔文物保护规划》已获国家文物局批复,《柿子湾崖墓保护规划》已通过省文物局审批。完成乐山大佛第一部地方性保护法规《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为景区优化管理和执法体制,实现对世界遗产的依法有效保护提供科学依据。积极推动省市共建乐山大佛石窟研究院,目前已初步拟定组建方案。完成石窟研究院、大佛博物馆法人独立设置工作。与上海大学签订遗产保护战略合作协议,就乐山大佛病害防治研究等难点工作进行广泛合作、联合攻关。二是开展遗产保护工程。顺利完成“乐山大佛胸腹部开裂残损区域抢救性保护前期研究及勘测项目”前期现场勘察和测绘工作,并根据现场病害勘测情况,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及时完成了大佛本体胸腹部残损区域排险加固工程。三是推进“一馆多点”体系。今年以来,大佛博物馆积极开展临展活动,成功举办了“金猪贺岁”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展、“江山壮丽诗难敌”乐山古代历史文化遗产主题展、“盛世华诞、纸誉千秋—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化遗产展览体验活动”、“天佑中华”故宫南迁文物档案史料展等展陈活动,获批为乐山首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沫若堂、东坡楼展陈提升项目顺利完成,柿子湾崖墓保护与利用项目启动前期工作。四是大力弘扬遗产文化。与省文联合作开展碑林书画创作采风活动,进一步扩大乐山大佛世界遗产地影响力。加快推进《四川省志·乐山大佛志》编纂工作,现已完成总纂编写。
3、主动作为抓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聚焦国家文旅部复核检查、市委东方体育督查暗访、中央和省环保督察、5A对标整改以及创文创卫工作等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服务游客,竭力为游客打造温馨舒适旅游环境。一是狠抓安全生产。坚守安全红线,制定《安全生产警示和约谈制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全年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38次。稳步推进地质灾害和危岩边坡防治工作,协同207地质队对九曲栈道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及S104线新建隧道等重要地段进行每月例行排查,完成凌云山“回头是岸”、就日峰、后栈道等区域应急排危工程,启动大佛牌坊排危加固工程,针对下佛脚游览线路改变及时增设安全护栏和增加安保力量,景区全年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二是创新管理措施。推进智慧景区建设,正式启用实名制售验票系统,不断优化景区WIFI、自助售票、语音导览等服务。对凌云山片区试行实施游客限流、全网预约、分时游览措施,实现了游客量的“削峰填谷”,有效缓解了黄金周客流高峰期核心景区接待压力。全面拆除佛头区域排队栏杆,将游览空间全部归还游客,同时调整佛脚平台观大佛游览线路,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优化旅游环境。目前,九峰片区污水整治工作顺利完成。切实落实《麻浩河水环境生态保护长效管理激励机制实施办法》,有效改善凌云河、麻浩河水环境质量,水质由以前的劣五类水提升为四类水。不断优化景区标识标牌,今年新增设标识牌81个,调整、维修标识牌121个。四是整治市场秩序。认真落实“两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秩序推进工作方案》,突出对十二大旅游乱象专项整治,大力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重点加大对东方佛都等场所的检查,整治和规范游船圈地拍照行为,有效遏制了旅游市场乱象。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违法人员,查处涉旅行政案件13起,行政拘留10人。五是深化志愿服务,持续打造“大佛先锋”志愿服务品牌,对接成都理工大、乐山师院等院校开展校地共建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大佛先锋”志愿服务点位6个。假日期间实行党员带团员、一线带机关流动咨询服务,共有216名党团员参与咨询服务,赢得游客广泛赞誉。
4、多点开花抓营销,品牌影响有力拓展
一是围绕重大事件抓营销。今年以来,围绕乐山大佛勘测维护项目竣工、夜游项目新线路亮相、“乐山大佛杯·2019年全国竞走锦标赛”、建国70周年等重要事件,利用景区公众微信号、官方抖音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全面宣传展示景区旅游。深化与国外友好景区合作,积极与尼泊尔蓝毗尼圣园等友好景区开展互访交流。进一步扩大友好景区合作圈,今年旅博会期间与柬埔寨吴哥窟景区达成合作意向,计划于明年旅博会签约友好景区。
5、固本强基抓产业,推动国企稳步发展
坚定不移推动大佛旅投集团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和指导集团公司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加快培育形成主营业务,建立完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不断激发发展动力和活力,切实成为新时代景区转型升级的强力推进器。一是完善治理体系。指导集团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二是壮大企业资产。支持集团依法取得大佛景区白天水上旅游项目经营权,目前,集团总资产达到26亿元、较年初增长18.72%,实现景区水上经营全天候统一,逐步形成集团主营收入。有序推进花湖湾宾馆股权受让工作,现已完成产权交易合同并进行公告。三是拓展资金渠道。支持集团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投入,探索融资新途径,多渠道做好景区扩容提质重点项目资金保障。今年,顺利发行乐山大佛景区提质扩容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大佛旅投)1亿元。集团全年完成投资12.42亿元,完成融资9.52亿元。四是支持业态拓展。支持集团利用凌云路封闭为景区内部道路契机,提前规划布设电瓶车,已打造电瓶观光车6台。扶持发展智旅产业,委托开展景区门票网上销售和游船票销售业务,现已实现游山票全网预售。支持文创产业发展,对文创产品开发研究给予专项补贴。支持集团与中青旅等知名企业合作,打造的三江悦度假酒店于今年4月正式投运。今年,集团实现营收8000万元、同比增长60.77%。
二、机构设置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职能局和部门9个,执法部门3个,片区管理机构2个,事业部门5个,由四川省东方体育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本级)统一核算。纪检监察和直属机关党委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1533.81万元。与2018年26754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79.81万元,增长17.87%。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委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有4947.15万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658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51.66万元,占61.5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0万元,占37.62%,其他收入235万元,占0.88%。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148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万元,占0.014%;项目支出31485.43万元,占99.98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0493.02万元。与2018年26754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39.02万元,增长13.98%。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委本年度建设项目增加,如:景区公共厕所改造提升工程,麻浩河绿化美化工程,乐山大佛左侧(天洞-麻洞)危岩治理工程,乐山大佛胸腹部开裂残损区域抢救性保护前期研究及勘测项目,支付乐山大佛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大佛景区提质扩容项目专项债券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49.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16%。与2018年22431.48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982.46万元,下降8.34%,主要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49.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98万元,占0.0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84.18万元,占0.9%;节能环保支出(类)20259.39万元,占99.07%;农林水支出(类)2.47万元,占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449.02万元,完成预算99.7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98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 支出决算为170.93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12.25万元,完成预算44.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部分项目经费结转至下年。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8.53万元,完成预算85.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结转至下年。
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 支出决算为20220.86万元,完成预算99.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完工建设项目经费结转至下年。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 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预算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经费结转至下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9万元,全部为2019年支付赴凉山州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队队员补助资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0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2018年降低67.26%,主要是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中央厉行节约要求,降低运行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38万元,占7.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8万元,占11.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39万元,占80.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38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较2018年的5人减少4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1.87万元,减少89.58%。
开支内容包括:1人次参加东方体育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局组织的赴尼泊尔参加佛教国际旅博会团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02万元,下降30.91%。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5.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26.24万元,下降63.03%。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厉行节约。
外事接待 接待50批次、1700人,共支出1.9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尼泊尔政商考察团及老挝、越南嘉宾。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 接待130批次,28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支出13.45万元,主要用于大佛勘维项目成果发布5.76万元、旅博会接待1.97万元、其他相关单位接待和讲解服务费5.26万元、媒体接待0.5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00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乐山大佛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大佛景区提质扩容项目专项债券10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个,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提升了乐山大佛“智慧景区”建设和门票销售水平,厕所维修改造工程提升了厕所环境、景区北门栈桥改造等项目改善了景区基础设施、提高了游客的旅游体验度。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管委会对大佛旅投的专项补助”和“景区文物保护、维修、旅游设施改造等经费”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管委会对大佛旅投的专项补助综述。本项目2019年预算数2484万元,执行数24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销售经费补贴,提升了乐山大佛“智慧景区”建设和门票销售水平,切实增强了大佛旅投集团投融资能力,推进了大佛景区扩容提质重点项目建设进程。具体表现在:全面完成了“大佛景区互联网门票销售提升工作”,解决了电子票(身份证)快速入园,自助机取票,游江票、儿童票、老人票上网销售等一系列问题;推进“大佛景区全员实名制系统建设”,解决线上线下实名制购票、刷脸入园等问题,建设全国一流智慧景区。从2019年9月20日起采用乐山大佛景区全网预约系统,景区网购率大幅提高2019年10月起,网购率达到90%。下一步将抓住节假日客流量继续加强与OTA地推合作,完善网络购票引导与地推服务。

2、景区保护与发展支出等经费综述。本项目2019年预算数4496万元,执行数449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完成预算的100%。今年主要完成主要项目26个,主要包括乐山大佛胸腹部开裂残损区域抢救性保护前期研究及勘察设计、景区厕所维修改造(部分厕所)、维修码头(处)、维修船舶(艘)、第六届旅博会、文旅节庆活动、生态环境保护、防汛及病虫害治理、整治渠道、清漂水域等项目。目前均已全面完成,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1.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8.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2.42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东方体育大佛胸腹部开裂残损区域抢救性保护前期研究及勘察设计、乐山大佛景区八仙洞片区污水整治工程二期采购项目、乐山大佛麻浩河绿化美化工程一期游客中心景观楼等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533.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7.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29.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2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车、巡逻车、洒水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指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指反映除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区、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以外的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指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机关服务、旅游宣传、旅游行业业务管理以外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4.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指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归还一般债券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15.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付息支出(项):指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归还其他一般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职能局9个,执法部门3个,片区管理机构2个,事业机构5个。纪检监察和直属机关党委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二)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民族、宗教、文物、林业、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旅游、交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2、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3、协助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程序上报。
4、制定乐山大佛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登记、保护和管理工作,培育壮大旅游文化产业。
5、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标志、安全警示等标牌,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6、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机制和应急预案,负责风景区的交通、环境卫生、治安、服务业管理和游览者安全等工作。
7、按照规划组织和扶助风景名胜区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和服务事业,制止和限制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事业。
8、负责出售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取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组织并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经营项目的招标和签约工作,监督进行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指导经营企业做好职工培训管理工作。
9、做好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旅游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发布旅游相关信息,维护景区正常旅游秩序。
10、依法负责景区范围内民族、宗教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11、依法对景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2、完成市委东方体育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在编人员199人,合同制人员240人,退休人员211人,非全日制用工人员26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总额为3153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51.6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0000万元,其他收入235万元,上年项目支出结转4322.5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支出31489.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8799.74万元,对基层单位补助支出15088.11万元,上缴税金843.22万元,旅游发展及会展专项资金89.39万元,景区文物保护、维修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经费2121.33万元,银行贷款付息1567.77万元,景区环境整治经费2758.27万元,三公经费19.05万元,设备购置支出202.9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市级部门预算及决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预算基础信息的更新、项目库报送;准确编制预算,及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绩效目标填报完整合理;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批准预算执行。
(二)执行管理情况
1、按规定及时分配省级财力专项预算。
2、按上级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加强执行力度,确保资金安全。
3、按上级要求做好中期评估工作,科学准确预测非税收入全年完成情况,做好已编制预算项目执行评估,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调整和中止不再执行项目,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推动支出结构实现动态优化。
4、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节约观念,从严进行审核安排,大力压缩日常工作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引导和规范全委工作人员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倡导网络办公,促进办公低碳化,充分利用现在网络技术,通过OA等方式进行文件处理及传送文件资料,尽量减少文件印发。注重日常节俭,养成节约习惯,做到“人走灯灭”,下班及时关闭电脑、复印机等用电设备。
5、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管理。强化公车管理,建立建全公车管理制度,公车使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严把车辆使用、车辆维修及车燃费等审批环节,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彻底杜绝公车私用现象;严格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东方体育规范和改进全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接待经费管理,严格控制接待经费支出。实行接待规范化管理,接待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把关,严格按程序和接待标准执行,严格掌握接待范围和控制高档消费。对一般公务接待坚持机关食堂就餐,对重大公务接待实行定点消费制,确保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不超过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因公出国(境)审批制度。全年“三公经费”支出19.05万元。
(三)结果应用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按规定做好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2019年及时归还政府债券利息支出1471.13万元。
2、非税收入执行。按规定标准和征收方式执行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将收入上缴财政,2019年上缴金额为25308.58万元。
3、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东方体育印发四川省2016—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乐山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组织实施,与政府采购预算一致。
4、资产管理。按规定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将国有资产纳入系统;全面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及时上报国有资产,并保证了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5、内控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财务核算和开展会计工作的重要保障。为健全内控管理制度,2019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等管理制度,制定了厉行节约制度,管理制度依照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相关管理制度得到认真执行。
6、信息公开。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7、绩效评价。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树立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理念,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以财政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内容进行评价考核,对编制绩效预算的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评价,认真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8、依法接受财政监督。财政监督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完成自查自纠,包括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专项经费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的监督;同时明确了财务监督机制,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内部和外部监督制度相结合,依法接受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合以上各项指标,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 2019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良好。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二)存在问题
1、发展任务重,资金缺口大。为迎接国家五A级景区复检,必须做好“扩容提质”、“景城一体”、“全域旅游”三篇文章。景区承担的“扩容提质”挂图作战项目共8个总投资约50亿元,加上景区门票价格下降、承担政府统筹支出等因素影响,仅靠景区自身资源难以平衡项目投入。
2、债务余额较大,偿债能力不足。景区目前债务余额为4.08亿元,资产负债率较高,特别是2020年需还本付息11438万元、2022年11344万元、2024年9520万元,这几年当年还债数额接近支出预算的50%,运转将十分困难。
(三)改进建议。
增收节支,开源节流,盘活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拨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多渠道匹配相关资源支持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统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借新还旧”缓解偿债压力。
附件2
2019年管委会对大佛旅投的专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为2019年管委会对大佛旅投的专项补助项目支出。
(二)评价指标
1.项目完成指标:主要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
2.效益指标:主要包括经营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等。
3.满意度指标:主要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三)评价方法
主要是采用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的对比,对2019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具体为项目小组根据大佛旅投提供的各项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实地观察,了解专项补助经费支出实际情况,并与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绩效目标全部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支出具有必要性,通过销售经费补贴,提升乐山大佛“智慧景区”建设和门票销售水平,切实增强大佛旅投集团投融资能力,推进了大佛景区扩容提质重点项目建设进程,打造一流景区。
该项目支出具有可行性,通过了相关内部决策程序,签订了销售补助协议,并且在协议里面约定了资金用途,及所要达到的绩效目标等;绩效目标指标设置合理,符合现实情况。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科学合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智慧景区”建设和景区项目建设。实现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3、项目绩效
(1)项目完成指标:大佛景区门票网购率预期指标值90%,实际完成95%;资金支付进度按协议约定支付;网上门票销售收入补贴15%,游船票销售收入补贴在扣除支付船主船费及营销营运成本后比例为20%。
(2)效益指标:景区门票销售量有所增加;景区智慧水平和景区服务质量有所提高;景区影响力有所提高;完成全员实名制系统建设,减少门票印数数量;国有企业投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景区扩容提质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
(3)满意度指标:游客购票满意度有所提高。
三、存在主要问题
1.乐山大佛景区智慧水平还有待提升。互联网门票销售数量还需进一步增加,比起其他5A景区门票网购率较低。
2.游客购票满意度不够高,还存在个别游客在退票等方面的投诉情况。
四、相关措施建议
1. 抓住节假日客流量加强与OTA地推合作,加强网络购票引导与地推服务,有力增加乐山大佛景区网订数量,提高网购率。
2.提高员工的业务素养,提高服务态度,热情为游客解决购票、退票等问题。
2019年景区文物保护、维修、旅游设施改造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2019年,景区共完成凌云山消防管网给水工程、景区厕所维修改造(部分厕所)、景区北门栈桥改造项目、凌云路至麻浩崖墓道路及停车场改造、危岩治理工程(2019年实际发生危岩)、污水管网项目、路灯改造工程、花湖湾1.2.4号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大佛景区低压线路升级改造工程等工程完全竣工投入使用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按时正常投入使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的同时,要抓好旅游服务业质量,景区力争2019年按时保质完成景区9个主要项目,并且能正常投入使用。
2、项目管理
所有资金为财政资金,年初已纳入财政预算,待项目竣工验收完成,财政审计后按施工合同约定方式进行支付,且不得超出年初预算金额10%。
3、项目绩效
2019年,景区共完成凌云山消防管网给水工程、景区厕所维修改造(部分厕所)、景区北门栈桥改造项目、凌云路至麻浩崖墓道路及停车场改造、危岩治理工程(2019年实际发生危岩)、污水管网项目、路灯改造工程、花湖湾1.2.4号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大佛景区低压线路升级改造工程等工程完全竣工投入使用,所有项目均为非盈利项目,未对景区造成环境污染,不破坏景区环境协调性,对景区基础设施有长久改善效果,对景区长期发展有积极作用,游客满意度高。
三、存在主要问题
每年危岩治理工程涉及面广,景区核心景区面积广,游客人流量大,且多为风化红砂岩,植被覆盖,不易发现。我委每月均会邀请207地质队专家进行日常巡查,并出示相应巡查报告。
四、相关措施建议
继续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巡查合作,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和保障,推进各项工程顺利开展。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