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51586450/2020-00005
  • 发布机构: 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
  • 发布日期: 2020-12-10
  • 文??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职能局9个,执法部门3个,片区管理机构2个,事业机构5个。纪检监察和直属机关党委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二)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民族、宗教、文物、林业、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旅游、交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2、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3、协助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程序上报。

  4、制定乐山大佛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登记、保护和管理工作,培育壮大旅游文化产业。

  5、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标志、安全警示等标牌,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6、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机制和应急预案,负责风景区的交通、环境卫生、治安、服务业管理和游览者安全等工作。

  7、按照规划组织和扶助风景名胜区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和服务事业,制止和限制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事业。

  8、负责出售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取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组织并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经营项目的招标和签约工作,监督进行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指导经营企业做好职工培训管理工作。

  9、做好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旅游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发布旅游相关信息,维护景区正常旅游秩序。

  10、依法负责景区范围内民族、宗教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11、依法对景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2、完成市委东方体育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在编人员199人,合同制人员240人,退休人员211人,非全日制用工人员26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总额为3153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51.6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0000万元,其他收入235万元,上年项目支出结转4322.51万元。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支出31489.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8799.74万元,对基层单位补助支出15088.11万元,上缴税金843.22万元,旅游发展及会展专项资金89.39万元,景区文物保护、维修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经费2121.33万元,银行贷款付息1567.77万元,景区环境整治经费2758.27万元,三公经费19.05万元,设备购置支出202.94万元。

  一、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市级部门预算及决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预算基础信息的更新、项目库报送;准确编制预算,及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绩效目标填报完整合理;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批准预算执行。

  (二)执行管理情况

  1、按规定及时分配省级财力专项预算。

  2、按上级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加强执行力度,确保资金安全。

  3、按上级要求做好中期评估工作,科学准确预测非税收入全年完成情况,做好已编制预算项目执行评估,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调整和中止不再执行项目,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推动支出结构实现动态优化。

  4、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节约观念,从严进行审核安排,大力压缩日常工作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引导和规范全委工作人员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倡导网络办公,促进办公低碳化,充分利用现在网络技术,通过OA等方式进行文件处理及传送文件资料,尽量减少文件印发。注重日常节俭,养成节约习惯,做到“人走灯灭”,下班及时关闭电脑、复印机等用电设备。

  5、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管理。强化公车管理,建立建全公车管理制度,公车使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严把车辆使用、车辆维修及车燃费等审批环节,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彻底杜绝公车私用现象;严格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东方体育规范和改进全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接待经费管理,严格控制接待经费支出。实行接待规范化管理,接待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把关,严格按程序和接待标准执行,严格掌握接待范围和控制高档消费。对一般公务接待坚持机关食堂就餐,对重大公务接待实行定点消费制,确保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不超过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因公出国(境)审批制度。全年“三公经费”支出19.05万元。

  (三)结果应用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按规定做好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2019年及时归还政府债券利息支出1471.13万元。

  2、非税收入执行。按规定标准和征收方式执行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将收入上缴财政,2019年上缴金额为25308.58万元。

  3、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东方体育印发四川省2016—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乐山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组织实施,与政府采购预算一致。

  4、资产管理。按规定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将国有资产纳入系统;全面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及时上报国有资产,并保证了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5、内控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财务核算和开展会计工作的重要保障。为健全内控管理制度,2019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等管理制度,制定了厉行节约制度,管理制度依照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相关管理制度得到认真执行。

  6、信息公开。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7、绩效评价。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树立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理念,及时进行工作部署。以财政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内容进行评价考核,对编制绩效预算的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评价,认真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8、依法接受财政监督。财政监督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完成自查自纠,包括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专项经费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的监督;同时明确了财务监督机制,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内部和外部监督制度相结合,依法接受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合以上各项指标,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 2019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良好。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二)存在问题

  1、发展任务重,资金缺口大。为迎接国家五A级景区复检,必须做好“扩容提质”、“景城一体”、“全域旅游”三篇文章。景区承担的“扩容提质”挂图作战项目共8个总投资约50亿元,加上景区门票价格下降、承担政府统筹支出等因素影响,仅靠景区自身资源难以平衡项目投入。

  2、债务余额较大,偿债能力不足。景区目前债务余额为4.08亿元,资产负债率较高,特别是2020年需还本付息11438万元、2022年11344万元、2024年9520万元,这几年当年还债数额接近支出预算的50%,运转将十分困难。

  (三)改进建议。

  增收节支,开源节流,盘活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拨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多渠道匹配相关资源支持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统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借新还旧”缓解偿债压力。
相关附件:

〔2020〕- 72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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