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55020x/2018-00003
  •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18-02-05
  • 文??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东方体育教育局2018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东方体育东方体育教育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东方体育教育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政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管理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提出有关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意见,配合物价、财政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治理各种乱收费。负责全市勤工俭学管理工作。

  4.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管理各类教育机构举办的学历教育;按管理权限上报或直接审批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核、监督和管理;编制各类招生计划;负责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并审定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的编写、使用工作;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示范学校建设;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5.指导全市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教学、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劳动技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编制标准,指导各类学校核定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设置;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培养培训、继续教育和考核管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7.协调管理全市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具体承办管理权限范围内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8.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教育考试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承担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科研和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管理全市教育情报、技术装备、远程教育的规划与发展建设工作。

  10.统筹管理并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承办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11.管理市直属的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它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教育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12.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13.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4.统筹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担东方体育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市委、东方体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重点工作

  2018年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东方体育新时期教育发展工作精神,按照“一年有好的迹象、三年有大的变化、五年有质的提升”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强活力、促协调、提质量、推公平、保稳定”发展主线条,突出“五个重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党建工作重点;深化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突出廉政建设重点;认真抓好教育综合改革,突出制度创新激发发展活力重点;强力推进学校重点项目建设,突出满足人民期盼重点;扎实搞好高中课改和新高考改革,突出教育质量提升重点。全面推动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和谐协调发展,办人民满意的乐山教育。

  1.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把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到各项教育工作中,以党建引领和保障事业发展,以事业发展成果检验党建工作成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多形式开展党员教育,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律检查组织监督责任,深化系统化防治腐败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护根行动。抓住教育领域容易滋生腐败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着眼于长和常、严和实、深和细,进一步完善以负面清单管理和风险点防控为核心的监管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实施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确保交流轮岗校长教师不少于应交流校长教师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少于应交流骨干教师的20%。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学校绩效分配办法,探索建立全市优秀教育人才梯级培养制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协调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努力推动编制、分配制度、岗位设置和职称等方面瓶颈问题的解决。

  3.推动中心城区学校布局优化和新建。按照市委、东方体育要求和大力提升中心城区教育发展水平的目标,市区合力解决中心城区学校建设滞后、优质学校就学矛盾尖锐、大班额尚未完全消除等问题。抓好乐山一中改扩建、市实验中学改扩建、市实验幼儿园分园建设、乐山二中迁建、市实验小学分校建设、市机关幼儿园改扩建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区县各类教育重点项目的实施。

  4.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适应新高考要求,制定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方案,调整中考招生和加分政策,将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调整到初二年级下期与初三中考一并进行。

  5.加快现代职教体系建设。针对普职融通、中高衔接、终身教育特点,突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集团办学模式,构建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持续深化完善教学诊改工作机制,坚持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加大6大职教集团功能建设,推进“资源共建、利益共享、责任共担、人才共育”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推进眉乐资职教联盟省级第三批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实施提升和经验提炼,形成工作成果。深入推进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试点改革工作,形成工作成果。

  6.深化教育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内外教育友好合作,推动建立各级各类学校校际交流平台。继续探索更深层次的对外教育交流合作,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不断提高教育国际化发展水平。积极支持境内高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和国际合作办学。大力发展对外合作办学,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鼓励选派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出国研修。

  7.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落细落小落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校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活动,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等活动。继续开展科普教育工作,举办全市第二届中小学科技节。全面加强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推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全覆盖,在开展创建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基础上,创建1—2所全省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推进小学研学旅行,建立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开展试点工作。加强实践教育和校外教育,促进校外教育与校内教育教学、学生素质拓展的有机对接。强化家庭育人基本责任,指导学校做好优秀家长学校创建工作,开展学校、家庭、社区教育整合建设试点。加强团教协作,推进少先队改革和中学共青团改革,努力为党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加强节约教育和环境保护教育,养成勤俭节约、低碳环保、自觉劳动的生活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8.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针对新高考、新中考要求,从课程、模式、评价和管理上深入进行建设。突出艺体特色、实践教育和创新能力,推动高中进入改革主战场,带动初中、小学教育改革全面深入。落实国家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在规范10所省级试点学校“选课走班”做法基础上,推动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全面实施。规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完善高中质量评价体系。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推进新修订的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及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实施。健全教学改革推进机制,指导中小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中小学生核心素养与终生发展关键能力,提升教育质量。深化改革,推动教育科研迭代升级发展,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研究教学、指导实践、质量评估、服务发展的作用。

  9.加强学校体卫艺工作和语言文字工作。认真落实课间大活动和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的规定,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推进小学课后在校托管中体育、艺术社团建设,提升学生体、艺素养。完善田径、乒乓、篮球等体育运动项目常态化赛事机制,继续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标准、示范学校、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的创建活动。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的检测与评估,强化学校卫生、健康、防艾和禁毒教育工作,完成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相关工作任务。大力推进《四川省艺体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和学校美育课程建设的末端落实。指导市中区持续开展好全省学校艺术体育区域整体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举办全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等系列艺术活动,打造和创建一批特色学校和特色艺术团。以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和推普为重点,依法推进和加强语言文字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东方体育教育局下属单位19个。主要包括:东方体育教育科学研究所、东方体育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方体育教育者编辑部、东方体育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处、东方体育青少年宫、东方体育广播电视大学、乐山第一中学校、东方体育第二中学、东方体育草堂高级中学、东方体育实验中学、东方体育第一职业高级中学、东方体育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东方体育实验小学、东方体育特殊教育学校、东方体育实验幼儿园、东方体育延风中学、东方体育延风小学、东方体育机关幼儿园、东方体育奥林匹克学校。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方体育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东方体育教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3486.9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6308.4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625.11万元,事业收入2690.80万元,其他收入17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486.9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293.1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58.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2.90万元,专项支出12492.7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东方体育教育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625.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东方体育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东方体育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东方体育教育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625.1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019.10万元。主要为两点原因:一是2017年部分教育专项资金由市财政统筹管理,年初未预算到教育部门;二是2017年部门预算未包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4692.70万元,占80.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6.73万元,占11.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0.22万元,占2.06%;住房保障支出1481.46万元,占4.84%;债务付息支出424万元,占1.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35.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开展专项业务的工作经费。

  3.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2060.5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4.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2414.13万元,主要用于: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5.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848.0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6.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8325.17万元,主要用于:教育部门举办的高中教育支出。

  7.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2873.47万元,主要用于:教育部门举办的职业高中教育支出。

  8. 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广播电视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78.03万元,主要用于:教育部门举办的成人广播电视教育支出。

  9.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619.9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部门举办的特殊学校教育支出。

  10. 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学校教育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特殊教育支出以外的其他特殊教育支出。

  11.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347.83万元,主要用于:教育费附加安排的项目支出。

  12.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499.8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教育支出以外的其他教育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426.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70.5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7.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12.4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481.4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24万元,主要用于:东方体育第一职业高级中学、乐山第一中学校、东方体育实验幼儿园校舍建设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方体育教育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898.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96.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02.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东方体育教育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东方体育教育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9.2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87.90万元。学校因公出国(境)经费4.50万元,公务接待费19.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4.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乐山一中根据工作安排,由学校教师带队,带领26名学生回访弗雷泽海岸市玉龙港中学。

  2018年因公出国(境)拟安排出国(境)3人次。主要包括交流学习,与弗雷泽海岸市玉龙港中学校研究两校师生交流、国际课程等合作的相关事宜。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6.71%。主要原因是按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公务接待人次和标准。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其他市州相关部门来乐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6.50万元,增长8.49%。主要原因是学校及单位公务车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维修费用相应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5辆(含各直属学校、单位车辆),其中:轿车22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万元,用于车辆的日常运行及维修维护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东方体育教育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3.2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东方体育教育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02.7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29.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及家具用具的采购,公务车保险、维修、加油等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东方体育教育局共有车辆25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东方体育教育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348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2493万元,主要为教育"两房" 建设补助、高中绩效管理经费、彝区“一村一幼”双语辅导员劳务补助、乐山一中一期学校扩建设备设施购置、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市级配套资金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是: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是机关开展专项业务的工作经费。

  7.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主要是教育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8.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主要是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9.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主要是教育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10.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主要是教育部门举办的高中教育支出。

  11.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主要是教育部门举办的职业高中教育支出。

  12. 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广播电视教育(项):主要是教育部门举办的成人广播电视教育支出。

  13.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主要是教育部门举办的特殊学校教育支出。

  14. 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学校教育支出(项):主要是除上述特殊教育支出以外的其他特殊教育支出。

  15.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主要是教育费附加安排的项目支出。

  16.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主要是除上述教育支出以外的其他教育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2.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主要是东方体育第一职业高级中学、乐山第一中学校、东方体育实验幼儿园校舍建设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

  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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