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负责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2、组织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软科学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星火”、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和社会发展等科技计划的制定、申报与实施。
3、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机制;负责全市科技创新工程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4、归口管理“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科学事业费、科技外事经费及其它科技专项经费并负责预决算编制;协同有关部门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实施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5、组织指导全市基础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工作;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和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管理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推荐上报工作;负责管理全市电子信息技术与系统推广应用。
6、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转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科技成果、奖励、保密和技术市场,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科研机构的布局与发展方向;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和科研基地建设;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联系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中介机构。
7、研究科技人才资源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指导协调全市科技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东方体育与国际间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的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科学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及创新工作;负责科技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管理科技援助工作;负责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9、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自治县的科技工作。
10、归口管理全市专利工作。
11、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负责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12、负责市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3、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
14、承办东方体育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2017年新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8家,通过新认定6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实现650亿元。大力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行业公共研发平台建设,新培育省级以上孵化器、省级以上行业公共研发平台1家,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含众创空间)2个,全市孵化器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含存量)。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围绕研发设计服务、信息资源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技文化融合和检验检测服务等7大重点,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2017年科技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42亿元。
2、推动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园落户高新区,新增农业科技园区企业5家。组织实施农村科技项目20项以上,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抓好土壤地图的推广应用。开展以科技产业扶贫、在线平台建设、科技人员选派为主要内容的科技扶贫。
3、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对双创工作的统筹协调,支持各类创新创业主体或项目100个,组织开展科技对接活动2次以上。组织实施市级以上科技项目80项。组织开展市级科技进步奖评审和省以上科技进步奖推荐,加强政产学研用合作,组织开展中科院乐山科技企业行活动,推动各类成果在乐山转化应用和项目落地。
4、推动社发领域科技进步,支持中医药、生物医药、公共安全、节能减排、旅游环保等科技产业发展,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加强科普工作,全年组织2家科普场馆申报省级科普基地,组织大型科普宣传活动2次,开展科技培训50场次,培训人员20000人;推进乐山科技馆建设。
5、依靠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力争专利申请完成1870件以上,发明专利申请完成530件以上。引导和支持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抓好知识产权保护。
6、充分发挥省市决策咨询委员会综合智力优势,紧扣市委东方体育中心工作,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及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并开展重大决策咨询活动和重点课题研究10项以上。
二、部门概况
东方体育科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东方体育科技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51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10.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10.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20.7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3.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55万元,专项支出81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东方体育科技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科技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科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科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东方体育科技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和科技扶贫示范带动农业产业发展,加速专利发明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壮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新动能,为建设绿色转型示范市提供强力科技支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
(一)2017年东方体育科技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1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其他市州相关部门来乐调研考察,邀请有关科技专家来乐指导工作以及绵阳科博会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下降4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费用相应降低。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系统开展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按照《东方体育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东方体育科技局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经费合计83.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