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550197/2018-00010
  •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 发布日期: 2018-09-27
  • 文??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四川省东方体育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有关科技发展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牵头拟订和实施全市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统筹协调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重点研究、成果转化、软科学研究等计划。

     3.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相关科研机构组建或调整的建议,优化科研机构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4.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5.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

     6.拟订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组织市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和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保密以及技术市场工作,指导科技中介组织的建设;承担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及园区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基地的建设,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8.负责全市与国际间以及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组织申报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9.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10.组织拟订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工作,推进全市科普能力建设。

     11.指导开展知识产权(专利)管理和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专利技术。

     12.农科园管委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市委、东方体育和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和指示;牵头制定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规划,拟订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产业发展、平台建设、招商引资、项目管理、人才开发、对外交流等工作。

     13.承办市委、东方体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拟定乐山高新区创新龙头五年行动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快速发展

     牵头草拟了《乐山高新区创新龙头建设行动计划方案(2017——2021年)》,通过五年时间,努力将“一总部三基地”建成四川光伏与电子信息技术、军民融合核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技术、精细化工产业技术创新龙头和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先行区。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全市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较上年末增加10家,总量达79家,总数位居全省第4位;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615亿元,同比增长11%。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超过60%的高新技术企业属地分布于高新区、市中区、五通桥区,初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发展态势;乐山高新区在全国国家高新区的综合排位较2016年上升3位;沙湾区、五通桥区分别建成以新材料和生物农药产业为标志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夹江县新获批高新技术企业3家;峨边县新培育市级科技型企业5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犍为县加强自主创新投入,实施33个县级科技项目支持企业创新研发。

     2.获批首批省级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综合城市试点,组建首支省知识产权基金子基金

     获批并启动省级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技金融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积极构建乐山“绿创动能”科技金融特有模式。组建1.5亿元资金规模的乐山“盈创源”科技知识产权发展运营基金,该基金成为全省首支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子基金。推进12家企业在省科技金融板挂牌融资,其中8家企业正式签约。启动全市“万连”科技金融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开展申报科技支行前期工作。

     3.组建全国首个彝语智能语音研究院,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迅速发展

     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平台。围绕集聚高层次人才、产业技术创新,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扶持、转化激励等措施,采取市场导向、企业化运作的方式,启动了特种钢研究院、创新储能研究院、西美农业技术研究院、BIM大数据研究院等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组建工作,其中10家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落户高新区。通过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建设,加快形成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加速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进未来科技产业园、建筑大数据产业基地、人工智能产业基地等项目建设,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绿色产业,积极构建与国际旅游目的地匹配的高科技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沙湾区成立了特种钢产业技术研究院,聘请北京科技大学教授、钢铁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不锈钢首席专家成国光,钢铁研究总院不锈钢室主任、首席教授宋志刚等行业顶尖专家担任顾问,对铸造工艺、产品性能控制等进行攻关;创新储能研究院的组建,以企业主体推动,创造了“晟嘉速度”;《东方体育筹建全国首个彝语智能语音研究院助力彝区脱贫攻坚》信息先后被省委办公厅、中央办公厅采用。截止目前,全市共创建12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约占全省8%,全省排名第3位;创建28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

     4.在全国率先绘制应用土壤地图,科技扶贫引领示范见成效

     经市委书记亲自点题,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南科大创新中心、市农业局土肥站等单位,绘制了市、县区、乡镇三级一整套236张土壤地图,以村为基本单元,对适宜种植农作物进行了标注,印制发放到村一级,用以科学指导农村产业发展。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培训宣传,启动了土壤在线地图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土壤地图试点项目13个。沐川县结合扶贫攻坚,召开县、乡、村干部参加的三干会,对土壤地图使用进行专题讲解,并建立醉氧李家山有机茶示范园区、仁厚茶树良种繁育推广园区等两个土壤地图示范点;金口河建设村高山蔬菜示范点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全市选派45名科技人员赴4个贫困县(区)开展技术转化和服务,为贫困地区提供科技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实施科技扶贫六大行动,以支撑产业发展、完善服务体系为主要任务,组织开展市级以上科技扶贫项目20个,科技扶贫资金投入同比增长20%。马边县新实施省市科技扶贫项目5项,通过企业对口帮扶和项目带动,已覆盖全县7个科技扶贫示范村。建成“科技扶贫在线”市级平台和金口河、沐川、峨边、马边4个县级平台、30个村级科技扶贫驿站全面开通,入库专家300名,入库信息员860名,开展信息技术服务800多次。

     5.打造“乐山——中科合作”名片,乐山中科创新育成中心成为中科院系统在四川重点打造的合作平台之一

     相继与中科院成都分院、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并形成科技成果对接、人才互派交流长效机制,乐山中科创新育成中心成为院地科技成果对接转化的重要载体。与中科院合肥研究院共同举办“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产学研高峰论坛,在环保领域展开全面合作;组织中科院100余名专家走访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开展技术成果需求精准对接,建立科技型企业技术需求库;推动中科院系统科技成果在乐与晟嘉公司、宁格朗公司、福华公司等企业开展合作,争取省院地科技合作重点项目1项,安排市级科技专项资金支持中科系统成果在乐转化项目6个,“乐山——中科合作”项目新增产值同比增幅300%。

     6.营造良好双创氛围,培育了全国双创大赛新材料初创组获奖项目

     出台了《东方体育促进科技创新十五条政策》《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实施方案》等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双创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加强创新研发,以企业为主体实施市级以上科技项目290项,促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加强孵化平台载体建设,市内拥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4家、省级创业园区5家,入驻各类园区的实体共计1000多个。乐山高新区引进落地总投资2亿元的“互联网+”双创综合示范园区暨猪八戒网川西总部项目,目前已有35家创新创业企业入园孵化,年内通过园区交易平台实现交易额近亿元。沐川县建成县电商创业园、醉氧天街返乡创业街区、青年(大学生)创业园等12个返乡创业园(街区)。积极组织开展双创活动,东方体育承办全省大学生“挑战杯”赛事活动,促成4个大学生创新项目签约落地乐山;承办全省“科技之春”科普活动月启动仪式,全市省级科普基地达7个,排名第四。积极参加国、省双创大赛,全市3家企业入围全国双创大赛四川赛区前八强,峨眉山市的乐山中科乐美公司新材料创新项目获全国大赛优秀企业奖,该项目作为乐山同中科院合肥分院合作的重点项目已在乐投产。

     7.加大专利工作力度,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2000件

     推进专利创造,全市专利申请总量2498件,首次突破2000件大关,超年初下达目标任务34%,其中发明专利814件,超年初下达目标任务54%,全市专利申请总量和发明专利申请两项指标均位列全省第七位。市中区完成专利申请521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143件,均大幅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推进专利应用,年新增专利实施项目537项,新增产值121.2亿元。1项发明专利获中国专利优秀奖。推进专利保护,组织专利执法检查40余次,对标识不规范的专利产品予以纠正和处理,移送假冒专利案件5件,查处假冒专利77件。

     8.组建乐山绿创科技园区发展公司,引领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品牌经济发展

     以市委、东方体育名义印发了《东方体育加快乐山国家农业科技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新一轮园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推进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园落户高新区,启动总园建设工程,以打造“农科名品园区”为目标,以“产销转换枢纽”为载体,培育提升乐山农产品品牌。组建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的乐山“绿创”科技园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培育、孵化和营销品牌,发展园区品牌经济。“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通过科技部备案,推进农业科技园区企业培育孵化,园区企业达82家、研发机构13家,园区实现产值120亿元。沐川县开展占地260平方米的林竹生态科技园展示厅建设,采用图片、文字、沙盘等形式对园区企业形象及产品进行充分展示。井研县在发展好现有7家农业科技园区企业的基础上,新组织申报5家农业科技园区企业。

     9.加强决策咨询工作,为全市发展献智献策

     加强决咨队伍建设,整合市内外智库,设立7个专业组,调整、增补决咨委委员,调整后委员107人,其中市外特聘委员30人。紧扣市委、东方体育中心工作,围绕“绿色转型发展”深入调研,组织市决咨委各专业组、在乐高校及科研院所等智库开展重点决策咨询研究课题12个;以“一总部三基地”建设和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为主题开展大型决策咨询活动2次,为乐山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献计献策。

二、部门概况

     东方体育科学技术局部门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东方体育科学技术局,东方体育知识产权局,东方体育决策咨询工作办公室,东方体育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东方体育生产力促进中心,东方体育科技发展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东方体育科学技术局本年收入合计185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1.98万元,占96.62%;其他收入62.7万元,占3.38%。


     2017年东方体育科学技术局本年支出合计18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45万元,占56.38%;项目支出788.65万元,占43.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84.1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7.73万元,增长15%,原因是:2017年财政拨款基本收支人员经费和项目收支比2016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9.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5.34万元,增长13.76%。原因是:2017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比2016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9.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3万元,占6.42%;科学技术支出1426.99万元,占8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83万元,占8.81%;医疗卫生支出22.05万元,占1.24%;住房保障支出59.2万元,占3.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4.3万元,完成预算98.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2.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88.7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1.21万元,完成预算99.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结束结转下年继续执行。

     4.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41.1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支出决算为25.3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8.81万元,完成预算8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结束结转下年继续执行。

     7.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1.76万元,完成预算69.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在年底下达,因此资金结转下年继续执行。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0.52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3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9.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1.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7.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3.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13万元,完成预算42.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车辆减少,费用降低,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34万元,占65.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9万元,占34.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4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会议,项目考察验收,基层工作调研,对口帮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5.97万元,下降52.79%。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车辆减少,费用降低。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6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7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科研企事业单位交流合作,上级主管部门来乐调研活动,接待专家到访。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34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2017年接待来乐交流合作的科研企事业单位较2016年有所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东方体育科技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万元,比2016年增加2.21万元,增长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东方体育科技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17万元,办公楼及停车场维修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东方体育科学技术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4个,涉及财政资金105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东方体育科技局从部门决策、综合管理、部门绩效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总得分为97.5分。存在问题:预算编制精准度还不够;预算执行进度不理想;预算绩效评价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一是进一步细化整体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二是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对科技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三是加强绩效评价及其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承担“省级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综合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1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预算执行效率不高;项目经济社会效益有待进一步发挥。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绩效。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项):指专利分类试点以及实施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等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指各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的基本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科学技术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市科技局2017年部门决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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