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体育东方体育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东方体育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情况作补充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东方体育审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26.18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2.4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制度要求,缩减部分开支。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东方体育审计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部门补助收入、银行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东方体育审计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东方体育审计局机关及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未单独设立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东方体育审计局机关及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开展审计业务的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东方体育审计局机关及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开展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东方体育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的基本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离退休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和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