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情况作补充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534.67万元,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57.05万元增加4277.62万元,主要是2017年新增项目“清退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4450.87万元,“原机保试点编制外人员转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1000万元,两个项目资金合计5450.8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项):指用于公务员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招考(项):指公务员招考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下属单位东方体育转业军官培训中心、东方体育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基本支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考体检、培训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东方体育就业服务管理局、东方体育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东方体育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东方体育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社保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数据维护与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指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工作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指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所属单位项目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贴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