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体育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实施办法,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做好人才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推荐等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乐(回乐)工作或定居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担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承办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东方体育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2.承担东方体育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东方体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1.抓好项目推进。建立四川文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推动技师学院创建申报,加快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建立乐山“人才园”,开发农民工服务“嘉家乐”APP,拓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功能,建立“乡村匠人匠品”展厅。
2.化解防控风险。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做好“中人”政策宣传解释和待遇兑现工作。抓好九十年代大中专学生、工伤认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加大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确保基金和资金安全。
3.提升窗口服务。深化群众满意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大行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乐山人社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互联网+人社”数字化建设,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网上可办。提升人社服务窗口效能,推动服务之星、服务标兵评选活动。
4.稳定扩大就业。实现新增城镇就业4万人。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技能大赛,推进“匠技嘉州”千百乡村匠人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民工回引兴业工程,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就业工作。抓好东西扶贫协作,全面完成就业扶贫目标任务。
5.深化人事改革。落实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建立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管理办法。深入推进嘉州英才工程,打造“乐创”人才品牌。
二、部门概况
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包括: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东方体育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原东方体育就业服务管理局)、东方体育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原东方体育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东方体育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东方体育人事考试中心、东方体育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东方体育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东方体育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7000.4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8112.05万元减少1111.6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760.4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000.4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12.97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5.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62万元,专项支出4555.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60.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60.4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7872.05万元减少1111.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减少了2个单位预算(东方体育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东方体育转业军官培训中心),二是因机构改革,减少了部分项目预算,主要减少的项目有:局机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补贴资金、代缴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14万元,占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4.65万元,占66.05%;卫生健康支出74.98万元,占1.11%;住房保障支出249.08万元,占3.68%;转移性支出1741.59万元,占25.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30.14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基本支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政务运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运转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411.7万元,主要用于:4个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1068.27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政务运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20年预算数为42.96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政务运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0年预算数1168.41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包括金保工程运行维护费、社会保障卡制卡费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信息管理平台运行维护费用等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207.65万元,主要用于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开展业务工作的政务运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186.07万元,主要用于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开展业务工作的政务运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20年预算数为63.27万元,主要用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政务运转支出,包括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调解仲裁能力建设方面的办公费、印刷费、维护(修)费、差旅费等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11.98万元,主要用于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开展业务工作的政务运转支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信息化应用试点尾款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4.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14.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07.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8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5.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49.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结算补助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0万元,用于: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结算补助支出,主要是大学生三支一扶配套资金。
18. 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50万元,用于: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主要是市本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补贴资金支出。
19. 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31.59万元,用于: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主要是全市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代缴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44.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29.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15.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预算,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6.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8.36万元减少11.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6.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3.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9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3.5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29.16万元减少5.61万元,下降19.24%,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减少了2个预算单位,二是厉行节约,压缩接待规模和接待费用。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部、省相关人员调研考察及地市州相关人员学习交流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9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29.2万元减少6.25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规范公务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单位实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4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5万元,用于开展社会保险征缴和社保基金监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组织赴市内区县召开专场招聘会、劳动能力鉴定和职业技能鉴定、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驻村帮扶等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汽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90.3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361万元减少70.64万元,下降19.5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有车辆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为中央空调。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7000.44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942.49万元,主要为市本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代缴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全市人社公共服务体系项目、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平台运行维护费等11个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息化等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结算补助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结算补助。
25.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26.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