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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8550269/2016-0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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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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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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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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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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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东方体育东方体育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东方体育司法局的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东方体育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订东方体育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拟订东方体育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基层法律服务,负责行政处罚工作。
4、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5、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建设。
6、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刑刑罚执行对象和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司法考试工作。组织承办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8、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主管东方体育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
9、指导全市司法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10、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市境内监狱、劳动教养所党建工作、全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党建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的领导干部。
12、承办东方体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东方体育司法局2015年主要工作
1、持续深化“法律七进”。主动适应依法治理新常态,科学谋划“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社区、企业、校园等七大领域为重点,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创新“互联网+法治宣传”等普法载体,深化九大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拓展普法范围和内容,引导干部群众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矛盾,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广大群众学法懂法的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2、全力提升法律服务。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各类资源,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切实抓好法律服务队伍规范和监管,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培训,广泛开展继续教育、职称评审等,调动律师参评积极性,为开展分级代理工作奠定基础。切实抓好法律扶贫,将法律服务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为困难群众优先提供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
3、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紧紧围绕医疗、家庭纠纷、劳资等重点领域,实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需建尽建,并依托个人调解工作室,走精英化调解之路,不断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同时,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积极争取省、市支持,制定出台建立安置基地相关优惠政策和技能培训计划,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安置帮教,有效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认真梳理市局各项改革清单,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司法行政各项体制改革,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一是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认真落实省上出台的系列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落实经费、人员保障,年内在1/3的区县建立社区矫正中心,同时,借鉴监狱规范化管理的做法,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执法制度。二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推动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设立公职律师,大型国有企业设立公司律师。三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上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实施意见,加强对区县的督导检查,并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四是由市局政治部牵头,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序推进人民监督员、陪审员制度改革,将人民监督员、陪审员选任逐步纳入队伍管理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东方体育司法局下属1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东方体育法律援助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东方体育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7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7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7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5万元,专项支出21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东方体育司法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司法局机关及下属市法律援助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司法局机关及下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东方体育司法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其中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为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司法考试、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管理、公证律师管理等的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发生的开支。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持平。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交流活动中需合理开支的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管理、律师公证管理等服务和执法业务工作的开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东方体育司法局2016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