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550269/2020-00008
  •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0-02-14
  • 文??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东方体育东方体育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东方体育司法局的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东方体育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订东方体育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拟订东方体育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承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组织拟订东方体育年度立法工作建议、承担相应地方性法规、东方体育草案起草、审查等工作。

  4、负责东方体育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清理等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等工作。

  6、负责监督协调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

  7、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等工作。

  8、负责拟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帮教安置等工作。

  9、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工作。

  10、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工作。

  11、承办东方体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东方体育司法局2020年主要工作

  1、高标准推进依法治市。充分发挥好依法治市办调研、督查、考核作用,协调各部门、区县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2、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并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协助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政行为发生。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教科书式”执法。

  3、加快打造一体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立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响乐山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

  4、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一线战斗员”作用,深入摸排、及时准确上报问题线索,提升参与法治社会治理能力水平。着力抓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管控,统筹建设市县乡三级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将五通桥区打造为全省“智慧矫正”中心示范点。

  二、部门概况

  东方体育司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东方体育法律援助中心和乐山仲裁委员会。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方体育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东方体育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70.0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46.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70.0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70.0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29.8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3.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5万元,专项支出464.9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东方体育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70.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业务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东方体育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东方体育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东方体育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70.0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46.15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重组后的市司法局增加了原东方体育法制办、乐山仲裁委员会、市依法治市办的工作职能,工作量很大,任务更重,同时重组后工作人员也增加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63万元,占9.98%;公共安全支出1136.02万元,占72.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01万元,占8.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05万元,占2.29%;住房保障支出108.32万元,占6.8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2020年预算数为763.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0年预算数为275.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司法行政综合业务的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2020年预算数为72.2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20年预算数为2.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0年预算数为86.7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0年预算数为43.3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0年预算数为35.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0年预算数为0.4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0年预算数为108.3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2020年预算数为156.6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0.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2020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所需的支出,包括计算机化考试服务费、考场租赁费、考试信息化运行维护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方体育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5.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1.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3.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东方体育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东方体育司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1.31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1.3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根据批准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4.5万元,下降28.4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交流活动中需合理开支的接待支出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依法治市、司法鉴定管理、律师管理等服务和执法业务工作的开展。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东方体育司法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82.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6.31万元,增长3.49%。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东方体育司法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东方体育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东方体育司法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570.0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27.22万元,主要为法律援助项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目、修建司法业务用房项目、普法宣传、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合法性审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附件:

东方体育司法局法律援助项目支出绩效.xls

东方体育司法局司法考试项目支出绩效.xls

东方体育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支出绩效.xls

东方体育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xls

司法局-部门预算批复表(公开表).xls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仲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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