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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9月1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8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9
第四部分 附件…………………………………………………………………… 35
附件1……………………………………………………………………………35
附件2……………………………………………………………………………47
第五部分 附表………………………………………………………………………5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7
二、收入决算表…………………………………………………………………57
三、支出决算表…………………………………………………………………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5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5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7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住房改革和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景观园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事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并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拟订全市住房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3.承担城乡建设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城建项目计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4.承担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监督实施的责任。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6.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
7.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
8.承担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指导全市村镇的建设工作,拟订村镇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9.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监督管理工作。市城区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城市风貌管控和城市设计。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10.承担指导和监督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1、承担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
12.管理建筑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协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和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
13.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协会、学会以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
14.承担贯彻执行东方体育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负责东方体育非经营性投资有关项目“代建制”的推行。
15.承担东方体育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东方体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东方体育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中心工作,奋力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全市完成建筑业产值214.7亿元,同比增长6.9%,完成省下全年目标任务265亿元的81%;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79亿元,同比无增减,完成经济运行指标任务的116.26%;完成商品房销售407万平方米,同比-2.1%,完成经济运行指标任务的110.9%。
1.项目申报成效明显。积极做好专项债项目生成包装、申报及项目储备。已进入国家发改、财政库申请专项债券项目共43个,总投资267.4亿元,拟申请债券资金116.15亿元。已申请债券资金17.7亿元、到位2.28亿元。
2.重点项目推进有力。上中顺街区业态扩容改造综合项目于9月24日试运行,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共计接待约27万人次,成为网红打卡新地标。主城区防洪能力提升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已完工,完成投资约3亿元。致江路桥桥梁新建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30%,完成投资约1.65亿元;檀木南街(瑞祥路C段至竹林路)等5条道路新建工程正在有序推进,已完成投资约1.51亿元;高速乐山城区连接线工程一期已完成总工程量76%,完成投资约4.8亿元;高速乐山城区连接线工程二期已完成总工程量的40%,完成投资约1.15亿元。
3.北部新区破题起步。竹公溪生态城策划方案正有序制作;嘉瑞大道—瑞祥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已全面完工,完成绿化面积约28万平方米;棉竹互通景观提升及风貌改造工程已完成绿化约16万平方米;檀木南街道路新建工程完成起点至箱涵段路面底层沥青铺筑;东方体育第二中学迁建工程已完成方案深化设计,预计12月开工建设;东方体育市中区通棉路内涝整治工程暨瑞雅路-龙游路北段综合整治工程正在积极推进。
4.基础设施不断完善。2020年共实施重点基础设施项目27个,已完工17个、正在推进10个。国际化标识体系完善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建成投运17个临时停车场,新增车位约950个,施划道路停车位约15000个;新改建投用农贸市场6个,正抓紧建设4个;建成青江新区地下综合管廊约23公里;全面完成绿心公园绿色生态整治(一期)工程,实施三个出入口、三个四季花田、白岩竹溪文化公园二期、游步道等9个项目。
5、住房保障持续深入推进。积极推行“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计划,市本级建成公租房11670套,已分配8845套。深入推进棚户区改造,截至11月底,共投入资金6.29亿元,改造危旧房棚户区2468户,完成计划的79.6%;基本建成2468套,完成率79.6%;发放租赁补贴1537户,完成目标任务125.67%。
6、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启动。全市9个县(市、区)申报了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涉及老旧小区145个、住户19918户,预计总投资约3.9亿元。全力以赴灾后重建。积极争取省上支持,获取1200万元应急资金用于城乡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农房改造方面。完成全市83124户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性鉴定,完成1155户非四类对象住房提升改造和3567户农村土坯房存量改造。污水“三推”建设成果丰硕。东方体育“污水三推”项目共计68个,现已全面完工,完成投资约19.73亿元。
7、建筑行业监管方面。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深入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排查整治,共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13个,追回欠薪1286万元。房地产业监管方面。认真贯彻并修订完善了房地产行业监管“一通知两细则”,制定方案、办法健全信用监管。质量安全环保方面。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开展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集中专项整治10余次,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管理,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良好。
东方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9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纳入东方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东方体育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 东方体育城市绿化保障中心
3. 东方体育散装水泥办公室
4. 东方体育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5. 东方体育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6. 东方体育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7. 东方体育城市建设档案馆
8. 东方体育白蚁防治研究所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57439.1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663.96万元,增长24.1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承担的城市建设任务较2019年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3881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752.58万元,占3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058.49万元,占61.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86万元,占0.01%;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23万元,占0.0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53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7.45万元,占2.12%;项目支出150709.55万元,占97.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7439.1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150.81万元,增长25.6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承担的重点城市基础设计建设任务较2019年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15.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0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834.49万元,增长28.74%。主要变动原因是原本由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改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15.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85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0.47万元,占0.8%;卫生健康(类)支出1069.79万元,占1.5%;节能环保(类)支出7965.47万元,占11.29%;城乡社区(类)支出44551.39万元,占62.82%;农林水(类)支出500万元,占0.01%;住房保障(类)支出12851.81万元,占18.9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1.42万元,占0.01%;其他(类)支出3273.98万元,占4.6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0915.18万元,完成预算9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29.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8.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8.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9.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51.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2.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5.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7965.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78.36万元,完成预算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未完全支付,相关费用作为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支出决算为132.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23.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24.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896.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1.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84.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648.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决算为881.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658.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03.13万元,完成预算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未完全支付,相应费用作为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支出决算为17.42万元,完成预算85.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未完全支付,相应费用作为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73.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78.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65.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33万元,完成预算79.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69万元,占80.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4万元,占19.6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5.0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全年未安排出国(境 )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9万元,完成预算17.62万元,下降82.3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工程车1辆,特种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69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4万元,完成预算2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27万元,下降36.35%。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坚决杜绝奢侈浪费,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厅调研指导工作和同级住建局参观考察。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67人次,共计支出1.6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厅违法违规收费检查,597元;接待内江住建局建设项目管理考察,6114元;省厅调研房地产领域信访情况,1259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6064.4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东方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8.89万元,比2019年增加602.02万元,增长56.28%。主要原因是根据2020年实际行政办公需要,增加了行政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东方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3.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7.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6.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9.79万元。主要用于东方体育春华路西段843号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竹公溪流域蟠龙片区湿地公园新建工程”等三个建设项目申报专项债劵“一案两书”编制服务、“嘉瑞大道至长青路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等三个建设项目申报专项债劵“一案两书”编制服务、“长青路至柏杨西路综合管廊新建工程”等三个建设项目申报专项债劵“一案两书”编制服务、学堂山路和竹公溪路山体滑坡整治工程、模块化智能型移动抽排水系统采购项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3.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3.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方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公务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工程车1辆,特种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9个项目(城建领域投入、排水管网维护费、市政维护费、路灯电费等)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明确,严格执行预算,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较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
对19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东方体育中心城区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及路灯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到路平、灯亮、设施安全,道路畅通;保障城市绿化环境优美,改善了乐山的整体面貌,保护了生态环境;保障了中心城区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加强城市防汛防涝工作,提升了东方体育旅游城市形象。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市政维护费项目是为解决城市市政道路、路灯、桥梁、河堤等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而设置的市级基本民生项目。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是完成东方体育中心城区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及路灯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到路平、灯亮,设施安全,道路畅通,保障居民出行安全便捷,提升旅游城市形象;路灯照明亮灯率达到98%以上。路灯电费项目是为解决城市道路路灯照明设施及部分景观照明设施等公用设施的用电费用而设置的市级基本民生项目。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是保障2020年度东方体育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照明基本需求,路灯亮灯率>=98%,路灯覆盖率>=98%,采用节能降耗措施降低能耗。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市政维护费、路灯维护费、排水管网维护费等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市政设施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00万元,执行数为2140万元,完成预算的85.6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东方体育中心城区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及路灯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到路平、灯亮,设施安全,道路畅通,提升旅游城市形象。发现的主要问题:市级城市维护费总量不足,维护设施养护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逐年提高市级城维费额度,二是加强城市养护和管理技能培训。
(2)城建领域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桥梁、景观园林、城市配套等城建领域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694万元,执行数为36396.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城市基本设施建设,完成城市配套建设,绿化城市景观园林,改善了乐山的整体城市面貌,保护了生态环境,切实使广大市民和游客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改善,乐山旅游城市形象档次得到了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大量的城市基础设施、城市配套建设进度的加快,城建领域投入费用出现缺口。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逐年提高城建领域投入费用的额度。
(3)排水管网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00万元,执行数为1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中心城区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加强城市防汛防涝工作,提升东方体育旅游城市形象。发现的主要问题: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经济与人口的急剧增长,排水系统存在建设滞后、管径偏小,使用时间长,破损淤积严重,且当前城区排水管道多为雨污合流,管网维护方面的设备投入少,管网维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城区截污干管雨污分流的建设,重视老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和管理,合理实施污水的截留改造与分流改造。加大对城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维护和设备的资金投入。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市政维护费 | ||||
预算单位 | 东方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240万元 | 执行数: | 224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224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240万元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2020年度东方体育中心城区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及路灯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到路平、灯亮,设施安全,道路畅通,保障居民出行安全便捷,提升旅游城市形象;路灯照明亮灯率达到98%以上。 | 完成2020年度东方体育中心城区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及路灯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到路平、灯亮,设施安全,道路畅通,保障居民出行安全便捷,提升旅游城市形象;路灯照明亮灯率达到98%以上。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市政道路设施总量 | 400余万平方米 | 400余万平方米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桥梁设施总量 | 10余万平方米 | 10余万平方米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防洪河堤及护栏总量 | 约30千米 | 约30千米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路灯总量 | 4万余盏 | 4万余盏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路灯亮灯率 | 98% | 98%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进度 | 按月支付资金 | 按月支付资金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有所改善 | 有所改善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升城市形象,助力“双创”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居民出行条件改善情况 | 有所改善 | 有所改善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投诉次数 | 有所降低 | 有所降低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路灯电费 | ||||
预算单位 | 东方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000万元 | 执行数: | 1524.82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524.82万元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2020年度东方体育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照明基本需求。 | 保障2020年度东方体育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照明基本需求。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路灯总量 | 3万余盏 | 3万余盏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路灯亮灯率 | >=98% | >=98%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全年 | 2020年全年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节能降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有所改善 | 有所改善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居民夜间出行照明度 | 能够保障 | 能够保障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投诉情况 | 有所改善 | 有所改善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排水管网维护费 | ||||
预算单位 | 东方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300万 | 执行数: | 1300万 | |
其中-财政拨款: | 1300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1300万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目标1:收集处理中心城区污水,实行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改善乐山自然生态与人居环境;目标2:加强城市排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污水管网畅通、安全运行,避免污水直排,污染环境; 目标3:保障污水泵站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避免污水溢流对周边环境的污染;目标4:加强城市防汛防涝工作;目标5:提升东方体育旅游城市形象。 | 1:收集处理中心城区污水,实行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改善乐山自然生态与人居环境; 2:加强城市排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污水管网畅通、安全运行,避免污水直排,污染环境;3:保障污水泵站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避免污水溢流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加强城市防汛防涝工作; 5:提升东方体育旅游城市形象。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管理、维护主城区雨污水管网 | 管网612公里,雨污水检查井10675口,雨水口9802个 | 排水管长度612.783公里.其中污水长度130.699公里,雨水长度105.515公里,雨污混流管长度376.57公里,雨污水井10675,雨水口9802个 | |
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管理主城区污水提升泵站 | 22座 | 22座 | |
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 | 2万吨/日 | 2万吨/日 | |
项目完成 指标 | 质量指标 | 提高效率,提高出水出质,收集输送城区污水量 | 收集率100% | 收集率100% | |
项目完成 指标 | 质量指标 | 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达标排放 | 达标排放100% | 达标排放100% | |
项目完成 指标 | 成本指标 | 提高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有健全的成本管理制度 | 成本控制率100% | 成本控制率100%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污水厂采用A2/O工艺,处理工艺效果好,经济合理 | 100% | 100%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制定合理的污水处理费,并由用水户承担,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 | 100% | 100% | |
项目效益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使居民节约用水和环保意识不断得到加强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居民满意,得到好评;让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渐渐深入人心; | 满意度100% | 满意度100%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东方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排水管网维护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路灯电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市政维护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污水处理费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方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组织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小学教育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汽、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1.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政府在治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指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2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等方面的支出。
2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9.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0.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廉租住房(项):指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廉租住房方面的支出。
31.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指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2.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方面的支出。
33.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3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 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指地方政府用于归还一般债券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3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东方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东方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9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住房改革和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质量安全和环保监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事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
(三)人员概况。
东方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编制350个,其中:行政编制51个、工勤编制7个、参公编制59个,事业编制233个。在职人员总数265人,其中:行政47人,工勤5人,参公47人,事业166人;离休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57439.1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决算总额15743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7.45万元,项目支出154181.8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 科学合理编制次年项目预算,按时完成了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年初编制预算、年中编制调整预算、年末编制决算,并及时报送部门预决算,对专项预算细化,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及时进行中期预算调整。
2.执行管理情况。
一是行政运行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使用预算资金。收入上严格执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并直接缴入国库,无隐瞒收入和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支出管理中, 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报销、重点工作和大额支付上会集体决策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每月与银行、财政国库科的对账工作,加强动态监控,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依法收费情况。严格执行非税收缴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各项征缴工作,确保非税收入规范、有序,依法收缴,及时、足额缴入非税系统。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减少现金支付。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根据省采购目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采购前,各单位(科室)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财政做好等相关单位事前沟通,做好采购政策咨询,了解相关业务规范;采购中,合理选择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流程合理合规,做好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采购后,抓好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严把质量关力求实效。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财政资产管理家具配置标准、新增资产配置流程、处置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固定资产采买、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部门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资产管理卡片, 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汇总工作, 2020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及时将预算分解下达到各单位,并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有计划申请资金及时支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存在问题。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由于资金投入不足,有些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仍然相对滞后,导致片区功能不优、地域特色不浓、功能配套不完善;城市建筑体量和密度过大,城市道路、城市配套、城市景观等尚不能和国际知名旅游城市相符。
2.建筑业税收和总产值流失严重。由于东方体育政府性项目招投标中明确要求高等级资质、专业对口、有从业业绩等,致使本地企业基本无条件参与竞争。根据市公共资源和交易中心统计,东方体育约95%以上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被外地企业承建,本地税收和建筑业总产值流失严重。
3、地下管廊收费困难。目前地下综合管廊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标准未列入《四川省定价目录》,故以市场调节价为主。而管线主要单位为电力、供水、通信等,大多为省属国企,这些企业普遍认为管线入廊成本较高,入廊意愿不足,地方政府协调难度较大。
东方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政维护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职能单位情况
市政维护费项目的具体职能部门为东方体育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处,隶属于东方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目前尚未完成分类改革。编办核定其主要职责为负责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道路、路灯、桥梁、河堤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处核定编制为105人,现在编在岗职工86人。该单位为差额补贴事业单位,其主要经费来源即为市政设施维护费。
2、项目立项与资金预算情况
市政维护费主要承担城市道路、路灯、桥梁、河堤等设施的正常维护支出,确保城市维护专业常态化、保持化,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
市政维护工作的落实贯彻,能够保持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功能发挥,提高市政设施的使用寿命,改善乐山整体面貌,提升旅游城市形象,使广大市民和游客的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具有重要的深远意义。
为充分发挥政府确定的市政维护资金的使用效益,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旅游城市的形象,按照《东方体育财政局东方体育批复2020年市级预算的通知》文件精神,2020全年城市市政维护费预算为2240万元,全年执行2240万元。
3、资金使用方式和原则
市政维护费由市住建局按月向财政提出计划申请,经财政审核同意后,按财政资金支付流程办理手续,支付给东方体育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处。市政管理处根据收到的资金,开展各项维护工作。资金使用坚持节约为主、合理安排的原则,进行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保障市政设施的完好和安全运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市政维护费项目是为解决城市市政道路、路灯、桥梁、河堤等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而设置的市级基本民生项目。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是完成东方体育中心城区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及路灯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到路平、灯亮,设施安全,道路畅通,保障居民出行安全便捷,提升旅游城市形象;路灯照明亮灯率达到98%以上。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前期准备、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组织安排人员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最终在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市政维护费项目预算申报及批复金额为2240万元。年度内未进行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市政维护费项目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资金由市住建局按月向财政提出计划申请,经财政审核同意后,按财政资金支付流程办理手续,支付给东方体育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处。项目资金按月申报,全部到位。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并接受主管部门财务监督。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市政维护费按月支付给东方体育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处。在收到市政维护费资金后,市政管理处将该项目资金用于城区市政道路、路灯、桥梁、河堤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包括管理人员经费、办公运行费用、设施维护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等。
(二)项目监管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把关,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1、强化监管,规范维护资金的使用程序。市住建局根据每月市政维护所需维护资金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计划,经国库科审定批准后,通过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到市政管理处。
2、加强督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并督促市政管理处抓紧展开工作,保证资金使用效益。
3、合理安排,提升城市维护的整体水平。随着财政维护经费的保障和落实,不但提升了城市维护的服务水平,改善了城市环境,同时也给城市的相关公共服务和公众利益带来了崭新的面貌。
4、科学分析,力争项目实施完成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效益、满意度等各方面均达到预定目标。
(三)实施效果
项目实施完成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效益、满意度等各方面均达到预定目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市政维护费项目维护管理的设施包括东方体育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共计288条,总面积487万平方米;各类桥梁、隧道、涵洞共计45座,面积10.4万平方米;城市防洪堤30公里;城区路灯32860盏,配电箱284余台,专用变压器103座,电缆380千米,程控系统1套;公共亮化节点共计36处,各类亮化设施共54217套(米、盏、根、个)等。市政维护费项目对上述市政设施进行有有效维护和管理,保障城市设施的完整和安全运行。
(二)项目评价分析
主管部门 | 东方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东方体育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处 | ||||||||
项目名称 | 市政维护费 | ||||||||||
项目情况概述 | 管理和维护东方体育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共计288条,管护总面积487万平方米;各类桥梁、隧道、涵洞共计45座,面积10.4万平方米;管理城市防洪堤30公里;城区路灯32860盏,配电箱284余台,专用变压器103座,电缆380千米,程控系统1套;公共亮化节点共计36处,各类亮化设施共54217套(米、盏、根、个)。 | ||||||||||
资金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决算数 | 预算执行率 | ||||||||
2240 | 2240 | 1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预期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扣分原因分析 | ||||
绩效情况 | 得 分 | 100 | 100 | ||||||||
管理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预算执行率=1,得10分;预算执行率<1时,按预算执行率*10计算;2>预算执行率>1时,按(2-预算执行率)*10计算;预算执行率≥2时,不得分。 | 10 | 10 |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得5分,财务管理制度有缺失的视情况扣0.5-4.5分,无财务制度的不得分。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事前预算得1分、事中监督控制3分、事后归纳总结得1分 | 5 | 5 | ||||||||
项目申报规范性 | 项目预算申报得1分,项目资金申报得1分,项目绩效评价得1分 | 3 | 3 | ||||||||
资金分配规范性 | 支出按预算执行得1分,支出真实、完整、合规得1分,财务管理和核算规范得1分 | 3 | 3 | ||||||||
信息公开情况 | 公开方式合规得1分,公开时间合规得1分,公开内容合规得2分, | 4 | 4 | ||||||||
项目绩效 | 完成情况 | 全年实现对道路桥梁设施400余万平米、河堤护栏30千米、照明设施4万余盏进行管理维护,按月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全年实现对道路桥梁设施400余万平米、河堤护栏30千米、照明设施4万余盏进行管理维护,按月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20 | 20 | ||||||
效益情况 | 完成2020年度东方体育中心城区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及路灯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到路平、灯亮,设施安全,道路畅通,保障居民出行安全便捷,提升旅游城市形象,助力“双创”,提升市民满意度。 | 完成2020年度东方体育中心城区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及路灯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到路平、灯亮,设施安全,道路畅通,保障居民出行安全便捷,提升旅游城市形象,助力“双创”,提升市民满意度。 | 50 | 50 | |||||||
存在问题 | 随着城市的发展,维护管理的各类市政设施在不断增加,而市政维护费用项目单价一直未科学合理确定,相对增长严重不足,存在缺口。 | ||||||||||
改进措施 | 1、合理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城市维护的整体水平;2、合理增加年度市政维护费预算。 | ||||||||||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目标明确,基本实现了计划目标,确保城市维护专业常态化、保持化,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
市政维护工作的落实贯彻,改善了乐山整体面貌,提升了旅游城市形象,切实使广大市民和游客的生活环境得到改善,也体现了城市维护工作重要的深远意义。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城市的发展,维护管理的各类市政设施在不断增加,而市政维护费用项目单价一直未科学合理确定,相对增长严重不足,存在缺口。
(三)相关建议
根据2020年各部门提报的维护需求,各大项目的竣工投入使用,市政维护费存在总量严重不足,维护设施养护水平不高的问题。建议:1.有关部门适当倾斜资金,确定市政维护项目单价,根据维护设施总量增加的情况逐年提高市级城维费预算,以保证城市市政设施的高效运行;2. 合理安排资金,加强城市养护和管理技能培训,以更高的标准促进城市维护管理工作。
附件2
排水管网维护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方体育排水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5111002069683598,注册地址:东方体育市中区上河街33号,主要经营范围:市政公用排水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污水处理。主要负责中心城区城市污(雨)排水管网、截污干管、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设施的维护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城市污水管网设施是城区重要基础设施之一,是城区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的主要配套设施,是保护水资源和改善环境的必要手段,在城区环境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局着力生态城市建设,大力加强城区污水管网建设、贯通和配套,完善排污体系,提升管网功能,使城区污水收集能力大幅提高。“污水设施维护费”项目是为解决城市排水管网工程而设立的经常性项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东方体育中心城区污水配套管网、截污干管、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设施的维护。2020年“污水设施维护费”项目预算为1300万元,总支出1300万,项目支出总体坚持合理利用、不铺张浪费的原则使用政府拨付的污水设施维护经费。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污水设施维护费”按月支付给东方体育排水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排水公司)。市排水公司将该笔资金用于中心城区污水配套管网、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检查井配套设施的维护,以及城区提升泵站的电费、公司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等支出。
(一)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市排水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能准确进行会计核算,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支付依据合规,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市排水公司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了内部审批制度和绩效监督制度。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截止2020年底,城区排水管网长度共计612.783公里,其中污水管网长度130.699公里,雨水管网长度105.515公里,雨污混流管网长度376.57公里,雨污水井10675个,雨水口9802个。为切实做好中心城区日常巡查维修和防汛工作,市排水公司成立巡查维修小组、防汛工作小组和应急抢险队伍,确保中心城区排水设施、污水收集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渡汛,避免发生城市内涝。
三、目标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污水管道和泵站及配套管网数量,配置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和维护设备,将维护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位,使市政污水设施能够得到正常维护,在日常工作中对市政排水管网的检查,专门成立巡查小组,对于巡查人员,进行专业的技术培训,及时检查雨水口坍塌及井箅丢失造成的排水不畅,2020年市中心城区基本实现了无积水,无内涝,无安全隐患的效果。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满足雨污水设施设备日常、养护、疏通、服务工作,保证排水设施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为市民创造舒适整洁的城市环境;保证泵站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降低溢流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把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作为改善民生、保障城市安全的工作任务。2020年暴雨期保证了老百姓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市民的广泛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污水设施维护费”项目对周边约35平方公里的城市生活污水进行了有效处理净化,确保岷江、大渡河、青衣江的水质安全和全市人民生活安全,避免污水造成的二次污染,特别是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为“保护三江水、造福嘉州人”,和改善乐山自然生态与人居环境,提升乐山旅游城市形象做出应有的贡献,受到市民的广泛赞誉,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对专项资金实行一系列管理措施,保证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经济与人口的急剧增长,排水系统存在建设滞后、管径偏小,使用时间长,破损淤积严重,且当前城区排水管道多为雨污合流,管网维护方面的设备投入少,因而极易造成汛期管网排水不畅、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居民的出行和安全。中心城区管网维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2.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提高,管道老化和破损现象也越来越多,为了避免管道损坏给城市居民带来的各种损失和不便,需要对管道进行定期养护、定期检查和维修。有效提高排水管网的工作效率,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3.污水管网不论是改造还是新建,都必须与旧城改造、道路建设等工程相结合;要重视地下污水管网的改造和建设,做到“不让污水入河,不让雨水入网”,切实解决雨污合流、污水管道老化,破损、管径过小等问题。
4.随着污水管网建设时间越来越久,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
(二)相关建议
1.加大对城区截污干管雨污分流的建设,重视老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和管理,合理实施污水的截留改造与分流改造。
2.市级财力在可能情况下,加大对城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维护和设备的资金投入。
东方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路灯电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职能单位情况
路灯电费项目的具体职能部门为东方体育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处,隶属于东方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目前尚未完成分类改革。编办核定其主要职责为负责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道路、路灯、桥梁、河堤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故东方体育城区路灯电费的抄表、复核、登记台账、户表增减变动、电费申报缴纳等工作由市政管理处实施。
2、项目立项与资金情况
路灯电费项目主要承担城区范围内办理了移交手续的城市道路路灯照明设施及部分景观照明设施等公用设施的用电费用,确保城市照明正常运行,改善城市照明环境,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为充分发挥政府确定的城市路灯电费的使用效益,改善城市照明环境,按照《东方体育财政局东方体育批复2020年市级预算的通知》文件精神, 2020全年度城市路灯电费预算为20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路灯电费1524.82万元,预算执行率76.241%。未执行部分由财政收回。
3、资金使用方式和原则
路灯电费按每月路灯实际用电量,由市政管理处与供电部门核对后,按月报给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向财政提出计划申请,经财政审核同意后,按财政资金支付流程办理手续,支付给国网供电公司。
(二)项目绩效目标
路灯电费项目是为解决城市道路路灯照明设施及部分景观照明设施等公用设施的用电费用而设置的市级基本民生项目。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是保障2020年度东方体育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照明基本需求,路灯亮灯率>=98%,路灯覆盖率>=98%,采用节能降耗措施降低能耗。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前期准备、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组织安排人员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最终在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路灯电费项目预算申报及批复金额为2000元。年度内未进行预算调整。全年实际支出路灯电费1524.82万元,预算执行率76.24%。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路灯电费项目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资金由市住建局按月向财政提出计划申请,经财政审核同意后,按财政资金支付流程办理手续,支付给国网供电公司。项目资金根据实际使用数按月申报,2020年全年共计支付电费1524.82万元。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并接受主管部门财务监督。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路灯电费根据每月路灯实际使用电费数按实申报,支付给国网供电公司。市政管理处负责城区路灯电费的抄表、复核、登记台账、户表增减变动、电费申报缴纳等工作。
(二)项目监管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把关,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1、强化监管,规范维护资金的使用程序。每月由市政管理处与供电公司人员对路灯电费使用情况进行核对,再向市住建局上报。市住建局根据每月市政管理处上报的路灯电费使用情况,经复核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计划,经财政局业务科室及国库科审核并终审后,通过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到国网供电公司。
2、合理安排,提高电费使用效率。采用智能化程控系统,根据气候不同调节路灯照明时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采用LED灯具照明,减少能耗等。
(三)实施效果
项目实施完成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效益、满意度等各方面均达到预定目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路灯电费项目保障2020年度东方体育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照明基本需求,用电照明设施3万余盏,路灯亮灯率>=98%,路灯覆盖率>=98%,采用节能降耗措施降低能耗。除停电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中心城区实现全年夜间照明,为市民夜间安全出行提供保障。
(二)项目评价分析
主管部门 | 东方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东方体育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处 | |||||
项目名称 | 路灯电费 | |||||||
项目情况概述 | 用于中心城区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电费 | |||||||
资金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决算数 | 预算执行率 | |||||
2000 | 1524.82 | 0.76241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预期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扣分原因分析 | |
绩效情况 | 得 分 | 100 | 97.62 | |||||
管理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预算执行率=1,得10分;预算执行率<1时,按预算执行率*10计算;2>预算执行率>1时,按(2-预算执行率)*10计算;预算执行率≥2时,不得分。 | 10 | 7.62 | 电费预算未完全使用:1、电费单价轻微下调;2、采取节能措施降低电耗;3、城市公共亮化设施未全部开启。 |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得5分,财务管理制度有缺失的视情况扣0.5-4.5分,无财务制度的不得分。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事前预算得1分、事中监督控制3分、事后归纳总结得1分 | 5 | 5 | |||||
项目申报规范性 | 项目预算申报得1分,项目资金申报得1分,项目绩效评价得1分 | 3 | 3 | |||||
资金分配规范性 | 支出按预算执行得1分,支出真实、完整、合规得1分,财务管理和规核算范得1分 | 3 | 3 | |||||
信息公开情况 | 公开方式合规得1分,公开时间合规得1分,公开内容合规得2分, | 4 | 4 | |||||
项目绩效 | 完成情况 | 保障2020年度东方体育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照明基本需求,用电照明设施4万余盏,路灯亮灯率>=98%,路灯覆盖率>=98%,采用节能降耗措施降低能耗。 | 保障2020年度东方体育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照明基本需求,用电照明设施4万余盏,路灯亮灯率>=98%,路灯覆盖率>=98%,采用节能降耗措施降低能耗。 | 20 | 20 | |||
效益情况 | 除停电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中心城区实现全年夜间照明,为市民夜间安全出行提供保障 | 除停电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中心城区实现全年夜间照明,为市民夜间安全出行提供保障 | 50 | 50 | ||||
存在问题 | 部份月份路灯电费支付不及时 | |||||||
改进措施 | 预申请1个月电费指标,尽量确保当月电费及时支付 | |||||||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目标明确,实现了计划目标,保障2020年度东方体育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照明基本需求,除停电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中心城区实现全年夜间照明,为市民夜间安全出行提供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年度内部分月份路灯电费支付不及时,资金申请后未能及时支付到国网供电公司账上。
(三)相关建议
预申请1个月电费指标,尽量确保当月电费及时支付。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