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550402/2017-00023
  •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 发布日期: 2017-11-17
  • 文??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东方体育水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务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编制全市城乡水务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市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制定全市和跨县(市、区)中长期供水计划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用水调度预案并监督实施。

3、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利用和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4、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规划;监测江河湖库水质、水量;审查排污口的设置和改扩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功能区划;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监督管理城镇自备井。

5、组织编制乐山中心城区供水规划;指导各县(市)区供水规划,指导全市供水行业服务标准的实施,监督城镇(乡)供水运营工作;组织指导城市非居民用水超计划或超定额加价收费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镇(乡)供水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作;指导城镇(乡)供水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全市应急供水管理工作。

6、组织拟订水务行业经济调节措施,研究提出水务行业有关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指导编制全市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受委托监管市级水务行业国有资产。

7、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审批,初审、转报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8、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小型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承担东方体育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指导水土流失监测、综合防治和水利工程绿化工作。

10、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防汛抗旱和水务应急管理工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承担东方体育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1、组织指导地方水电站、电网建设管理,实施技术监督;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12、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务行政复议的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

13、指导全市江河、湖泊、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14、指导全市有关水务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市重大水务项目的对外合作和交流。

15、指导全市水务行业发展、改革、稳定工作及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16、承担东方体育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东方体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青衣江流域乐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全面完成5个区县小农水重点县、井研石马分干渠、犍为县三岔河、太平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高中—山珍水库灌区“五小水利”及生态治理工程竣工连通输水,新建加固江河堤防6.84公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9%,集中供水率达到82%;完成26个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编制 “十三五”河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方案,并通过省级审查。

2、加快投资执行进度。建立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月调度制度,继续推行局领导分片包干联系工作制度,对夹江县等6个县(市、区)水利建设项目开展专项稽察,加强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管,全面完成2016年度中央水利投资1.68亿元。

3、探索投融资模式。与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水利项目的贷款条件设定、期限结构、审批流程、贷款管理等方面,提供最优惠的贷款政策支持,落实融资水利项目13个,融资5.55亿元。

4、推进水利精准扶贫。以4个省定贫困县259个贫困村、市列210个贫困村、1631个美丽新村建设为重点,促进水利脱贫攻坚与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有机结合,全力实施水利扶贫行动。目前,金王寺水库渠系配套等在建项目正加快推进,马边芦稿溪水库、峨边郭凡水库枢纽等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开展,今年累计落实水利项目扶贫资金1.10亿元。5个驻村帮扶组帮助每个村至少确定1个产业发展项目,今年安排列支近100万元支持对口联系村成立养殖合作社大力发展养兔、养鸡、养羊、养猪等产业,发展白竹笋材两用基地1260亩。结合“走基层、送温暖”慰问活动,为贫困户发放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发放慰问金78000余元。

5、抓好防汛减灾工作。组织各级新任防指指挥长260余人进行了防汛业务培训,落实了全市3条主要江河、223座水库、11个重点城镇、 11处市级重点监测山洪灾害防汛责任。全市组建防汛抢险应急队伍772支、1.75万人,储备冲锋舟、机动船、编织袋、铅丝网、桩木、砂石料等防汛物资价值2100万元。三是积极应对处置。成功应对“7.5~7.6”、“7.22”、“7.27”、“7.30”强降雨过程,累计发布预警99次,发布预警短信7947条,启动预警广播66站次,转移人员4576人次,避免人员伤亡33人,全年防汛减灾效益超过1亿元,并成功处置毛滩电站导流堤垮塌险情和金口河区永和镇大渡河堤防护岸垮塌险情。

6、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争取夹江县青衣江—东风堰—龙头河水系连通项目列入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总投资1.24亿元;抓好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新增省级水利风景区5个(沐川竹海、沐川沐源、舟坝电站、黄丹电站、井研三青台)。

7、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生产建设项目均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报省、市主管部门审批,全市完成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273.45平方公里。

8、按照“多水源、一张网、全覆盖”原则,积极推动东方体育主城区供水体制改革,做好市自来水公司三水厂取水口调整搬迁工作,抓好四水厂、五水厂建设,妥善处理斑竹湾水厂、任家坝水厂关停工作。

9、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源头治理行业职责,全面开展砂石源头企业监管工作,与公安、国土、交通、乡镇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1068次,制止违法行为70件,立案查处16件。

10、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市共投入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资金10.8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4 %,整治病险水库35座,修复水毁工程527处,新建、防渗渠道473.2公里,清淤沟渠1759.64公里,新修、维护塘坝堰闸426处,新建、维护水池水窖1511处,新建、维护泵站71处,圆满完成了130.57万亩水稻保栽任务。

11、搞好示范区建设。按照《东方体育“十三五”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示范区建设规划(2016—2020年)》,扎实推进2016年度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建设水源工程551处,渠系7045.77公里,机耕道或田间生产路242.77公里,绿化造林6816亩,通乡或通村硬化路86.83公里,新增提水供灌设备0.1万台(套),修复改善提灌机械0.09万台(套),建设农建综合示范区8.8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面0.55万亩,完成计划的129%。

二、部门概况

东方体育水务局下属二级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东方体育水务局本年收入合计8049.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29.78万元,占68.69%;事业收入100万元,占1.24%;经营收入2227.99万元,占27.68%;其他收入192.20万元,占2.39%。
2016年东方体育水务局本年支出合计1304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7.02万元,占21.37%;项目支出8029.91万元,占61.56%;经营支出2226.52万元,占17.0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东方体育水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861.4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总计各增加2526.90万元,增长27.07%,原因是:2016年工资调整,基本支出增加,水利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东方体育水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1.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5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64.81万元,增长14.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东方体育水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1.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8744万元,占4.73%;医疗卫生支出36.92万元,占0.35%;农林水支出9874.02万元,占94.03%,住房保障支出93.5538万元,占0.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6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16.3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9.5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7.4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41.7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539.21万元,完成预算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9.80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1542.98万元,完成预算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变动。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2808.95万元,完成预算77.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未完工。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16年决算数为104.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016年决算数为1277.14万元,完成预算80.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尚未完工。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6年决算数为65.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2016年决算数为298.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54.81万元,完成预算91.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汛期影响水利工程建设进度,造成当年无法完成工程建设。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砂石资源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71.12万元,完成预算92.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未完工。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93.5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东方体育水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4.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70.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4.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东方体育水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9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3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54万元,完成预算77.2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费用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2.29万元,下降47.45%,其中:2015、2016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9.83万元,下降5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6万元,下降11.18%。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购置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较2015年减少20万元;行政单位进行公车改革,部门公务用车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38万元,占66.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54万元,占33.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5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3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监督检查、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防汛抗旱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9.5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住宿费、餐饮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74批次,2953人次,共计支出19.5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水电站增效扩容项目接洽1.31万元、水利风景区建设调研检查1.16、防汛检查监督0.95万元、水利执法监督1.18万元、水利工程监督检查2.16万元、农田水利建设监督检查0.51万元、扶贫攻坚工作考核0.41万元、高中水库管理处接待费2.41万元、跃进渠管理处接待费0.49万元、东风堰管理处1.98万元、沫江堰管理处接待费2.52万元、其他接待4.46万元。2016年无外事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东方体育水务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东方体育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78万元,比2015年增加16.74万元,增长24.6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东方体育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7.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9.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57万元。主要包括:机关办公楼空调机安装及线路改造、机关食堂建设、山洪灾害预警平台建设、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控调度系统建设、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车辆油料采购、公务用车维修、车辆保险采购及办公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方体育水务局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预算绩效目标1个(运转类),涉及财政资金1868.5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特别说明:东方体育水利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是我局下属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财政专户中安排的支出。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如其他勘察设计收入2226.52万元。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区县财政划拨给下属水管单位的停征农业水费补助。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5.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的支出。

18.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江、河、湖、库、滨海、区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淤积)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19.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21.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砂石资源费支出(项):反映用砂石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2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结转的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2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东方体育水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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