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务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编制全市城乡水务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市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制定全市和跨县(市、区)中长期供水计划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用水调度预案并监督实施。
3.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利用和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4.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规划;监测江河湖库水质、水量;审查排污口的设置和改扩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功能区划;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监督管理城镇自备井。
5.组织编制乐山中心城区供水规划;指导各县(市)区供水规划,指导全市供水行业服务标准的实施,监督城镇(乡)供水运营工作;组织指导城市非居民用水超计划或超定额加价收费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镇(乡)供水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作;指导城镇(乡)供水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全市应急供水管理工作。
6.组织拟订水务行业经济调节措施,研究提出水务行业有关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指导编制全市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受委托监管市级水务行业国有资产。
7.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审批,初审、转报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8.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小型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承担东方体育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指导水土流失监测、综合防治和水利工程绿化工作。
10.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防汛抗旱和水务应急管理工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承担东方体育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1.组织河长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事务性工作;承办地方电力事务性工作。
12.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河长会议、总河长办公室确定的事项;拟制全市河库管理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督促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库管理保护工作;督促县(市、区)同步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并对县(市、区)河库管理保护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13.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务行政复议的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
14.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15.指导全市有关水务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市重大水务项目的对外合作和交流。
16.指导全市水务行业发展、改革、稳定工作及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17.承担东方体育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东方体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突出重点项目,推进水利工程建设
(1)“三百水利”工程建设。建立由市级14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三百”水利项目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三百”水利项目建设工作中重要问题,全力推进“三百”水利项目建设。精心编制全市“十三五”水利工程规划、“三百”水利工程规划,倒排工期,确保挂图作战项目、重点民生水利工程有序推进,按时按期完成。全年实施44个“三百”水利项目,已完成投资50.2亿元,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8万亩,新建加固堤防29.8公里。
(2)农水改革及续建配套项目。有序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确定夹江县作为东方体育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2017年率先在夹江县(涉及青衣江东风堰灌区)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1万亩,及早形成示范和引领效应。投资8800万元开工建设青衣江灌区续建配套项目。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改善灌面6.6万亩,新增和恢复有效灌面7.4万亩。预计明年春灌前全面完工,力保春灌工作。
(3)城市自来水厂建设。结合《东方体育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集中攻坚方案》,以强力的措施和有效的手段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实。将东方体育中心城区水源迁建和供水保障项目纳入抢险救灾工程全力推进。完成中心城区五水厂一期主体工程建设,预计12月底前正式向中心城区供水。四水厂至斑竹湾第一水厂(大渡河取水口)输水管道工程已建成并于8月24日投运。完成青衣江陶渡临时浮船取水工程及输水管道铺设安装(累计安装管道14945.08m),已于10月30日建成投运。
2.全面落实河长制,确保河湖健康发展
(1)健全工作体系机制。健全工作组织领导体系,设立市级河(段)长30名、县级河(段)长317名、乡级河段长553名、村级河段长2629名,实现市境内河湖河(段)长设立全覆盖。编制完成市、县、乡三级《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231个、《县级2017年度“四项行动”实施方案》12个,建立市级河长制工作运行规则和制度6个,形成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2)基础工作扎实推进。精心绘制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04条河流、小Ⅱ型以上的224座水库、万亩以上灌区的29条堰渠水系分布状况图。积极开展巡河工作,市级河长已129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河长制工作,协调解决工作落地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县级河长巡河督导2137次,乡级河长巡河8776次,村级河长巡河39108次,有力有效确保河湖管护工作抓早抓实。
(3)系统治理初步显效。通过开展 “四大战役”、“黑河、臭河、垃圾河”等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进“一湖五湿地”、河湖水生态涵养修复、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水电综合开发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的推进,通过采取河流环境生态维护与再造、河湖连通性维护、推广生态堤防护岸等工程性措施,加强河湖水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
以中央环保督查为契机,查处违法开采加工砂石场13家,强化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管,规范371家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的执行。根据10月底水质监测数据显示,东方体育境内主要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其中临江河水口镇汇入大渡河的水质已由劣V类提升到Ⅳ类。
3.聚焦“头等大事”,强化水利扶贫攻坚
(1)扶贫攻坚推进。将水利扶贫作为头等大事抓,持续开展水利扶贫攻坚行动。已完成水利建设扶贫投资4.22亿元。治理贫困地区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在贫困地区新建或整治渠道431.79公里、泵站33处、石河堰37处、山坪塘124处和蓄水池452处,为贫困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和生产生活用水条件改善提供了有力保障。
(2)农村饮水安全。加大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力度,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市建成各类饮水工程2754处,解决了1.92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完成省水利厅下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目标任务106.7%。
(3)水源保障工作。加快贫困地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马边县青龙水库工程总投资1.47亿元,初设已批复,下达中央投资计划3300万元,预计12月底开工建设。
4.坚持绿色发展,狠抓水生态文明建设
(1)强化综合管控。严格守住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实现全部干流生态调度。1-11月全国重要水功能区水质合格率80%以上。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已征收水资源费6538万元(含代中央、省),其中市级留存2693万元,提前完成市级2400万元征收年度任务。东方体育水务局及全市水务系统共7人分别获得省政府办公厅全省水资源管理、节约、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
(2)突出源头防治。编制完成了《东方体育主要河流水资源保护规划》《东方体育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峨眉河水资源综合规划》等一系列水资源防控规划和方案。通过开展“大气、水、土壤、固废”四大战役攻坚行动,岷江总磷污染防治成效明显,据10月底监测数据显示,岷江乐山出境断面总磷含量较去年同期下降34%,岷江乐山出境断面水质取得突破性改善。
(3)加强涵养管护。实施河湖水库连通工程等水生态涵养修复项目16个,总投资达金近10亿元,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96.5平方公里。完成市下目标任务率109%。全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水生态综合效益得到显著提升。
5.坚持科学指导,确保全市汛期“零伤亡”
(1)严格落实责任。市、县、乡三级层层签订《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责任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工作责任体系。逐级培训新任指挥长150人(次)、值班人员85人(次)。派出9个工作组全面开展汛前检查,排查疑似防汛安全隐患2798处,发现隐患130处。组织防汛减灾避险知识宣传培训1534场(次)、14603人(次),发放宣传培训资料14274份。
(2)夯实防汛基础。全市累计落实防汛值班人员108人,解决防汛值班经费240万元。健全防汛会商机制,全面实现应急会商异地指挥。充分发挥监测预警系统作用,提高技防水平。完成水毁应急修复129处,整治病险水库35座,新建整治江河堤防6.84公里,加固堤防3.59公里,清除行洪障碍15处,开展中型以上防灾避险应急演练18场次。全市组建防汛抢险应急队伍431支、1.12万人,储备各类防汛物资价值2100万元。
(3)强化防汛督导。坚持每天抽查基层责任人上岗履职情况,督促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市、县两级防汛办、地灾办和督导组共抽查基层责任人36000人次。组织11个督导组赴分赴各县(市、区)开展汛期全程督导,发现并整改问题77处。今年汛期共转移群众安置群众8551人次,避免人员伤亡30起543人次,无人员失踪或死亡。
二、部门概况
东方体育水务局下属二级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东方体育水务部门本年收入合计904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31.5万元,占72.20%;事业收入40万元,占0.44%;经营收入2270.93万元,占25.10%;其他收入204.4万元,占2.26%。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东方体育水务部门本年支出合计999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1.27万元,占29.32%;项目支出4758.54万元,占47.59%;上缴上级支出40万元,占0.40%;经营支出2268.58万元,占22.69%。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262.9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98.46万元,下降30.34%,原因是:2017年水利项目建设收支减少。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4.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7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623.55万元,下降24.98%。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4.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97万元,占5.14%;医疗卫生支出34.74万元,占0.47%;农林水支出6859.16万元,占93.01%;住房保障支出101.96万元,占1.38%。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50.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84.8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20.8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1.2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1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17.1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17.6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28.20万元,完成预算92.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未完成。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54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1596.02万元,完成预算99.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变动。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017年决算数为125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17年决算数为76万元,完成预算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沫江堰2017年应急抢险工程已完工,项目资金尚有结余。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017年决算数为9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7年决算数为107.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2017年决算数为84.21万元,完成预算67.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截止到2017年底,高中水库管理处、跃进渠管理处和东风堰管理处的应急抢险及水毁修复工程尚未完成结算评审。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976.8万元,完成预算77.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系统建设和岷江15条河流综合治理概念性整治方案编制等项目未完工。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10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9.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1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63万元,完成预算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和标准,减少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2万元,占78.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43万元,占21.95%。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5辆、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监督检查、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防汛抗旱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5.82万元,增长15.16%。主要原因是部门公务用车老化,车辆维修保养支出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4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8批次,1830人次,共计支出12.4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防汛监督检查2.84万元、水利环保督查0.98万元、水资源管理1.02万元、水政执法检查0.94万元、河长制建设0.30万元、水库农综项目督查0.41万元、对口帮扶0.28万元、高中水库管理处接待费0.47万元、沫江堰管理处接待费0.94万元、跃进渠管理处接待费0.06万元、东风堰管理处接待费0.96万元、其他接待3.23万元,2017年无外事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7.11万元,下降36.39%。主要原因是部门各单位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和标准,减少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东方体育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66万元,比2016年增加21.88万元,增长25.8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东方体育水务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6.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4.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1.6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系统建设、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控调度系统建设、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防汛物资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东方体育水务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4257.6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3.9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部门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二是下属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三是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绩效评价开展缺乏有力的制度保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二是加大对下属单位绩效评价的指导与培训,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绩效评价长效机制。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4 |
| 目标管理(5分) | 4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1.5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5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 新建(改造)取用水监测点 | 2.5 |
| 水利扶贫 | 2.5 |
| 渠道维修养护 | 1.9 |
| 防汛物资采购 | 2.5 |
| 东方体育15条重要河流现状调查 | 2.5 |
| 城市水利规划 | 2.5 |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 2.5 |
| 全市地下水调查评估 | 2.5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5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四川省青衣江乐山灌区(流域)管理局、高中水库管理处、沫江堰管理处、东风堰管理处和跃进渠管理处均开展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均在90分以上,其中跃进渠管理处得分为 91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尚有差异,二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预算执行实行目标化管理,二是逐步明确适合单位的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突出绩效目标的重要性和可量化性。
2017年跃进渠管理处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东方体育跃进渠管理处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5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5 |
(10)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4.5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3 |
| 资金使用 | 4 | 4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2.5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5 |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7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6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7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7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7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8 |
| 总分 | 91 |
十一、名词解释
特别说明:东方体育水利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是我局下属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财政专户中安排的支出。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如勘察设计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区县财政划拨给下属水管单位的停征农业水费补助。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5.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的支出。
18.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江、河、湖、库、滨海、区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淤积)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19.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21.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砂石资源费支出(项):反映用砂石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2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结转的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2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