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部门基本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务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编制全市城乡水务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市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制定全市和跨县(市、区)中长期供水计划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用水调度预案并监督实施。
3.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利用和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4.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规划;监测江河湖库水质、水量;审查排污口的设置和改扩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功能区划;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监督管理城镇自备井。
5.组织编制乐山中心城区供水规划;指导各县(市)区供水规划,指导全市供水行业服务标准的实施,监督城镇(乡)供水运营工作;组织指导城市非居民用水超计划或超定额加价收费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镇(乡)供水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作;指导城镇(乡)供水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全市应急供水管理工作。
6.指导编制全市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受委托监管市级水务行业国有资产。
7.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审批,初审、转报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8.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小型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承担东方体育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指导水土流失监测、综合防治和水利工程绿化工作。
10.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防汛抗旱和水务应急管理工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承担东方体育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1.组织指导地方水电站、电网建设管理,实施技术监督;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12.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务行政复议的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
13.指导全市江河、湖泊、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14.指导全市有关水务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市重大水务项目的对外合作和交流。
15.指导全市水务行业发展、改革、稳定工作及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16.承担东方体育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东方体育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狠抓项目建设和项目储备。一是利用汛休时机,抓安全、促进度,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建设,确保顺利完成全年55.1亿元“三百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目标。二是认真做好来年项目储备,围绕“一区六带”、“乡村振兴”规划储备生成一批产水配套水利设施,重点对接成都平原经济区协同发展水利项目清单(2018-2020年)规划的长征渠引水工程、岷茫水系连通工程和峨眉山市生态补水工程等3个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类项目,着重做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堤防新建加挂、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水系连通等水利项目申报与储备,2019年计划申报争取15.4亿元水利建设项目。
(二)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全面建立湖长制工作体系,完成市级“一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督促各地各职能部门抓好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清单的落实;认真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察和考核。
(三)继续做好供用水保障。一是加快推进乐山第四水厂工程建设,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二是督促各区县加快推进2018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指导各区县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三是按照确定的乐山中心城区“双水源、互备用、一张网”建设方案,有计划开展乐山中心城区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工程建设。四是加快推进有关区县城市供水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督促五通、峨边、马边、沙湾加快县城备用水源地建设,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
(四)加强其他事务管理。一是按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继续开展“清四乱”专项治理,加强涉水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二是认真总结2018年防汛减灾工作,制定下达水毁工程修复计划并督促区县加快整改。督促长江委设计院完成城市水利规划报批工作。三是加快推进水利建设扶贫专项建设。督促并指导三县一区按时间节点推进水利扶贫项目建设,确保水利建设扶贫专项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四是完成金口河区2016年、峨边县2015年省级财政治理水土流失项目验收和马边县、金口河区2018年的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50平方公里以上,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力争综合得分走在全省前列。
二、部门概况
东方体育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主要包括:东方体育水务局机关、东方体育水政监察支队、东方体育水利管理处、乐山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东方体育河湖管理站、东方体育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四川省青衣江乐山灌区(流域)管理局、东方体育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东方体育高中水库管理处、东方体育沫江堰管理处、东方体育跃进渠管理处、东方体育东风堰管理处。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方体育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东方体育水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258.9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933.3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205.9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258.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66.3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2.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68万元,专项支出1009.1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05.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水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东方体育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邮电费、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东方体育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05.9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953.35万元。主要是因为水利项目安排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79万元,占6.48%;卫生健康支出34.99万元,占1.09%;农林水支出2853.43万元,占89%;住房保障支出109.77万元,占3.4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4.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29.0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1.6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2.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7.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7.7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47.8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发放的在职公务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基本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1549.4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发放的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基本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19年预算数为42.16万元,主要用于:对口帮扶、机关食堂运行、水土保持预防监督。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9年预算数为36.59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77.3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直属水管单位基本运转、河长制建设、三公经费等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09.7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方体育水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49.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27.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2.79万元,主要包括: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东方体育水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东方体育水务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1.07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7.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1.0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57万元。
1. 2019年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计划,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增长(下降)2.27%。主要原因是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费用开支。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水利工作学习交流、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7.57万元,增长34.41%。主要原因是:自2019年起,直属水管单位三公经费从市级预算中列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6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6辆,工程车4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7万元,用于部门车辆燃油费采购、车辆保险、车辆维修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东方体育水务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用房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2.7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24万元,下降3.3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东方体育水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6.3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0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公务用车维修、保险及油料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东方体育水务局共有车辆1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东方体育水务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258.9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258.98万元,主要为水利扶贫经费、河长制建设、水旱灾害防御、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管单位水利体制改革运行保障经费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在财政专户中安排的项目资金收入。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