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的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并实施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程项目的规划实施;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森林采伐迹地更新。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按规定权限编制下达采伐限额,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负责制定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东方体育林业局在省林业厅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东方体育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依法治林为保障,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市林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年来,全市森林覆盖率56.39%,完成各类营造林生产任务38.3万亩,义务植树579.2万株,完成新育苗1780亩,出圃苗木4845万株,新增森林蓄积104万立方米、森林蓄积达到5748.5万立方米,新增森林面积17.63万亩、森林面积达到1079.75万亩,实现森林面积、蓄积“双增长”。实施国有林管护309.39万亩,补偿集体公益林175.75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92.22万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9.4万亩。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零,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45%,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98%。到位各类林业项目资金3.2亿元,实现林业总产值218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1628元。
二、部门概况
东方体育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东方体育林业局本年收入合计2,806.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4.2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1.3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50.1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79%;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它收入192.5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6.86%。
2016年东方体育林业局本年支出合计2992.67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6.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4%;医疗卫生支出47.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8%;节能环保支出224.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9%;农林水支出2357.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76%;住房保障支出125.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东方体育林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111.0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3.04万元,增长21.1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69.7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40.87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1.87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东方体育林业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9.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38.22万元,增长18.2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68.7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06.9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东方体育林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9.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5.80万元,占0.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55万元,占7.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7.40万元,占1.67%;节能环保支出224.25万元,占7.90%;农林水支出2204.05万元,占77.63%;住房保障支出125.22万元,占4.4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6年决算数为11.32万元,完成预算78.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林科院项目跨年实施。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4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5.17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83.2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2.2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4.44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它医疗保障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2016年决算数为9.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15.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0.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它农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959.28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5.49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548.34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86.32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45.61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2016年决算数为124.25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质量安全(项):2016年决算数为51.61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2016年决算数为25.37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54.78元,完成预算100%。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25.2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东方体育林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2.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7.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5.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东方体育林业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7.66万元,完成预算50.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5.68万元,完成预算85.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8万元,完成预算15.36%。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2.69万元,增长3.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5年增加1.22万元,增长1.8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有害生物防治等检查验收任务较上年有所增加,森林公安出警办案率上升、车辆老旧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5年增加1.47万元,增长13.98%,主要原因为接待上级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等工程、有害生物防治等检查验收任务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5.68万元,占84.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98万元,占15.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1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68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有害生物防治检查验收、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林业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油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1.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验收,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业务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4批次,1160人,共计支出11.9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天保工程、退耕还林、森林防火、病虫防治检查验收等接待支出6.8万元,森林公安办案督导、警务合作、调研接待支出2.48万元,林地调查项目接待支出2.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东方体育林业局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东方体育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9.28万元,比2015年增加278.69万元,增加40.94%。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按政策从6月起发放公车补助;二是从2016年7月起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标;三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津补贴清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东方体育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8.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25万元。主要用于绿心植物园项目158.56万;林产品检测专用设备购置13.28万;笋用白竹、峨眉山生态定位站、油用牡丹项目3.49万;其它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中的修理费、车辆保险、油料等。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如下: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金额(元) | 成交供应商 |
| 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办公设备购置 | 6,000.00 | 乐山衡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 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办公设备购置 | 16,000.00 | 东方体育天朗电器贸易有限公司 |
| 退耕还林检查公务用车汽油费 | 44,060.00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乐山城西加油站 |
| 退耕还林检查公务用车修理费 | 17,127.22 | 东方体育市中区速达汽车修理厂 |
| 退耕还林检查公务用车修理费 | 17,127.22 | 乐山新大河汽车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 退耕还林检查公务用车修理费 | 74,401.56 | 东方体育兴业汽车修理厂 |
| 森林公安办公设备购置(空调机) | 20,900.00 | 东方体育百威商贸有限公司 |
| 森林公安信息化装备购置(电脑) | 48,350.00 | 乐山联合众志科技有限公司 |
| 森林公安执法值勤用车油料费 | 105,800.00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乐山公司 |
| 森林公安执法值勤用车维修费 | 22,083.00 | 乐山新大河汽车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 森林公安执法值勤用车维修费 | 14,296.00 | 乐山兆安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 森林公安执法值勤用车维修费 | 28,489.00 | 峨眉山通亚进口汽车维修中心 |
| 森林公安执法值勤用车维修费 | 1,650.00 | 峨眉山市明城汽修公司 |
| 森林公安执法值勤用车维修费 | 2,540.00 | 东方体育中心城区勤鑫汽车配件经营部 |
| 森林公安执法值勤用车维修费 | 445.00 | 应急维修 |
| 森林公安执法值勤用车保险费 | 13,231.61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 |
| 小 计 | 432,500.61 |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方体育林业局公有车辆1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林业局对2016年整体支出进行了全面绩效评价,对照绩效评价体系,我局财政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5分,其中:预算编制9分,预算执行19分,综合管理38分,整体效益29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它项目支出。
9.林业事业机构:指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森林培育:指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11.林业技术推广:指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12.森林资源管理:指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支出。
13.林业执法与监督:指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林业质量安全:指反映林业标准制定、规程规范编制与实施、森林认证、林产品质量检查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5.林业防灾减灾:指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16.天然林保护:指反映专项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17.退耕还林:指反映专项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18.其它林业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