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体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体制改革;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调控体系装备动员规划、计划;承担东方体育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主要职能职责。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价格监督检查的行政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价格执法制度,组织实施价格行政执法,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调查和处理价格投诉和举报,对价格违法行为、违法收费行为进行立案检查处理,对不正当价格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暴利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负责不服价格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工作;开展价格服务、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的社会监督,指导各地开展价格检查工作。
3.价格认证中心主要职能职责。价格认证中心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办理全市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涉案、涉税、涉纪财物价格鉴证和价格裁定,办理价格事务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着力稳定经济增长。促进产业转型,保持快速增长,当好参谋助手。
2.着力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协同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3.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大项目管理力度,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
4.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拓展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巩固提升对口帮扶成果。
5.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科学优化价费管理,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6.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部门概况
东方体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一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方体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东方体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3379.2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45.8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79.2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79.2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07.9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5.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36万元,专项支出2010.5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东方体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79.20万元,东方体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加快产业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发改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发改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东方体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79.2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45.89万元。主要是因为专项业务工作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9.22万元,占63.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48万元,占6.91%;卫生健康支出40.18万元,占1.19%;城乡社区支出824.5万元,占24.40%;住房保障支出131.82万元,占3.9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892.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政务运转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5.8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54.1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物价管理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157.14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35.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9年预算数为141.4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19年预算数为56.5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9年预算数为37.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19年预算数为2.9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24.5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资金池。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31.8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方体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68.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3.33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95.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东方体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824.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175.5万元。主要是因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资金池”资金计划调整。
调整的支出项目主要有:“东方体育市域空间规划编制及‘多规合一’编制经费”“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经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宏观经济调控”等。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东方体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0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2.0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86万元,下降11.49%。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申报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调研工作,与其他市州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继续严格执行公车出行管理,合理调配参会、参训和接待等公务用车行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商务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东方体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95.3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万元,增长7.2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东方体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暂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占有使用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东方体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379.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379.2万元,主要为用于:“十四五”规划前期课题及重点课题研究项目、《核定乐山电网输配电价格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告编制及评估审查项目、企业债券发行咨询经济政策研究、乐山城区老工业区课题研究、调研及项目评审、东方体育康养产业、公众服务体系均等化、现代化教育与义务教育标准化、人口战略发展等相关课题研究项目、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市场价格行为整治,规范价格行为,开展全市价格执法人员价格法律、法规和专项业务培训;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和理论培训项目。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9年发改委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