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群工局2014年决算公开
东方体育中共东方体育委群众工作局
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机构职能:
(一)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给市委、东方体育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市委、东方体育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建议。
(二)承办市委、东方体育和市委办公厅、东方体育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协调处理跨县(市、区)和市级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市委、东方体育及有关部门的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指导、协调市级各部门信访工作和各县(市、区)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四)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草案;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报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事件。
(五)了解并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市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六)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和联络。
(七)承担市委、东方体育领导和市委办公厅、东方体育办公厅领导及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批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4年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为主线,以落实中央《东方体育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为重点,以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法治化为目标,扎实开展“走基层”信访工作推进年、化解信访积案难案攻坚年、体制机制创新年、机关文化建设年活动,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观点更加牢固,信访工作效能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为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和东方体育社会环境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二、部门概况
市委群工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个,为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市委群工局收入决算总额为432.3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18.01万元,其他收入0.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3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39.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公用经费减少。
2014年市委群工局支出决算总额为43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99万元,医疗卫生7.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62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24.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公用经费支出减少,进一步加强后勤管理,减少行政成本。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委群众工作局决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维稳处突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群工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群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1、社情民意观察员工作经费;2、信访专项工作经费;3、电梯运行维护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6.37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20.37%,主要原因是我局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00余人,共计支出6.37万元,具体包括:1、接待上级部门到乐督导检查,如省“走基层”信访工作第八督导组来乐督导、省信访局来乐督查进京非访案件、省政府《信访条例》执法检查第二组来乐检查等;2、接待省内、省外工作组到乐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如凉山州甘洛县工作组来乐协调处理赴缅甸民工集访案件等;3、接待各地信访部门到乐山学习考察,如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来乐考察网访工作和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情况、甘孜州理塘县信访局来乐学习考察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2013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车辆日常保养维护,降低了运维费,但两台15年以上轿车保养维修费较高,故与2013年基本持平。
2014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5辆、小型商务车1辆。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用于日常信访工作、重点案件督查督办和重大敏感时期维稳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