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体育中共东方体育委群众工作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中共东方体育委群众工作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情况作补充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中共东方体育委群众工作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9.77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2.77万元,主要是因为1.人员增加、晋级晋档后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预算增加;2.建设视频接访系统预算增加48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中共东方体育委群众工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8万元,主要用于建设视频接访系统购买服务费。”
三、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